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1日訊】大紀元香港記者吳雪兒,李思婷報道//法輪功在中國開傳始於1992年,於1999年7月20日在國內被全面鎮壓,鎮壓前有關政府部門所得數據顯示,全國修煉法輪功人數達七千到八千萬。據消息人士指出,當時領導層的七個常委都有家屬看過法輪功的書。當時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的決定上,並沒有得到其他六個常委的同意。近四年裏,北京當局仍然繼續肆意抓捕法輪功學員,成千上萬學員未經審訊被投入勞教所、精神病院遭殘酷虐殺或精神摧殘;部分學員在共產黨司法機關一言堂下,無辜被判刑監禁。為了揭露和遏阻江澤民的殘暴不仁,法輪功學員分別在美國、瑞士等地,以「群體滅絕罪」起訴江氏。
《開放》執行總編輯蔡詠梅在接受大紀元記者專訪時表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決定,是幹了「一件最蠢的事」,把不是敵人的人趕去當敵人,同時也是他現在下台不放權的其中主因之一。她又認為,訴江案象徵著「對善惡的一個表態」。另外,她也談到國內有關宗教自由的一些情況,以及她對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看法。以下是專訪的內容:
十六大通過後,胡錦濤代替了江澤民出任國家主席一職,但江澤民繼續出任軍委主席,實行下台不放權,對此蔡詠梅認為:
*把非敵人推去當敵人
一個人在位的時候,如果沒有留下負面的帳,那他下台就會比較安心一點;特別是這種雙手沾上血的人,他就不願意下台。他(江澤民)在位時,如果盡做好事,那他怕什麼下台呢?就是他當時不做好事,先是「六四」的問題壓著,接著又是法輪功,尤其是就法輪功這件事情,我覺得江澤民是最蠢的了。
「六四」是因為鄧小平最後出來下令鎮壓,其認為是符合共產黨的利益,而法輪功事件就未必符合共產黨的利益了,說不定對共產黨反而不利,因共產黨過去講搞統戰、化敵為友,打擊是打最小的。而法輪功這件事,則是把不是敵人的人趕去當敵人,所以是最蠢的事。
在中國(修煉)法輪功的與人無害,只是一群人煉煉功。就是說他得了病不看醫生那是他自己的事,結果搞的簡直是趕盡殺絕。而我覺得江澤民對宗教完全不懂,上次去美國他說西藏的喇嘛,他說就不明白美國這麼先進,為什麼還信這個東西。連這種話都說得出來,所以江他不懂,他就以他的意思來辦這個事。
江做這件事他是騎虎難下,一開始他以為鎮壓就行了,沒想到法輪功是一種有信仰的宗教。所以說他就是不懂,他應該先去研究一下宗教,他一下子就壓不下,越壓它反彈得越厲害,他到最後簡直就沒辦法,但他也不能說就不壓了,否則就會排山倒海的出來,所以他只好繼續壓下去,所以對他來說這就是騎虎難下的事情。
在法輪功鎮壓到中期的時候,他曾經說過:「到底還壓不壓?」這也就暴露了他的心情--「我就不信法輪功打壓不下去的」,這就是說明他的無奈與無賴。「我怎麼打壓不下去呢?反正我就還是動用我的專政機器」。換作是其他民主國家就知道適可而止,到了某些程度就不能再做下去,但他不是,因為中國國家的體制問題與當時江澤民大權在握,他一個人就可以決定整個民族、國家的命運,所以後來他就覺得這是針對他來的,「我就要把他壓下去」。
*像慈禧太后垂廉聽政
有了這些問題後,再加上他兒子江綿恆的腐敗問題,使他更有一種對失去權力的恐懼,怕失去權力後會對他來清算。所以到了最後他不得不下台換胡錦濤做時,他會搞這麼多的動作,把他的親信全部都安插上去,目的就是下台不放權,把自己搞得有點像慈禧太后那樣子。他們有人開玩笑說,慈禧太后當時也指揮軍隊,實際上就是現在的軍委主席,現在他皇帝不當了就幹這個。江澤民現在就是這樣子。最近中國有個電視劇叫做「走向共和」,後來這部戲被腰斬了,因為裡面有講到慈禧太后垂簾聽政的事情。
