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日訊】在中國,在共產党執政期間,我宣布我自我剝奪一切政治權利終身。
在中國大家經常在電視上看到對一些罪犯的宣判,例如判處某人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到底政治權力都是些什么?沒有犯罪的人擁有過這些權利嗎?我從來沒有過。
我想政治權利應該主要包括自由和民主兩個方面。
言論自由,大家都知道,在中國任何和共產党不同的觀點和言論是絕不許在任何媒體上發表或在任何公開場合宣傳的,老百姓只有吹捧共產党的權利。共產党說了人民公社好,老百姓只能說人民公社就是好。共產党說了要打台灣了,老百姓只能說應該打,在中國沒有一點反戰的聲音,好像台灣人在台灣搞民主,搞全民公決就是犯了死罪。這就是中國的言論自由。
對于民主,我根本沒有權利選舉國家主席,省長,市長和其他任何人。大概在今年上半年,在深圳做官的從來沒有在山東生活過的張高麗,一來到山東就成了山東省代省長,數月之后,經過所謂的可能是省人大常委“選舉“就變成了山東省省長。
今年十一月,大概1周以前,又一下變成了山東省省委書記。一個半年前几乎所有的山東人都不認識的外地人張高麗,今天在16大之后就變成了所有山東人的長官了,集全省的党政大權于一身。我想就是孫悟空也沒有這种變化的本事吧。張高麗憑的不是政治主張,也不是憑選舉,而是憑和中央的裙帶關系。
我想我也沒有被選舉權,中國的憲法說過每個人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如果有一天我對大家宣稱我要競選國家主席,希望大家投我一票,這應該是我的權力吧,我想你們也會認為我有這樣的權力吧,但是你們錯了。如果我一個普通的中國人作了國家主席,那我就違反了憲法的另外一條,四項基本原則中的“擁護共產党的領導“,我就成了不擁護共產党領導的罪犯了,中國的憲法何其荒謬。何況國家主席,省長,市長都是內定的,根本不存在任何選舉。
“政治權力“這個安裝在老百姓頭上,用來裝飾和美化共產党的東西,還是留給共產党自己吧。
所以我宣布,在中國,在共產党執政期間,我自我剝奪一切政治權利終身。
請問各位專家和所有的中國人,我是否應該這樣做?
如果香港朋友看到我的觀點,希望可以堅定反對反顛覆法的決心。
如果台灣人看到我的聲明,在你們想親近中共,想搞什莫三通之前,多多思考一下。不要只想賺錢。在1949年沒有逃离中國的所有商人,工厂主,地主,無一例外都喪失了他們所有的財產,其中無數人還丟了性命,沒有死的也全都像生活在地獄一樣。不要奢望現在的共產党能和以前有多大不同!今年的仰融的華晨公司和楊斌的歐亞農業公司就是兩個例子。
請問所有的華人,你們想做人權國家的公民,還是要做專制政權的奴隸?
山東, 一個專制政權的奴隸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