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衛江:孫志剛毆死案的人倫國情

施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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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訊】瀏覽了网上關于孫志剛案報道,我的心靈深處久久難以平靜,多年的舊傷陣陣作痛起來,于是深思起我們的文化背景來。

1)扯大旗作虎皮

教科書上云,社會主義新中國,勞動人民已經“翻身得解放”,早就“當家作主”了,而今為何有那么多的苦難和眼淚?孤苦卻無告?不是號稱全國改革開放前沿先驅的廣州嗎?為什么有如此特出的人權問題,若論及內地閉塞之處,老百姓的人權狀況該如何?

在現今的孫志剛一案中,人們不禁要問:那些曾經振振有辭地起誓過要“為共產主義而獻身”的“無產階級先鋒隊戰士”,那些“老一輩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們,那些一貫號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牢記著“三個代表”,堅持著“四項基本原則”的“公仆”,“勤務員”,“人民警察”,“人民法官、檢察官”們,以及一些醫院里的醫生,護士和勞務工們,他們在干些什么“革命”工作呢?据稱是可以以大頭文件本本來辯護,他們的所作所為是為了社會的“安定團結”,為了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為了“人民的利益謀幸福”……云云,那么撕開他們的畫皮看看吧,他們可以就此做出了那么多的暴戾恣睢,踐踏人權,橫斂聚財,甚至為此可以草菅人命,廣州的警方還謊稱:“孫志剛是因腦血管意外和心臟病突發而猝死”,孫案真相被揭露后還可以那么冷漠無情地妄圖將案件簡單了結之,而法院拒絕公開的審理和記者采訪。据報載,在廣州的一些收容机构竟然形成了一個龐大的殘害人性,魚肉弱勢群體的“一條龍服務”體系,成為嗜噬成性的“人肉庭席”;那個該詛咒的廣州“收容所救治站”,特別是其中的“206倉”,其殘忍野蠻令人發指,据報載那里的死亡率高得惊人——這已經相似与納粹集中營了!所以孫志剛之死,絕非偶然,它只是碩大的冰山浮出海面的一小塊。

而所有的這些卻是在高聳著的旗幟和招牌進行的,其与有關涉案人員的低賤性行經操守,奇妙而荒唐又十分別扭地纏結在一起。有了大旗和招牌,做起“事情”來就有了底气,老百姓即使挨欺受騙,也益發敬畏之,不可告人的勾當也就獲取了正當的“名分”,于是乎魑魅魍魎紛紛浮現。真如詩人所感慨的:“冰川紀過去了/為什么到處都是冰凌?/好望角發現了/為什么死海里千帆相爭?”

這就是中國政治和倫理現實的基本國情,善良正義的人們紛紛指責這是操作失誤,“證件”歧視,制度缺陷,憲政問題等等。誠哉斯言,但須知,所有這些都是在中國的人倫文化的背景之中展開的,了解了這种人倫文化便有了認識深度。

只要是非民主的等級專制不變,“人民”的詞眼越是高揚,落實到個人的權益也就越是虛幻(參閱劉曉波:《選擇的批判》)。倘若光是憑空談論解釋什么如何為了“人民”的善良動机,“穩定壓倒一切”,或“失誤”,“證件”等的事件也好,抑或几者相加合成,就根本無法洞明事物的价值蘊涵及真實要害!反而會被百姓恥笑為“舍本逐末”、“以詞襲義”式的“書呆子”。須知:在重內省直覺,輕邏輯實證的中國,講究詞語的“大音希聲”、“言不盡意”和“意會性”。日常語言學派的維特根斯坦就認為:語言的意義就在于它的用法,主張把說話方式同人的內心和具體特殊場景結合起來考慮。而用內省去把握那种与具體特殊場景相結合的內心則是典型的中國式思維,但是中國思維缺乏卻的是直面人生的勇气。

2)等級至上

在東方的國度里,人們對于宗法人倫性質的社會等級有著特別的嗜好,中國就是這樣。從漢代大儒董仲舒制定所謂“三綱五常”起,國人就被定格為等級化的存在。人們總是將社會成員習慣划分成眾多的等級:按官位行政級別,按年齡(現今中國的媒體上還常在宏揚什么“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按知識層次(毛澤東時代,知識者排位“老九”,現今余毒尚存;到了鄧江時代,知識者起碼不是全心全意依靠的對象),按性別(在中國的大城市中,男人的法律地位明顯不及女人),按熟人關系的密切程度,按城里人与鄉下人,按金錢等等,這种等級階梯划分的要害是:人格的尊嚴,人的价值,社會地位以及相對應的權利,義務和利益的分配也同樣是一一按照其人的等級來同构對應的,這种划分毫無西方倫理學意義上的正義(公正)可言。