江過去一向站在權力的頂峰,而權力腐蝕人,一旦有了權力就捨不得放下。但對(前總理)李鵬、江澤民來說,除了對權力的戀棧外,還有另外一重意義,就是對失去權力的恐懼。因為江澤民是欠了債的,一個「六四」的債,一個法輪功的債,還有其他的那些債。
而法輪功的債可以說全算在江澤民一個人身上的,因有些是共產黨的,和共產黨的利益是一致的,有些是純粹個人的了,法輪功就可以看作是江澤民一個人的債。所以我想江現在就會緊盯著胡錦濤,甚而在交棒時就可能交代:「六四」的案不能翻,法輪功的案不能翻。這都是可能的。
*訴江案是對善惡表態
關於訴江案,之前也有很多如「天安門母親」(起訴李鵬)等等,我認為這只是象徵性的意義,因為國際政治比我們想像的複雜,從打伊拉克就可以看出來。照理說,薩旦姆是一個獨裁者,之前五月份我查了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及伊拉克自己人權團體的資料等,我覺得薩旦姆和我們中國歷史上的秦始皇、隋煬帝這種人是可以相比擬的,而美國打他卻造成國際社會的反應很大,就是說國際社會是很複雜的。
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才第一次提出了人權高於主權的看法,但世界上還沒有這種法律,而且多數國家都是把主權看的非常重要。所以對於江在美國被起訴的事情,因為在我們國內沒有辦法去講,只好拿到國際社會去講,但是我覺得執行起來是不可能的事,結果是不可能的,大國對小國是可以辦得到,可是你要對一個十三億人口的國家是很難的。但是這件事情還是要做,因為這是對善惡的一個表態。
對於一個邪惡,我們不能因為他強大我們弱小就毫無所作為,不行!而且我們現在要提出一個國際的價值觀--國家主權或什麼也好,最高的就是人的生命、人的尊嚴、人的自由,包括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我們把這個看得高,我們相信這個價值,所以我們向你挑戰。我覺得這是一個表態的性質,就是要告訴他,你這個行為是一個犯罪的行為。
這個犯罪我稱為「國家犯罪」,就是用國家機器來犯罪。像台灣他們在「二二八」事件平反後,凡是國家犯罪通通作出賠償,因為不是刑事,不是打、殺、搶這些犯罪,而是政治犯、良心犯這些全部集體賠償。我覺得台灣這次真是做得太徹底了。當然中國那就不可能徹底了,中國歷史上受害的人太多,你要賠償可能幾千年都賠不完,但是我們就是要告訴他,你這是一個犯罪的行為。
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戰審判納粹那樣,這些人就是戰爭罪犯,你就是對人類的一種犯罪,雖然你是國家主席,但在我們眼裡你就是一個罪犯、犯罪分子。因為你看那些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這根本是很荒謬的事;你說民運人士,他真是將矛頭指向你共產黨的,我就是要你共產黨下台,我就是要搞民主,調整你共產黨的權力,現在你權力是壟斷的,我要你把權力交出來還給人民,但是法輪功沒有這樣的政治要求。尤其煉法輪功的人根本一點政治理念都沒有,但只要共產黨說你 「是」,就不管你是男女老少全部一網打盡。
*迫害法輪功特別殘忍
而且我覺得他們迫害法輪功特別殘忍;民運人士都是政治犯,是知識分子、學生,而法輪功大多是婦女、低下層人士。中國社會就是這樣的,名義上是說無產階級、公眾政府,但是他處理起來卻是看人說話。你看「八九民運」的時候,學生被抓進去的判刑輕很多,如果你是工人的話,那你可能就判死刑了,真是這樣的。所以我覺得他們對法輪功特別殘忍,而且下面的公安對法輪功學員毒打,上面的好像都不管,我想可能是這樣的。
