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4日訊】6月15日在陝西省榆林市靖邊縣發生一起嚴重民暴事件,四五千群眾圍攻襲擊位于青陽岔鎮和小河鄉靖邊縣石油鑽采公司所屬六處石油采區辦公室。
憤怒群眾驅赶辦公人員,將辦公和生活用品拋洒,砸毀汽車和房屋門窗,有些房屋被推到,但群眾還是難以 平定心中怒火,隨后將石油洒遍采區辦公室,准備放火燒之。同時,群眾強行關閉正在生產的油井1000余口,將政府派駐在各個油井的從政府各部門抽調的接井干部毆打和驅赶,青陽岔鎮學校師生罷課,商業經營者罷市,全鎮陷入一片混亂。
与此同時,政府在 接到被嚇跑的采區辦公室工作人員報告后,立即派出70余公安,攜帶武器,十几輛警車前往青陽岔鎮鎮壓群眾民暴。雙方對峙僵持達5個多小時,群眾不肯离去。
下午7時左右 ,榆林市政府組織從市和鄰近各縣調派的500余公安攜帶武器伙同靖邊縣政府從檢察、 法院、司法、紀委等部門抽調的200余政府干部,共700余人,100余輛車到達青陽岔鎮。從政府各部門抽調的接井干部300余人也已聚集在此。由于力量懸殊,群眾無力抵抗,于晚10時左右陸續散去。政府隨將公安和政府干部分散安排在青陽岔鎮,監視群眾 動向。于完稿時止,還有400余公安和政府干部留守在此。
但群眾并沒有被政府的淫威嚇住,當晚即有少數人前往陝西省政府所在地西安上訪示威,現已有4000-5000人在西 安抗議當地政府的暴行,并有1000多老党員向陝西省省委提出集體退党請求,要求省政 府立即解決此事。
為什么在“中國經濟飛速發展,鼓勵民營經濟,改善投資環境和轟轟烈烈的西部大開發”下回發生如此嚴重的民暴事件呢?到底是誰蓄意制造混亂呢?
引起這次民暴的罪魁是榆林市人民政府文件榆政發[2003]55號文件,文件內容主 要是強行收回榆林市各采油縣原投資者經營油井,歸并到由各縣成立的國有性質的石油鑽采公司經營。文件中一再強調。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市的政策上,利用公、檢、 法、司保駕護航,進行一場維權護法的政治斗爭。油井必須無償收回國有等。發生在6 月15日的民暴事件,正是采油縣油井原投資者和政府之間的矛盾沖突。
按照《中國礦產資源法》規定,石油屬國有資源,必須由國有取得開采資質的油田進行開發生產。而在陝北地區的榆林、延安由于長年貧困吃財政,于是國家特殊政策傾斜,1994年陝西省政府和中國石油天然气總公司簽訂1394協議,規定在中國石油天然气總公司所屬長慶油田陝北區塊中划分出一部分油井開采區塊給陝西省政府自行開采經營。延安和榆林兩市由于多年靠財政吃飯,無力投資開采,正是由于這份協議,開始面向全國大力招商引資,优惠的條件吸引很多投資商開發石油。當地相關產業也得到大力發展。
几年過去,榆林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收入增多,人人喜上眉梢。當地群眾看准优惠政策,許多人合伙把積攢多年的血汗錢全部投資到油井產業,希望得到丰厚的回報。
可好景不長,2000年8月中央下文,要求陝北各縣立即停止招商引資,不准繼續讓個人鑽探石油。許多已取得政府開采權的井位被閑置,許多正在鑽探的鑽机被停止,許多人也因此而身負重債,瀕臨破產。
11月正值寒冬,榆林市政府卻雪上加霜,公布通告,命令各采油縣政府單方面撕毀2000年以前和各個個人投資采油公司簽署的所有合同,協議,審批文件,強行重新簽署一個現有油井為期8年的開采協議, 被稱為甲類本和乙類本,也就是到2008年,現有所有油井都必須無條件上繳國家。并在協議期限內由各縣自己成立的國有性質的石油運銷公司和石油開采公司對現有石油公司進行監督管理。就是這种利用強權脅迫油井投資者簽署的協議在2002年又被廢止,2002 年8-11月份被當地群眾稱為“黑暗期”。
9月11日CCTV《焦點訪談》報道了陝西省延安 市吳旗縣石油問題,隨后整個陝北地區社會大亂,因為榆林和延安兩市有60-80%的財政 收入來源于石油行業,涉及的投資者不下十万,相關產業和人員更是龐大,政府卻要強行將油井收回國有。
群眾義憤填膺,抗議之聲不斷,鬧事、上訪、退党、集資聘請北京律師團,請新聞媒體報道等等所有群眾能用上的辦法都被用上。而11月正值中共16大召開,中央和各地地方政府都在換屆選舉爭權奪利之時,政府當權者為了自己的仕途,不想激化和群眾矛盾,引起社會影響和動蕩。又弄出一個油井兩年補償協議,協議規定從簽署協議之日起,現有油井資產全部划歸由縣人民政府授權的國有石油公司,原投資者從簽署協議之日起享有兩年經營管理收益權,到期后必須無條件上繳,現有工作人員解除和原公司勞務關系,和國有石油公司建立新的勞務關系,對所有油井統一編號,原油統一運銷。通過威脅的手段強行逼迫原投資者簽署油井轉讓協議,登記油井資產。并吊銷所有原石油公司營業執照,注銷法人資格,取消稅務登記,在《榆林報》刊登通告被吊銷營業執照的靖邊、定邊、橫山百余家企業。對不執行此政策的公司和個人,將通過公、檢、法嚴打嚴判。
