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2日訊】大紀元日報記者楊紅華府報導/美國國會議員以“法庭之友”的名義致函芝加哥聯邦法庭﹐敦促法庭繼續進行對法輪功起訴江澤民一案的審理﹐而不要按照美國司法部建議的撤銷該案。截止6月11日﹐已經有39位國會議員在該函上聯署簽名。
美國會民主党議員湯姆.蘭托斯致國會同僚書呼吁支持訴江案審理。已經有包括湯姆蘭.托斯(民主黨﹐加裡弗尼亞州)、克里斯.史密斯 (共和黨﹐新澤西州)、弗朗克.沃爾夫(共和黨﹐弗吉尼亞州)、依蓮娜.羅斯.雷汀恩(共和黨﹐弗羅裡達州)、琳.伍爾希(民主黨﹐加裡弗尼亞州)在内的39位美國國會議員在湯姆.蘭托斯致國會同僚書上聯數簽名。
圖片説明:關注訴江案的法輪功修練者6月11日在美國首都特區自由廣場舉行新聞發佈會。攝影:大紀元記者麗莎。
關注訴江案的法輪功修練者6月11日在美國首都特區自由廣場舉行新聞發佈會。向美國公衆傳達訴江案罪最新消息。
圖片説明: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在芝加哥聯邦法庭起訴江澤民。4月14日原告律师已经进行庭上陈述。圖為芝加哥聯邦法庭大樓外。圖片:大紀元資料室。
李祥春醫生的未婚妻符永清說﹕“當我聽到李祥春在監獄受折磨﹐當我聽到為了將自己的聲音傳遞出來,他進行絕食的事情時﹐我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他受難的情形在我腦海裡不斷浮現﹐中國政府不會給他公證﹐他只能依靠美國政府的幫助。對江澤民進行公證審判﹐會結束中國對法輪功長達四年的迫害。象李祥春醫生這樣無辜的法輪功修練者都會受益。”她感謝國會議員的正義之舉﹐呼籲美國司法部從新考慮對訴江案的立場。她強調﹐對江的起訴是一個全球的努力﹐因為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遍布世界各地﹐同樣的起訴在加拿大,德國,法國,印尼,香港和瑞士也在進行中。
李祥春醫生作爲法輪功學員也是訴江的原告人之一﹐他的被捕與此案有直接關係。另外﹐馬州蒙郡居民趙蘭香之妹趙美玉也因在電話中與朋友談及要做訴江原告而在5月被捕﹐至今家人不知她的去向﹐也無法與她聯係。
============================
美國會議員湯姆.蘭托斯致國會同僚書
1999年以來,中國政府一直在有計划地迫害和平的法輪功修煉者。修煉法輪功的中國公民被長年累月地關押在監獄和精神病院里,而且經常受到酷刑虐待以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
2002年10月18日,美國以及其他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堅定地發起法律行動以制止這場有計划的殘酷迫害。在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去年訪美期間,法輪功學員以及學員家屬向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提起了法律訴訟,控告江澤民和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
這樁訴訟案以《外國民事侵權索賠法》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為法律依据,針對中國前任國家主席以及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以及其它反人類罪行尋求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
《外國民事侵權索賠法》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已經得到國會認可,其目的之一是使在美國國外受到獨裁政權迫害的個人能夠在美國的司法系統中得到賠償。對于那些被非法強迫關押在監獄和精神病院、受到殘酷的身心折磨、身處駭人听聞的絕境中的中國公民和美國公民來說,不可能指望中國的法律體制為他們伸張正義。而法輪功向伊利諾伊州提起的這宗訴訟恰恰給予了人們這樣的希望。
不幸的是,美國司法部向法庭提出了一項申請,請求法庭不要受理提交到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的該宗法輪功訴訟案。政府聲稱向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送達法律文件的程序不夠充分(盡管當時法庭傳票被直接交給了江澤民身邊的那些人);政府還斷言在美國法院控告江澤民可能會招致美國官員今后遭到報复性起訴(國會在通過這兩項法律時,考慮過這一論點并明确給予否定);政府并聲稱江澤民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盡管江澤民現在已經不是中國國家主席)。
簡而言之,政府不僅沒有推動這兩項旨在給在國外受到嚴重人權侵害的受害人帶來希望的法律,反而咄咄逼人地偏袒北京(政府),部分原因是為了避免雙邊關系產生摩擦。
為了糾正這一不公,我們將向伊利諾伊北區法院提交一份“法庭之友”辯論書,支持法輪功學員提出的法律論點,并明确反對政府提出的某些論點。這份辯論書宣稱:國會擁有維護這兩項法律的公正性的合法利益,并關注國際人權問題,認為許多這樣的問題都應當在不受司法部干涉的情況下予以解決;國會在通過這些法律時,承認對外國高層官員提起法律訴訟可能會引起不利后果,并愿意承擔這种后果,而且江澤民作為前國家元首已經不再享有元首豁免權。
在法輪功學員尋求通過這兩部關鍵的人權成文法律來實現他們的目的時(這兩部法律也正是為此目的而制定),我們國會議員有責任支持他們的努力。我們期望國會強烈的意見和呼聲能使這一至關重要的訴訟案在美國法庭得以進行下去,并根据案件事實作出判決。
如果您願意在隨信附上的“法庭之友”辯論書上簽字。
誠摯的
湯姆-蘭托斯(Tom Lantos)
民主黨高級官員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