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警方逮捕香港女記者控告謊報和誣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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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芳贄曼谷十二日專電)自稱遭到四名男人輪姦的香港蘇姓女「記者」在芭達雅海濱城遭到泰國警方逮捕,帶到曼谷拘禁,若十三日未能付出十萬泰銖交保金,她會被送往監獄等待受審。

曼谷警方指出,蘇姓女「記者」被控以謊報罪,若成立則會遭到三年有期徒刑或罰鍰六千泰銖,或兩項都罰。此外,她還遭到三輪載客摩托車司機通百(TONGBAIUMAHIA)控告她誣告。若兩罪都成立,則這名香港女「記者」會遭到五年有期徒刑或罰鍰一萬泰銖。

蘇姓香港女「記者」上週向曼谷警方報案,她在本月二日晚間搭上一輛三輪載客嘟嘟車後昏迷,醒來時遭到司機和另三名男人綁架,再兩人持刀威脅下遭到這四人輪姦。可是警方在她身上陰道和肛門查不到破裂痕跡,無法證明她受到性侵害。曼谷警方日前以交保釋放三輪載客車司機通百,隨後他在律師協會協助下前往法院控告這名香港女記者誣告使他和國家遭受名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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