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vsmo.com)
【大紀元5月18日訊】2002年10月26日沈陽市警方拘捕了一名傳道人,叫穆玉賢,女,50歲,家住沈陽市和平區。因她是沈陽市政府下發“秘密文件”嚴厲處罰宗教信徒之后第一例被抓的人,所以她成了警方落實該文件的一個典型,但是穆玉賢被捕后因信神證据不足,警察便決定罰她3-4万元人民幣,若其不交就以“法輪功余党”的罪名判刑3-4年(等于一年一万元)。
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5月11日報道,穆玉賢被拘捕的經過是,26日上午11時許,她正在本市沈河區文化路建院街11-16#樓6單元3樓2號的厙剛(女,40歲)家傳福音,沈河區文化路派出所的一輛“110”警車突然來到,警察闖進屋不容分說便將她拘捕押至派出所。
在所里,穆玉賢隨身攜帶的一本書和自家的鑰匙均被搜走。當日下午,刑偵科長邵武拿著那本屬靈書籍和一份文件找到了穆的丈夫威脅道:你妻子看的就是這本書,如果她触犯了該文件中的第7條就得被判刑3-4年;你快說她都和誰有聯系?因穆的丈夫說不出什么,邵科長就拿著從穆身上搜的鑰匙,帶著警察刑雪松、駱沖赶到穆家搜查,他們到處翻遍后,沒收了一本筆記本和一盤詩歌磁帶才离開。
27日下午6時許,邵科長傳令穆姊妹的丈夫到派出所交了200元錢,28日下午將她轉押到了沈陽市看守所,等待她的將是警察巨額的罰款或漫長的牢獄生活,除了錢,誰也救不了她。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