江澤民講你法輪功壓不下來,我就更厲害。有人說會不會太厲害了點兒,但那是上向下的指令,例如他(江)對某個省會說不准有人到北京來(上訪、請願),不然你們地方官就怎麼樣,他下那個指令就下的很大;對民運人士就不會這樣,他不會說你民運人士不能怎樣不然我就對你們怎樣。他對法輪功就特別的嚴,下面的人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保住烏紗帽,所以出手就特別的殘忍。一般人心理就想,我(地方官)越殘忍你(法輪功學員)就越害怕嘛!你不怕我就更殘忍。我認為他們這樣的做法,根本就不是二十世紀末二十一世紀初國家的行為。
*立法侵信仰自由違憲
當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一開始打擊法輪功的時候,(當局沒有法律依據去鎮壓法輪功,直至次年即二000年三月初)人大會議通過一個法律把法輪功打成「邪教」。我個人認為這個法律是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憲法,這是一個「違憲」的一個法律,為什麼呢?就是說你制定的任何法律你不能超越你的憲法,你只能在憲法的規定範圍裡面制定法律。
中國憲法裡面就有一條是「宗教信仰自由」。現在你(江)把一個宗教團體定義為邪教,如果你是將其定義為一個犯罪團體、黑社會,那我都不說你違憲,這都是可能的,但你把他定義為邪教,那就是與憲法中的信仰宗教自由是相違背的。憲法有這條規定,那人們愛信什麼都行,他愛信邪的都不違法,政府不管人民信什麼。像美國,你要信魔鬼都可以,真是這樣的,因為你憲法有保障這樣的自由,那你政府就不能管老百姓信什麼,你就不能說他信的是正的還是邪的,這個「教」是正教還是邪教,就不用你政府來說了。如果由政府來判斷的話,那就是插手宗教信仰自由了。
任何違反憲法的法律都是不存在的、無效的。比如說美國拿一個法律就用憲法來解釋,如果違反憲法那就要廢掉。法輪功裡有沒有人犯罪?現在中國有「刑法」,如果是詐欺、殺人,那就依那個法律的規定處理就夠了。然而,你把整個組織的人都說你們信仰這個東西是不對的,那誰有權力來定哪一個是正哪一個是邪的呢?像美國有很多小教派是有問題的,詐騙什麼的,但都是用具體的法律來辦,不會定一個專門的法來針對。你一個很大的教派出去,可能其他人也會認為是異教或邪教,你不能今天立一個法說這個是邪教,那個是邪教,如此一來,就會使得所有的宗教都受到衝擊。所以政府就不能介入說你這個教是正還是邪,政府只能管你有無犯現有刑法規定的罪,比如說法輪功裡有幾個人犯罪,那就是針對那幾個犯罪的去追究其責任。
上次他們說:「美國也有打擊邪教──大衛教派啊!」對於這個問題,我特意寫了一篇報道,指美國完全沒有要取締這個教派,完全不是這麼回事,美國是追究它的槍械管制問題,是依據美國現有的法律去執法,而且是大衛教派頑抗,造成互相發生槍戰,最後才變成這樣;而聯邦政府採取措施都只是針對這個事件(的槍械管制問題)。到目前為止,政府也沒有宣佈這個大衛教派是非法的,現在這個教派還存在,不但存在它還認為當初聯邦政府來處理這件事情過火了,他們告上聯邦政府,最後聯邦法庭的裁判認為聯邦政府是依法處理,沒有過火的情形。所以當初新華社報道的時候,我一看就說這個不對嘛!美國政府根本沒有說大衛教派怎麼樣,人家信什麼政府根本管不了的。
*極權扼殺博愛,真善忍
中國大陸現在這麼多社會問題,好多宗教團體想辦孤兒院都不允許,就說只要不是它(中共)管的著的就不行。像基督教這些一直都是好的,它也不放心。現在基督教傳教只能在教堂裡面傳教,走出教堂傳教就是非法的。我就覺得共產黨真是不可理喻,這麼多窮人、貧苦、愛滋病、失學兒童等政府都不管,就讓那些有愛心的宗教團體去管。
