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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訊】讀者投稿/我是新疆庫爾勒的一名普通公民,為庫爾勒法院的黑暗感到吃惊!!!在我沒打官司前,通過看新聞,報紙等,形成了一种觀念,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現在國家的法治基本完備,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特別是這几年人大的做用越來越重要,每年都要根据社會的需要制定相應得法律,并且人大每年還要審查法院的工作報告,以法制國等口號也喊了好几年了,“三講”,”三個代表“也學習了。因此,我認為法院是一個公證,神圣的地方,是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地方。只要有理有俱就能站住腳。誰知一打官司,才知道上面說的都是做樣子,騙人的。法院是為有錢人,有關系的人開的。普通人和有錢人打官司,根本就不可能贏,首先他們拉關系后,法官就偏袒不按法定程序辦案,偽造開庭記錄,勾結法院領導子女許諾詐騙錢財,循私枉法,顛倒黑白。開庭只不過做作樣子而已,不許我辯護,也不許證人到庭,最后,只要再判決書上根据相關法律找几條相應得法條一寫,然后把法院的大印往上一蓋,判決書下達了。你冤也好,虧也好,這是法定的了,再想太個公平,你就去上訴,上訴還要掏錢,沒錢不會有任何單位理你,,向有關部門舉報腐敗,他們互相推委,不辦事。總之,判決書下達了,一切都是鐵定的了,不合法的也合法了,不合理的也合理了。這就是所謂的以法制國,庫爾勒市法院就是這樣辦案的。(//www.dajiyuan.com)
這樣的法院有公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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