【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台北三十日電)歐洲聯盟監控毒品及使用毒品機構EMCDDA日前呼籲歐盟會員國,正視吸毒駕車危及行車安全及造成交通意外事件的可能性,並期望所有歐盟國家對吸毒駕車制訂統一的法律與罰則。
根據EMCDDA六月二十六日提出的報告,雖然所有歐盟國家早已將吸毒駕車視為違法行為,但至今並非所有歐盟會員國對吸毒駕車採行一致的法律行動; 各歐盟國家對吸毒駕車所做的回應及法律上的罰則也大不相同。
儘管如此,為減少吸毒駕車危及道路安全,歐盟民眾已日益關切吸毒駕車的事實。歐盟執委會在去年春天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九點四接受調查的歐盟人士支持警察在測試駕車者是否飲酒的同時,也應對駕車者是否吸毒進行測試。
目前歐盟國家無法就吸毒駕車制訂相同法律規範及罰則的主要原因乃在於:歐盟國家接受民眾使用非法毒品的程度不同;毒品對不同駕車者影響程度的不同;以及可依賴測試毒品方法的不同。此外,因有些駕車者必須服用諸如止痛藥等可能被測試出具有某些毒品成份的藥品,也使得歐盟國家不易制訂相關的法律。
EMCDDA資料顯示,目前一些歐盟國家已發展出一些方法,可以測試駕車者是否受到毒品的影響,但這些方法至今仍欠缺完整的科學依據。
另有些歐盟國家則規定,祗要測試出駕車者吸食毒品,不論多少劑量,就會受到處罰。問題是,有些被測出曾吸毒駕車者的駕車行為完全不會受到吸毒的影響,同時由於每個人身體新陳代謝功能的不同,一些吸毒駕車者,可能在吸食毒品數日或數周後,才會被測試出曾有吸食毒品的行為,因此也造成執法者處理時的困難。
至目前為止,歐盟國家對吸毒駕車採取的罰則仍未統一。在德國與奧地利因吸毒駕車被吊銷駕照的時間短則數周,長則數月。但在荷蘭與芬蘭被吊銷執照的時間最長卻可達五年。至於吸毒駕車的罰金,歐盟國家以比利時的一萬歐元罰款最嚴。
EMCDDA 行政主管艾斯帝維納在提出報告後表示,吸毒用藥與駕車近年來已成為歐盟境內的一個熱門話題。雖然,歐盟國家已將吸毒駕車視為一種罪行,但會員國仍需合作,找出最有效的測試吸毒駕車方法及制訂相關法律與罰則,才能使歐盟道路變得更安全,並減少交通意外事件的發生。
EMCDDA呼籲歐盟國家儘速統一對付吸毒駕車有效辦法的另一原因是,正當歐盟國家的吸毒人口趨向穩定時,即將於明年五月加入歐盟的十個候選國家吸毒人口卻在大幅上升。如歐盟國家不迅速對吸毒駕車制訂共同遵守的法律及罰則,未來歐盟擴大至二十五個會員國後的整體道路安全將大受影響。EMCDDA指出,吸毒在即將加入歐盟的歐洲國家中已被視為是一種休閒活動,同時毒品消費幾乎與香煙與烈酒消費一樣迅速上升。最嚴重的是,在這些國家中,海洛因的消費量增加的最快,而大麻則已成為吸毒者最廣泛使用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