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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一名曾在拘留所受盡殘酷折磨的法輪功學員,以她的親身被迫害的經歷投訴明慧網,揭露江氏集團慘無人道的暴行,並藉此籲請中國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據明慧網5月13日報導說,99年12月13日,她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為真善忍說句公道話。到了北京還沒到天安門,派出所就把她們抓了起來,然後把她們交給了當地的公安局。回來後,身上所帶的錢全都被惡警搜走,接著市公安局長一手操控,在鎮上開”公審”大會,會後,把她們羈押到各鄉鎮遊街長達6個多小時。幾天後,拘留所的一名姓於的獄警發現她們煉功,就對她們十幾個人又打又罵,並用電棍挨個電,然後又把她們脫去外衣,光著腳,寒冬臘月在外面站了一下午。之後,她們以絕食抵制非法關押。絕食的第七天,惡警給她們強行灌食。後來,就逐漸放人了,最後強迫家人向市公安局和鄉派出所各交3000元錢,又強制家人代寫”保證書”才放人。
消息又說,2000年2月份,派出所兩個惡警到她家中欺騙說要辦”學習班”(實為”洗腦班”),把她抓了進去,也不給飯吃,迫害她們。她們四個人決定絕食抗議,絕食第四天,惡警們叫村幹部和家人來逼她們寫”保證書”,她堅持沒寫,後來惡警放人。
第二次上訪是2000年7月4日。惡警用手機聯繫,1小時左右,開始大面積抓人打人,把她們在天安門廣場上煉功和打橫幅的法輪功學員一起抓上了警車。到了北京當地派出所,惡警又打又罵。接著通知她們當地派出所把她們帶了回來。到了傍晚,市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幾個人就用高壓電電她們,她一進屋門市公安局局長就逼她坐在地上,他叫另一個人把電線接在她的兩個大拇指上,惡局長踩著她的腳,有摁住頭的,有摁住肩的,還有電的,就這樣連罵帶電,電了三次,電得她直喊,褲子也尿上了,但她就是沒說”不煉了”。後來,惡警說,第一次上訪的交6000元錢放回家。她們三個是兩次上訪,不讓走,在派出所裏又關了10天,這期間,白天被銬在太陽下曝曬,晚上也銬在鐵柱子上,不讓睡覺。
到第10天,他們又把她帶到了拘留所,所裏有個獄警把她吊銬在鐵條上,大約一、二個小時才放。在拘留所裡她們向犯人講真相,叫他們知道做人的道理,教他們背法、煉功。有一次,她們煉功時,被惡警看見了,將她們連打帶罵抓出去,逼她們趴在又髒又濕的地方,有的被關在廁所裏。後來她想,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不該被這樣對待。到了16天,惡警又叫家人交6000元錢才把她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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