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為港爭取民主自由踏上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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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香港大紀元記者吳雪兒李思婷報導/香港民主黨前主席、立法會議員李柱銘律師透過分享往事,道出他在這十多二十人來總是在想「他可以為香港做什麼」,他為了盡力為香港人爭取民主自由而參政,並且由擔當中、英政府的溝通橋樑而走向政府的對立面。他並呼籲市民踴躍參加七月一日舉行的「反對廿三,還政於民」大遊行。

為慶祝香港大學文學院九十周年,有關方面上周未邀請了李柱銘演說,演講題目為「我們能為香港做什麼?」,這條題目看似沉悶,然而與會者卻被李柱銘的幽默言詞和表達方式鼓動,不停發出爆笑聲和拍掌聲。

盡力做到最好

李柱銘用英語說,他中學就讀於九龍華仁書院,在那裏發生了兩件事情改變了他的一生。有一天,神父問足球會隊員:「如果你們的守護天使告訴你們僅剩下一分鐘便死去,你們在這珍貴的人生最後一分鐘會做什麼?」李柱銘第一個舉手回答,但神父說不對,其他人的回答也不對。神父告訴他們,當只有一分鐘,而他們正在踢足球,面對守門員,沒有其他人,他們唯一要做的就是射龍門,入球。天使會在天堂為他們鼓掌。

第二件事情發生在試場,李柱銘正在考試的時候,神父遞了一塊巧克力給他,叫他給吃了,李柱銘說遲一點再吃,但神父著他現在就吃,他就吃了。李柱銘說,這件事情讓他明白神容許他在同一段時間內做多過一件事情,這就是為什麼他既當律師又做立法會議員。

他在大學入學註冊時,有人跟他說:「做任何事情都要盡力做好,而且要敢作敢為。」這又成為他的座右銘。

護港法治自由

一九八五年七月,李柱銘委任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他解釋他參與政治是「為了維護法治,香港人的自由得到保護,這是我以前和現在參政的唯一目標」。他當時發現維護法治不能夠只倚靠獨立的司法制度,因為法官要運用法律,而誰制定法律?就是立法局(回歸後改稱立法會)議員。

至於加入《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李柱銘最初是想充當中、英兩國談判團的溝通橋樑。他說,很多香港人都認為他富爭議性,不談判、不妥協,但他要告訴這些人,他以前默默為香港做事,而且都非常成功。他說,他曾出面游說中方,使中方談判團答應香港回歸後會有自己的法律,北京當局不會把中國的法律搬到香港,以及為維護香港司法獨立和公正性,把終審庭設在香港,並且每件案件都由三名外國的法官和兩名本地的法官裁決等(但後來只設一名外國的法官)。

李柱銘透露,後來發生的事讓他做出人生的一大抉擇,就是為爭取香港的民主自由而站在政府的對立面。他說,一九八六年,有一次,中方談判團其中一名成員發怒,用眼鏡拍桌子,斥罵有人脫離《中英聯合聲明》的宗旨,因為英國希望在談判桌上商談在香港推行民主政制,但中國堅決說「不」。李柱銘當時給自己二十四小時考慮,看看有沒有人會站出來為香港爭取民主。第二天,沒有人站出來,於是他站出來為香港說話。他說:「由那天起,我決定當有需要的時候,我會站在(政府的)對立面。讓其他人與中方溝通。」

香港好中國好

李柱銘接著談到「一國兩制」。他說,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構思,指香港在往後五十年的自由生活、法律和經濟制度等不變,希望中國在五十年內趕上香港。他記得草擬《基本法》時,鄧小平有一次對起草委員會成員說五十年不夠,需要另外五十年。鄧希望香港帶領中國,香港退步對中國沒有好處。

李柱銘表示,香港特首董建華曾經說過:「中國好,香港好;香港好,中國好。」去年十一月,當李柱銘還是民主黨主席的時候曾問董建華:「中國越來越好,香港呢?」董建華回答說:「是呀!很明顯,就是因為中國變得越來越好,不然香港會比現在更糟糕。」

李柱銘接下來嚴厲斥責董建華政府管治香港六年來的諸多過失。首先,他批評董建華上台後,破壞了「一國兩制」,導致香港發生巨大的變化。他說董建華計劃把香港與珠三角合併,不正是把兩種不同的制度改變成為一制。

接受捐贈辱港

他又轟董建華於五月初接受了「窮親戚」中國捐贈的十八萬防護SARS的物資是「侮辱香港」,因為中國給香港時,中國正大規模爆發疫症,它更需要這些物資,「我們怎能拿去而不給錢呢?」

此外,李柱銘指責董建華政府在爭取居港權問題上要求中央人大釋法,損害香港司法獨立。李柱銘並引用奧維爾《一九八四》中的名言諷刺共產黨,他說:「本來在法律面對人人平等,但董的朋友比我們更加平等。」在商業層面,董一面倒的偏袒富豪李嘉誠,證據之一是董繞過正常的投標程序,把數碼港發展計劃交予李嘉誠之子李澤楷的盈科數碼動力,所以很多人稱香港為「李家之城」。然後發生公務員為自己的尊嚴上街遊行示威,走上董政府的對立面。這幾年來,董給予回歸前是世界頂尖的公務員的唯一榮耀,是他們若死在辦公室便可以英雄般地葬在浩園墓地。

全向北京負責

而李柱銘最不滿的是於去年七月一日實行的高官問責制,他認為此制應該改名為「集體不負責制」。這年來接連發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馬時亨決策錯誤所引致讓小股民損失慘重的「仙股事件」、財政司長梁錦松涉嫌逃稅偷步買車事件、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處理SARS失當但董建華委派他調查自己事件等等,比比皆證明問責高官毫不問責,他們是向董建華問責,不是向市民或立法會問責,最終是向北京問責;董也不是向市民或立法會問責,他只會對北京唯命是從。

李柱銘並斥責政府倉猝推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破壞民主。他說,在《國安條例(草案)》(簡稱《草案》)第十七頁第二部分原本用了「crown,英女皇」字眼,兩個月前經《草案》審議委員會議員提點後,政府修改為「the st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如《草案》至今仍繼續用「My Majesty,女皇陛下」,李柱銘本月十四日質問保安局和律政司官員時,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沒有時間修改,他追問:「那為什麼急要立法?」回答是:「我們一點都不急。」

23立法損經濟

李柱銘建議,公眾應該盡力游說政府擱置二十三條立法,因為香港人不想要這條立例,即使一定要立法也希望政府給議員足夠的時間去討論。他說,國際社會正密切關注二十三條,他們都認為此條例對香港經濟前景不利,認為新聞、宗教和結社自由一定要得到保護。

他指二十三條立法的危險性是把香港的「一國兩制」變成一制。他反對二十三條的禁制機制條文,認為此條文給予北京權力去按鈕,一個在中國被禁制的組織在香港的附屬組織也會被禁制。

李柱銘最後呼籲市民踴躍參加七月一日舉行的「反對廿三,還政於民」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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