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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坤原華盛頓十四日專電)美國國會最近發表有關中國政府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疫情資訊的傳播進行控制的報告。報告指出,從這次SARS疫情爆發的情形可以看出,中國目前的法律體系對新聞自由以及言論自由設定了種種障礙。報告呼籲中國領導人應該迅速採取行動,取消這些障礙。
報告指出,SARS的衝擊使中國領導人意識到,雖然目前的制度使得他們能夠控制對政府的批評,但它同時也阻止新聞媒體就公共關注的問題,即時進行調查、報導、示警的機制。
報告說,中國法律體系設定的人為障礙,妨礙了資訊的自由流通,且危害了人民的福祉。中國政府應當儘速消除這種體制對言論自由所構成的限制,以保證中國人民今後不再遭受類似危機的傷害。
報告指出,中國通過對所有新聞出版物進行註冊,發放執照的辦法,限制出版自由;同時,中國有關新聞出版的法律未能明確界定言論自由,從而造成一種實際存在的新聞自我審查;此外,中國政府只允許少數擁有政治特權的人士在得到高層領導人允許的情況下對敏感問題發表看法,而剝奪了大多數人言論自由的權利。
報告撰稿人法里斯在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人民享有新聞自由,但是一些現行法律卻使這一規定形同虛設。人民並不知道什麼樣的言論受到法律的保護。
法里斯舉例指出,在公共健康領域,中國目前的法律實際上使得任何有關SARS的討論,都成為洩露國家機密。
他說,儘管如此,隨著資訊技術的發展,中國人民越來越依賴於所謂「第四新聞渠道」來傳播和獲得資訊。自從SARS爆發以來,許多中國人都通過互聯網路聊天室和手提電話的文字留言來傳播資訊。
法里斯說,中國政府表示關於SARS有很多的謠言,但是中國政府本身要對這些謠言負責。如果他們允許新聞專業人員獲得並且發表準確的資訊,那麼公眾就不必通過手機留言或者聊天室來獲得資訊。這位擔任美國國會中國委員會資深顧問的中國問題專家說,雖然目前中國新聞界的狀況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好的,中國人民取得資訊的渠道以及得到的資訊數量,也是過去五十年來最多的,但是,除非中國政府取消對新聞媒體的各項法律限制,並明確規定言論自由的界限,否則中國就不可能出現真正的新聞自由。(//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