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0日訊】 “一國兩制”現在還有救沒有救?我認為,如能懸崖勒馬,未始沒有挽回的余地。
十屆人大開會前夕,我有四點意見,其中第三點,講的就是這件事。我說:“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使香港不安,台灣疑懼,破坏‘兩制’,危害‘一國’。現在應該懸崖勒馬,當机立斷:二十三條只宜淡化,不可強化,應該落虛,切忌落實。”
二十三條是法律呀,法律可以落虛嗎?
這個問題提得好。憲政國家的法律必須落實。問題在于,法律在中國是領導人玩文字游戲的工具。想實就實,想虛就虛,虛實并舉,隨心所欲,是當代中國法律的鮮明特色。落虛的典范就是至高無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一條,五十年了,至今落虛。既然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都可以落虛而安之若素,請問二十三條是個什么東西,為什么落不得虛?由此可見,落虛是有先例的。炎黃子孫應該團結起來,同心協力,理直气壯,隨時隨地,為落虛二十三條而奮斗不懈。
落實和落虛是蹺蹺板,二十三條和一國兩制水火不相容。一切愛國者須知,落虛二十三條就是落實一國兩制。領導為了達到落實一党專政的私利,不惜用二十三條來落虛一國兩制。老百姓為了一國兩制的公益,為什么不能落虛二十三條?到底一國兩制重要,還是二十三條重要?我想,凡我同胞,除了被一党專政迷了心竅者外,都不是不知輕重的人。至于我所以說“淡化”,說“落虛”,不過是為了給決定“落實二十三條”的領導人留點面子。——我的本意是“堅決撤銷二十三條”。二十三條一撤銷,香港人高興,台灣人放心,海峽兩岸的關系也不會走彎路,全世界一定贊賞。
總之,必須落虛二十三條,才有可能使一國兩制起死回生,非但沒有罪,沒有錯,而且功德無量。
大陸沒有實行憲政,中國不是法治國家,北京的中央歷來是破坏法治的領導核心。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有鑒于此,落實二十三條顯然是錯誤的,落虛才是正确的,應該讓它落得越虛越好。
(6/9/200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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