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蒞港救急 請三思港人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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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8日訊】讀者來稿/
尊敬的溫總理!

香港特首董建華做夢都想到的事情,終於將在本月三十日由閣下的來港掀起了序幕,當然,夢幻是否成真卻有待下回分曉,但先有一部份人夢想富起來終究是件好事。

請勿怪我不竭力擦鞋,不全心全意表示興奮,因為我有一些問題尚是紊繞腦海,無法舒解:

其一,這次之恩賜是“零關稅”,應是以牽涉到港方的製造業為主,“零關稅”是否能令到港商回流,還香港一個六、七十年代工業蓬勃、人人有工做的本來面目?還是個末知數,同時,關稅實際佔一部分生產成本,並且是按行業不同,而“得益”亦有大有小。況最終的、最大的得益究竟是誰也值得推敲。

其二,以我的經驗,我們可愛的祖國不論有什麼“恩賜”的動作,不管如何像九曲迷宮似地兜圈子,到最後,一定是我們可愛的祖國得益。信乎?不必翻近代史,就看1979年起開放到現在,當時,大陸實行開放政策,以十億人口市場、低成本及廉價勞工的龐大吸引力大大地引起了以港商為主的淘金夢。80年代初,我初進深圳,到福田振華路視察建廠地基時,是由深圳舊火車站口坐廉價單車尾去的,一腳泥、一腳水;而到上海看工廠,廠房漏水、設備破舊,好了,香港人在香港高租值、高工資的壓力下開始了北遷發展,煞時,香港的新蒲崗也好、觀塘及青山道也好,工人上下班的擠迫熱鬧情景不再。製衣、造船、鐘表各行各業在港已是暮靄蒼茫,不堪回首。而反觀大陸,沿海有外商的地方現代化城市迭起,工業先進,“阿燦”搖身一變成特區政府乞求來港的米飯班主,香港人也自然地貶為“港燦”!我的問題是,如果當初港人不是北上,資金、技術及設備不流入大陸,抵手拚足維持本港的各行各業發展,本港會不會像目前這樣吊鹽水渡日?本港會不會像現在這樣望眼欲穿地祈求大陸打救?還有,我們可愛的祖國是否還有能力來打救香港?!

其三,進入大陸發淘金夢的港商是否都得益,我應先聲明這是指奉公守法,嚴謹按照國家法規辦事的港商是否能得益?

我自一開放就進入大陸,接觸中末有合法經營的港商有得益的例子,我想,還是請 總理看看我個人的二十多年來的經歷:

我們應該不是全國第一就定是名列第二的進大陸的首批地產發展商,我們在1980年巳完成了浙江省杭州市的《朝輝華僑新村》,結果是合同中雖然註明房產可在海外銷售,但當時國務院卻又有文件規定:房產祗能銷售給在杭州當地有過戶口的香港人才可購買,其他香港人不能置業!我們普通商人如何知道國務院的文件?當然是蝕本收場,當時我們聘請的法律顧問就是現在律政司的梁愛詩,大陸法制、條文的不透明,粱應記憶猶新。

哪麼,有人說,現在法制進步了,No!現在更糟!應該說,現在是遍地貪官,一點也不貪的官號稱“稀有動物”,而且隨著時代進步,共產黨的貪得無饜越來越進步,技巧越來越精。國內大批量的貪官先不說,就拿香港人最熟悉的香港中國銀行來說,近期好像是派來一個總裁,就抓起來一個總裁。所謂任何國內首富,一扒下皮必定有一大班貪官殉葬。大家也不要誤會,共產黨現在是會大刀闊斧地真正肅貪,大陸政府要抓的是大貪污犯,請留意,是抓貪污共產黨自己的錢的貪官,有沒有聽到過外商被貪污錢後獲得賠償的?!