而且法輪功講真善忍,基督教講博愛,試想有些村莊整個信基督教,整個村莊就不偷東西、不打不搶,現在中國就需要這個。但它就是要打壓,說你這是基督教不是共產黨員,凡事不是我控制的,我都不能容許,這就是共產黨的心態,這就叫做極權主義。就是說這個國家全部什麼都要管,它不容忍任何一點民間的空間存在,現在中國自從毛澤東死了以後,現在是後極權主義,不是說它不想管,是它管不了,所以現在會有很多的空間出現。
對於二十三條立法後極有可能影響到香港的新聞自由,問蔡詠梅像《開放》這類雜誌,由於比較敢言,會不會受到影響時,她說:
當然會有影響,但是我們就是一直這麼做下去。因為還是要有個執法的,你做了要去起訴你,所以這個燙手的山芋不是甩給我們,是甩給特區政府。這個東西很頭痛的,它(特區政府)怎麼起訴你?如果它起訴我們,那我們就跟它打官司。我們《開放》這麼小一間公司有什麼可以收,可能(讓)全世界(知道)我們反而出名了。我們任何問題都是開放的,沒有什麼不能談。我覺得如果所有人都不怕二十三條的話,那頭痛的就是特區政府不是我們,全世界都知道你(特區政府)這樣做。而且香港人沒有這個習慣,舉個例來說,香港人都不吐痰的,有一天你說人就是要吐痰的。你說人不應該吐痰這還好,好習慣現在要強行改成壞習慣,說人就是要吐痰,有痰就是要吐出來,強迫人吐痰。所以你現在要強迫我們做,甚至要告我們,所以就不要怕。
對於二十三條,我覺得最基本的思路就是對著法輪功來的。二十三條本身不是對著法輪功來的,但要催促二十三條立法,那就是對著法輪功來的,現在這個二十三條在中英香港回歸的時候,起草《基本法》裡頭就有了,所以現在這個二十三條就是《基本法》二十三條,它要求在國家安全方面制定一部法律。但香港就是不能接受,所以過去政府上任後就一直推、推、推,一直沒有做,但為什麼突然北京就很急了?北京本來也沒有催得很緊,因為實施「一國兩制」,香港人民就反彈了,這就成為國際輿論焦點了。共產黨它本身問題很多,它只要穩定式的、壓倒一切的,那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香港這件事只要不威脅到我(中共),那也就算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北京下令一定要執行
但是自從開始打壓法輪功就不一樣了。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的,所以我認為,中國政府就覺得這就是威脅到它了嘛!如果他(江澤民)不覺得威脅到他的時候,他就允許你拖,但現在就不許你拖了。我覺得不是香港特區政府要立這個法,它其實也挺為難的,它是共產黨的走狗,它是直接面對香港市民,壓力不是北京在受,是它在受。你看現在反彈得多厲害。所以就好像是個假現象,它自己是不希望執行,但北京下令它就一定會執行。
(香港特首)董建華是他們叫「一人一票」選出來的,哪一個人的一人一票呢?江澤民他自己一人一票選出來的,所以他(董)就一定依他(江)了。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的,請願又這樣那樣的。他(江)就意識到有些顛覆團體會在香港合法的存在,對他是有威脅的,所以簡單嘛,就用法律來對付你。
而香港政府也不敢說沒有這個法律依據;直接對付法輪功,它也不敢這樣做,所以它要立這個法。我覺得主要是針對這個,其他的當然也都是有威脅的,但主要是針對這個來的。我估計這個法一立了之後,考量它也不敢這樣執行的,畢竟要執行是很困難的,它畢竟不能把大陸的那一套整個拿來香港做,否則反彈會好厲害的。那天李柱銘就講了:「如果你說我們顛覆,那我們就顛覆。」
特區政府執法要怎麼執,我想那是很頭痛的,所以有這個法比沒有這個法還頭痛。沒有這個法它就有推詞了,一旦有了這個法你說要怎麼執行?它就會有鬆緊的措施等等。可是真的有了這個法是不是就會首先拿法輪功開刀?因為法輪功在香港畢竟還是少數,而且是中共最大的眼中釘;但支聯會就很難了,因為它有廣大的香港居民支持,而且支聯會的頭頭全部都是立法會的議員,但法輪功不同。