進入2003年,當地群眾談的三件事,人大、非典、收井。經過16 大和人大,政府誰坐庄,誰滾蛋已定,不管是老人上馬,還是新人接班,新政府新气象,新領導新政策。3月份陝西省政府石油行業清理整頓小組下文,要求延安、榆林兩市 立即行動,下大力气,徹底收回原投資者的油井。
隨后,延安市安塞縣糾結百余公安掃蕩式襲擊搶占原投資者油井,激起群眾和政府毆斗,百余人上訪北京。榆林市到5月份才見行動,主要是上級政府“抗非典”壓力,使當地政府無力攻奪油井。SARS剛有點平靜,市、縣兩級文件一個接一個,主題只有一個,下大力气,徹底收回原投資者的油井。
靖邊縣政府從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抽調1500余名干部,強行進駐各個油井,名義上 是政府安排監督管理人員,實際上是為下一步的行動作准備。接著政府改組合并以前成立的原油運銷公司和統万公司為靖邊縣石油鑽采公司,并被授予靖邊縣境內唯一一家享有石油開采經營權利的公司。
石油鑽采公司得到政府旨意立即面向社會招聘3000名無業和下崗人員,進行進駐油井前集訓,其中許多人都和政府某某干部有親戚關系或很深地交情。大規模的搶占行動開始了,政府派專人專車護送每一名石油鑽采公司集訓過的工人到各個油井,伙同抽調的駐井干部,威脅原油井工人,限期离開油井,要不就以侵占 國有財產罪逮捕。油井資產被凍結,生產的原油不能銷售。最終,6月4日下午,5000多憤怒的群眾圍攻靖邊縣政府大樓,要求政府立即停止搶占行為。政府當權者被警察保護,害怕的不敢和群眾面對面。群眾開始嚎哭、謾罵、并攻擊政府大樓,抗議持續三天,最終政府答應以補償金的形式付現金給原投資者作為對油井的回收補償,并确定以油井日產原油一吨為標准,按每口油井的日產油量*每吨38万元作為補償金一次付給原投資者。
群眾經過几次的政府折磨,已身心交瘁,也再不愿沒完沒了地糾纏在這政策游戲里,只好答應政府的補償辦法。隨后,政府成立原油產量測算組,對每個油井進行產量測算,确定油井補償金數額,并同意6月7日以前生產的原油全部屬于原投資者,可以銷售,6月7日以后的原油全部屬于石油鑽采公司。群眾只好在自己的家里等待最后補償金的領取。但最后等來的确是政府的卑鄙無恥的6月14日發的榆政發[2003] 55號文件,于是爆發了6月15日的青陽岔鎮民暴事件。
為什么在“中國經濟飛速發展,鼓勵民營經濟,改善投資環境和轟轟烈烈的西部大開發”下回發生如此嚴重的民暴事件呢?到底是誰蓄意制造混亂呢?答案只有十六個字“財政虧空,与民爭利,勾心斗角,爭權奪利”。
2000年中央文件停止投資者鑽探石油,是因為地方油井投資者在政府准許開采區塊內發現品質好和儲量大的井位,這樣的肥肉怎能讓私人獨享,于是長慶油田組織“棒棒隊”,打著維護國家礦產資源的旗子,在各個油區把守,和一切膽敢闖入的人大打出手,曾制造一起打傷當地群眾多人的惡性暴力事件。同時仗著自己是國有大型企業,有通天的本領,以私人油井濫采濫挖,破坏資源為由,蒙蔽中央,要求停止私人鑽探石油, 將開采區塊划歸長慶油田,這才挽救了長慶油田頭頭們日益干癟的大肚子。而2002年9月11日CCTV《焦點訪談》報道的陝西省延安市吳旗縣正是時任陝西省代省長之職的賈治邦的故鄉,此次報道又臨近即將召開的十六大,其用意是明顯的,就是讓賈治邦在中央領導中得到一個坏印象,是他放縱自己家鄉的親人在濫采濫挖,破坏資源,造成陝北石油資源的浪費和以權謀私。
2002年的“黑暗期”不過是陝西省政府當中陝北幫和關中幫 的政治權利斗爭的結果,爭權奪利,卻讓數以十万計的群眾受苦受難,在這些官僚心中,人,權,到底孰重孰輕?2003年人大确立賈治邦陝西省省長之職,使得對立派積憤,必須讓當權者的家鄉不得安宁,讓他家鄉的人罵他無能,才能解心頭之恨,于是延安和榆林成為對立斗爭的目標。而作為榆林市政府和靖邊縣政府正好利用這個机會將油井收回國有,而他們認為的國有就是國家政府干部所有,自己不用投資一分錢,不用承擔任何投資風險,几十億的資產,回家躺在床上睡覺都偷著樂。你投資,我受益。
成為政府官員對西部大開發的深刻理解,怪不得一提西部大開發各個眉飛色舞。當年土改沒輪上,現在西部大開發該我發財。不過政府也不是所有的油井都收,因為會得罪人,不得不有一批“特殊优待井”,曾因虧損1000多万元而無法經營的政府投資,后又全部承包給 政府干部的十几口油井;因為政府干部自己投資或和政府某有實權干部勾結將油井挂靠 在政府名下的四十余口油井。
群眾的利益可以不考慮,可以掠奪,關系的利益一定要考 慮,要給分好處。靖邊縣500多“黑井”,就是沒有任何審批手續,沒有登記,沒有納 稅的油井,如果沒有和縣里當權者的親密關系,普通人又怎么敢開發經營呢? 法隨政行,政策可以執行下去的,一切按政策辦;政策不能被執行下去的,有法依 法,無法造法。
最后,我想起一幅對聯,上聯是“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下聯是“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橫批“不服不行”。我只能對政府當權者說:“我服了,我真服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