請看在現今的國內工作單位里,舉凡官位倨傲者輒頤指气使﹑飛揚跋扈,如俗話說的:“老板要有老板的架子”;而下屬稱呼上級時候,都得直呼其官職,官位大些的,則須呼為某某“總”,員工則誠惶誠恐,巴結附和,即常言道:“打工須有打工者樣子”,為得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企盼著有朝一日能從“媳婦”熬成個“婆婆”當。在國人工作過程中,“工作”常常是与那种親親有術,等級有序的倫理追求緊密結合為一體的。

在封閉的等級次序里,一個七品芝麻小官為了一己之小利,可以名正言順地剝奪其下屬的大量的合法權益,更何必妄論大官僚的所作所為了。大官們為了所謂“穩定”——其實質是穩固自己的官位、維持既得利益的而需要社會等級次序的穩定,甚至可隨意剝奪小民百姓個人生存的最基本人權。在改革開放的今天,僅僅為了開個什么“大會”,就得有眾多的弱勢小民紛紛落難,甚至得以生命示眾為代价來做伴。

且看在孫志剛案件中,黃村街派出所,以“有十余年警齡的中隊長”李耀輝為首的一批“人民警察”竟然不問清楚孫志剛最起碼的情況,也不容許孫志剛的兩位朋友舒某某、楊某某來申辯事實和予以保領,就輕而易舉地剝奪了孫志剛的人生自由權利,接下來如同多米諾骨牌效應,一連串的苦難接踵而至孫志剛頭上,就因為孫志剛每每發配到一處,那里的封建宗法等級次序早已安排定當而各個就位,而按照這种相應的“觀念”,孫志剛作為“新”來者,只能扮演“媳婦”的角色,處于等級次序的最底級位置上,孫志剛為何始終未能爬出最底層級別,反而益發向下“墜落”?我以為,按照國人最慣用的說法,乃“不适應環境”所然。

几千年來,國人就是在与等級地位有關的爭斗噬食中鬧得不亦樂乎。与社會等級地位相對應的社會“名分”,即稱為“面子”。一步中華人文人倫史,從某种意義上說,就是廟堂衙門人間的宗法等級地位的爭奪,欺凌,壓迫以及有關面子的較量的歷史,惜乎理論家們很少從這個意義和角度上去挖掘和探討,魯迅先生也因此失去了傳人。

3)嗜食同類

共產党的“南面之術”,其拿手招數之一為:群眾斗群眾,使之自相殘殺,使至于臣民間熱衷于窩里斗,怡樂于五十步笑百步的小人志向:“混得開”,而無暇犯上作亂。這里“就證明著國民性的怯弱、懶惰、而又巧滑”(魯迅語)。由此形成一個唯我獨尊,万眾所歸的“統一戰線”。這种“統一戰線”的主要敵人是:异己分子。在此可以看到有老夫子的“忠恕之道”和“能近取譬”的作用:凡個體獨特性均視為“對抗環境”,對其仇視和壓制便是天經地義,犯上更是作亂。而共產党招數的重點則是知識分子,這种狀況以牢獄中為甚為烈(這与專制的程度等級有關,以故的法學專家張漁友先生曾經說過:“中國的民主狀況,越是往下到基層,就越是糟糕”,而監獄和部隊連排班級則是最底層了),其實如果按照西方自由世界的人權標准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身就是一個放大了的特大“牢獄”,人民在這個人權嚴重匱乏的“牢獄”里渡日子,因為被稱為“國家主人”的基本權利甚至還遠不及西方國家中伏刑的囚犯。根据上述“等級至上”的民風國情,所以中國的為官者掌權者總是想方設法將被統治者處于“囚徒”或變相囚徒的地位,以達到“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所以收容制度的普及發達就按理成章了。而對于如何管束高層次的青年人來說,推行和普及并強化“軍訓”制度則是一個好途徑。