*廢23條靠中國民主化
可是我覺得法輪功學員不用怕,真是不用怕。一個是因為二十三條遲早會廢的,你看台灣解除戒嚴後,以前台灣的法律中顛覆國家罪,有宣揚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分裂國家是罪行,後來這部份就取消了,整個世界潮流是保障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的。而這條法律是倒退的,所以我說這條法律是早晚會廢的,所以法輪功學員要有信心這條法律是會廢的。
而這條法律什麼時候會廢呢?不是看香港,而是看中國的民主化,如果中國民主發展的話,那這條法就沒意義了。你看台灣現在真是什麼都百無禁忌了,所以第一個要抗爭。大家都知道正義是站在你們(法輪功學員)那邊的。所以這個法是「末法」,是一個專制國家的法律,是違反香港在聯合國的「人權法」的。
對於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最近就二十三條表態言論指「香港二十三條如果沒有的話,香港回歸來幹什麼?」,蔡詠梅的回應是:
*共產黨諾言不能相信
原來是保證回歸了的香港「馬照跑、舞照跳」,現在證明他們(中共)講的香港五十年不變是一個欺騙的話。共產黨的話真是不能相信。共產黨以前很多東西說得天花亂墜,現在就是要把香港變成像中國大陸一樣,香港本來是有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現在變成沒有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
言論自由不是說我們私下關在房間裡隨便說話,而是說公開的把言論發表出去而不受到懲罰,是這個叫做言論自由。中國大陸現在實際上是沒有言論自由,要是公開罵江澤民,就要受到懲罰。所以說香港五十年不變是在騙我們。九七年到現在才幾年的時間就開始變了。本來香港有錢人說好像回歸也沒怎麼樣,但這次SARS就看得出來,因為封鎖信息,所以香港影響很大。
問蔡詠梅是否相信現在中國對外公布有關SARS疫情的數字時,她表示:
*中共最出名造假數字
簡直不相信,《開放》這次就有一個報道指流行病都是有起伏的,中國卻是非常規律的,四月三十號一百多例,到了五月九號突然就大降了一半,然後馬上就直線下滑。大部分流行病學家跟我講,這個數字一定是人為的數字,最明顯的是世衛(世界衛生組織)都不相信,香港還沒零感染的時候,世衛就已經撤銷了警告,但是不對北京撤銷警告,因為不相信它的數字。共產黨造假數字太有名了,這是他們的專長。我覺得(中共)有控制但是沒有把實情講出來。因為現在是後極權時代,它不想管的時候那就是亂來,一旦把SARS當成像法輪功的問題來看的時候,它的組織動員力比自由國家強很多(,把疫情控制),因為它會限制人的自由,我們就不能。香港特區政府不可能下令所有的娛樂場所關門,但它就敢做,它的動員力可以到居委會。
台灣有的人還羨慕(中共的動員力),我說它的危害性其實大過它的好處,雖然SARS隔離上有好處,但是在其他社會生活方面,這次SARS,居委會掌的權力會不會對自由更有限制,它就可以搞得隔壁鄰居都可以監視你。香港人就希望政府要控制,但人還是要有自由。所以即使中國大陸控制了,那個數字還是不能相信的,因為現在大家看得很清楚,醫院傳播是最厲害的,醫生去照顧急症病人就很難避免不感染,北京、上海能做到,那山西其他落後地方能夠做到嗎?那邊醫生一個口罩都戴好幾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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