再以我親身經歷來說,我為了年老力衰,盼望葉落歸根,寄居香港是越來越渺茫,就以一些血汗積蓄在上海市南匯縣與上海市經委所屬的工業基金會和鎮地方政府工業公司合資創辦《上海淑女鞋業有限公司》。數年運作良好的企業突然會變成「資不抵債」,經董事會決定,先後在當地聘請了上海市【匯中偉宏】、【江南】二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發現假發票、白條支大額現金及大量現金壞賬,更搜獲到五份以上的偽造董事會決議及假冒我外方簽名的文件進行資金轉移到中方私設所謂外省市辦事處,實際是中方總經理沈林根的女婿、外甥及干兒子等人手中,而曾兼企業付董事長的鹽倉鎮黨委書記儲勤民親自參於偽造文件制作,我們以各確實証据先向南匯縣外經委投訴,由周嘉云付主任處理,周先坦承與儲勤民是“同村兄弟”,游說我們通過他「調解」可解決問題,但事實上他不僅竭力偏護儲勤民,而且在調解過程中言而旡信、玩弄手段,卻對外說官場話,什麼“經多次調解無效”等等。主管單位不可靠,我們將所有文件、審計報告交向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舉報,市公安局明確答复我們:“偽造企業董事會決議、冒簽你們外商簽名,在我們中國是不屬於犯罪的!”,不知羞恥說這句話的是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第三隊的王磊 (王磊辦公室的電話是 86-21-24025632 ),因此,上海市公安局不予立案!

向上海市政府申訴,上海市外商投訴中心回复我們,說我們可以進行訴訟,請問,執法机構己定出這种「不屬犯罪」荒謬結論,訴訟後果己未卜可知,且上海律師收費驚人,這次我們為一切依循大陸法律辦事,請了位上海律師,參於了二次董事會,他未取証、未出過一封信,己收取二萬元,再開會需另計,這能無止境承擔嗎?

這就是上海市的也是大陸的所謂“良好的投資環境”,偽造一家企業最重要的董事會決議、冒簽我們外方董事簽名而把整家企業資產淘空、資金轉移,在大陸都不算違法,哪么,這算哪門子法制?!全世界肯定的社會道德、法律標準都不能遵循,又是個怎樣的社會?!

溫總理,六年來,我看到的香港特區政府是一個唯北京命是從的政府,絕對沒有能力保護我們香港人應有的、正當的權益的。閣下相信不會認同,特區政府及以擦鞋為業的人亦不以為然,但相信此點的在香港應大有人在,否則就不會有指鹿為馬這歷史典故。

閣下上任時說過,您是一位有信念、有主見、敢負責的人。我也深信 閣下這次來港是真誠為我們香港人而來,您也說過:“一定要以人民給我的信心、勇氣和力量,忠實地履行憲法賦予我的職責,殫精竭慮,鞠躬盡瘁,不負眾望”。但伸張正義您做得到嗎?!

現在看來,要共產黨當官的完全杜絕貪污是不現實的,任何國家、任何政黨或任何社會都有貪污,問題在於一個政府、一個社會對待貪贓枉法現象的態度,例如南匯縣外經委的官官相護、上海市公安局不知廉恥的荒謬論點,閣下可以垂詢任何一個守法的人,告訢他,在中國,偽造企業文件、冒簽合夥人之簽名均是不犯法的,公安執法機構是不理的,看看有多少人會接受這樣的荒誕不經觀點?!

這就是我請求 閣下要三思,要真正關懷我們香港人,就要為我們香港人的長遠利益著想,香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國家保障?

以我一個在大陸遵紀守法奔走這麼多年的香港人臨老被以黨委書記為首的共產黨干部詐騙得傾家蕩產,這確是我的愚蠢,但這終究是共產黨的羞恥!港人要切記各種現實教訓,您總理請三思,

香港星星行
Joseph Lau

Tel:24764600 Fax:24754161
E-Mail:sinsinhong@yahoo.com.hk
E-Mail:joseph@chikee.org
16-Jun-2003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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