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七日電)香港海事處與水警及入境事務處今天進行聯合行動,在維多利亞港攔截四艘在進入香港水域前沒有向海事處呈交「到達前知會」的過境船隻,有關的船長即時被檢控並將於明天送交法院處理,最高可被罰款四萬港元。
海事處海港巡邏組高級海事主任曾焯賢今天表示,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船隻在進入香港水域二十四小時之前,須向海事處呈交「到達前知會」。他說,有關的資料可使海事處更有效管制航行安全及在遇到海上意外時制訂有效的行動策略。
「到達前知會」的資料包括船隻名稱、呼叫信號、長度及總噸位、船員、來港目的及上一個停靠港口、船隻性能欠妥的情況、所載的危險品種類及數量。
曾焯賢表示,在過往,超過三百噸的船隻需要呈交「到達前知會」,但由去年十一月開始,除了獲豁免的船舶例如內河渡輪外,這項要求已擴展至所有船隻。他說,在過去數月,海事處巡邏組發現大多數在港內停泊的船隻抵港前都遵守有關的規定,但許多經過香港水域的船隻則沒有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