從時代上講,自相殘殺以文革時期為最烈,當年張志新烈士在獄中日記中所揭露的事實即是如此的面貌。而現今發生的孫志剛毆死案雖然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廣州,但直接參与毆打者大都是來自于北方農村的低等級文化素質者,他們所曾經接受過的傳統文化理念習俗和宗法人倫价值觀決定了其心理定勢和行為走向,從而扮演了“助官鎮叛”的角色。因為在一個封閉的封建傳統的价值觀體系里,壓迫者与被壓迫者都是在同一個价值觀上進行著的信息交流与反饋。所謂“皇帝之所以是皇帝,就因為有人愿意做臣仆”即是。

但是,超越于現存在的价值體系之外的孫志剛(据各种資料綜合猜測),作為一個“异己分子”的突出顯現最為飽嘗了這种苦果。在這場“囚徒游戲”中,首先“出局”的是孫志剛,他受到的毆打和殘酷虐待直接地來自于同室中,那些同命運的收容者。就因為收容所是專為“三無”人員——弱勢群體中的弱勢者設置的,所以其机制在專制體系中的等級地位也就似于監牢了,而監牢正是實施“南面之術”的最佳場所。

4)适應環境

國人是很會“适應環境”的,尤其是精神气質秉性平庸者。從老百姓生存論上講,現實的存在是強大而不可更改的,要改變的只有自己,去“适應環境”。那种類似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它隱含了這樣一個對世界的假定:外界的所有刺激都是自己同自己達成的“自我契約”,只要修改內心的契約,就等于修改了處身的世界。這种人生觀來自“天人合一”的完整論證。到了共產党時代,与“与群眾打成一片”,“与工農相結合”,“划等號”成了響亮的口號,其實都是所謂“天人合一”的變种,其要害乃是泯滅個性,消滅异己,進而強化專制。

如今問題是,有這樣一個接受過高等教育、也許有著一定的現代人文理性和素養的、其內在的秉性气質較為耿直些(异化得少),而明顯有別于低層次民工的孫志剛,但又恰恰處于一大群低層次的人群管束之中,受盡暴虐和身心摧殘,如何去“打成一片”、“修改內心”、“克己复禮”?類似于文革的場景卻又偏偏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廣州市內的机构里!有种种跡象表明,這個倔強的青年可能對于自己在收容站中的處境遭遇提出了質疑和反抗,然后引起了警察,務工和其他幫凶們的強烈憤恨和惱怒。于是有兩种价值觀都引起了強烈的不滿而激發起激烈的交鋒,其結果是孫志剛以類似于殉道的形式升天而去。

“認死理”啊,孫志剛的親屬們用湖北方言評价他,死者的父親,据說是一位來自湖北黃岡貧困家鄉的農民,在清點儿子生前遺物時,拿出其中有一堆是很多的獲獎證書,他這樣說“他(孫志剛)是我們家鄉出的第一個大學生,”不過,現在他的親人后悔供孫志剛讀大學了:“如果沒有讀書,不認死理,也許他也就不會死……”。也就是說,無(現代价值觀)文化的人是不會“嘴硬”,不會去“頂撞”上司,也不去反抗一切不合理的環境,這樣就不吃“眼前虧”了。

那么如此的話,人的尊嚴,人的基本价值,人的主體性又何在?

M-舍勒認為,人与動物的根本不同在于人能夠追根究底地問為什么,能夠對內外的自然界說“不”。人的超越的動姿意味著欲否定、超出、逾越某种東西,人的自我創造需要一個目標,這個目標須高于人自身。人的本質就在超越中呈現,這是基督教的价值觀。但是國人的“适應環境”論就不是這樣,它不是指向通過沖突与毀滅來淘汰舊事物,建立新事物、面向現在和將來,而是指向怎樣去維持舊事物——和舊事物打成一片,搞好關系,以保持自己的肉身完好,使有机體長壽,乃至家族人丁興旺。

現代的人類學認為,死是生之在性,可怕的是行死走肉般地活著。受苦倒是人的覺醒的開始,怡樂的、平靜的自然性“适應環境”恰恰在取消人的一切人性的東西,使之回歸于植物性生存。審美式的生存只是以一种神秘的方式把一切虛無投入個體精神的怀抱。國人該好好反省“環境适應”論了。

最后值得寬慰的是,溫家寶總理已經作出批示,廢除中國的收容制度,這表明為中國社會的進步漫出了可喜的一步。

寫于上海2003年6月24日@(//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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