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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IRS(國稅局)全國納稅人的辯護人Nina Olson 5月1日宣佈,2004年低收入納稅人指導中心(LITC)補助金的申請程式於現在開始。對於不收費或是低收費代表人承擔與稅務爭執有關事物的組織機構,可申請補助金撥款補助的金額。2004年補助期內最高可達$10,000美元,對英語是第二語言的納稅人為其提供瞭解和熟悉其稅務權利與責任的計劃,也可以申請補助金。
全國納稅人的辯護人察看低收入納稅人指導中心提供的資金,免費或是收取微不足道費用的稅務代理,以此作為接近於更公正的稅務系統的意義重大的步驟。2002年LITC補助金計劃的申請期限是2003年5月1日至7月1日。申請低收入納稅人指導中心補助金必須於2003年7月1日以前寄送到IRS,Taxpayer Advocate Service ,Mail Stop 211 -D,LITC Program Office(國稅局納稅人辯護服務,郵站 211 – D,LITC 計劃辦公室)。地址﹕401 West Peachtree St ,NW, Atlanta,GA ,30308,申請包括(出版物3319) 可在網站 www.irs.gov/advocate找到。或者可向IRS Forms Distribution Center (國稅局表格分發中心)索取,電話1-800-829-3676,申請也可在 www,egrants.IRS.gov 以電子檔進行。每項申請都會被考慮,LITC計劃辦公室將寄通知書給每一個申請人補助金將於2003年11月1日授予,補助的時間是由2004年1月開始。
合格的稅務指導中心,可以是按照任何法律運轉的業務或是會計師學校,其學生代表納稅人與IRS,或是稅務法院在稅務方面的爭執,或者是由免稅組織機構代理,這些組織能在與稅務有關的事務方面代表納稅人涉及納稅人合格的無償專業性服務的代理,為非英語的納稅人提供有關稅務權利和責任義務的諮詢。有關問題請致電LITC辦公室,電話﹕404 – 338 – 7185 或發e -mail 電子郵件給LITC Program Office@ir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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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接受新州低收入納稅人指導中心補助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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