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愛瑪巴黎6月13日報導) 由法國前總統吉斯卡爾德斯坦主持領導的歐盟制憲委員會,在歷經一年半的磋商撰寫修改之後,將於十三號向歐盟制憲會議提交歐洲憲法草案的最後文本。歐盟制憲會議由105名成員組成,他們分別代表歐盟各成員國政府、各成員國議會和歐盟委員會。
*歐盟將具法人身份*
歐盟憲法草案決定未來歐盟二十五國權力運作機制和執行範圍,並將決定歐盟是否能以一個統一獨立的政體立足於國際舞台。憲法草案賦予歐盟“法人身份”,盡管在英國的要求下,草案取消了“聯邦”字眼,但明確設立了“歐盟公民”的觀念,這一觀念的具體體現是投票權,選舉權、在歐盟內部自由出入和居住權。
歐盟憲法草案的要點如下:歐盟實行雙首長制,設立歐盟理事會主席一職,任期兩年半,負責對外代表歐盟,對內負責主持籌備歐盟每季度一次的高峰會議,取消現行各成員國六個月一換屆的歐盟輪值主席制,設立歐盟外交部長職位,由歐盟理事會適當多數選舉產生,精簡歐盟委員會,擴大適當多數表決制,將這一制度從目前的三十二個領域擴大到七十個領域。從2009年起,歐盟議案必須獲得代表歐盟百分之六十人口的半數國家的通過,才可提交歐盟部長理事會審議通過。
*歐盟憲法草案遭小國反對*
歐盟憲法草案最後文本在正式提交之前遭到以波蘭為首的十八個國家的反對,他們對適當多數選舉制及取消歐盟輪值主席制是否會有損小國利益提出質疑。在歐盟體制改革方面,德法等大國希望將適當多數選舉制進一步擴大到外交、國防、財政、稅收等決策領域,但遭到來自英國的反對,英國不希望放棄自己對上述領域的否決權。
歐盟憲法委員會主席德斯坦表示,星期五提交的文本基本考慮到各方的要求,是一個比較平衡的妥協版本,憲法草案頭兩部份將於六月二十一號提交歐盟薩洛尼卡首腦會議審核,草案完整的版本將於七月份截稿,歐盟憲法將包括四百六十二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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