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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4月29日BBC消息,被控在北京兩所著名學府清華和北大實施爆炸、造成9人受傷的黃昊翔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國媒體星期二(4月29日)報道,法庭判定黃昊翔使用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多人受傷,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今年2月25日,27歲的黃在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兩處餐廳實施爆炸,相隔90分鐘。本月早些時候,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他犯有爆炸罪。
爆炸發生在中國“兩會”召開前夕,在今年的會議上,中國最高領導層10年來最深刻的人事變更獲得人大批准。
中國官方媒體曾說,黃告訴警方,他實施爆炸活動,是為了“出名”,但當時學生說,他們相信製造爆炸的人對政府有所怨言,而非針對學生和教師。
公訴人說,黃於21日乘火車抵京,意欲實施爆炸,但公訴人沒有解釋他的動機。
中國有關當局習慣不提犯罪嫌疑人對政府的怨言。
中國官方媒體說,爆炸後黃逃離北京,但後來在福建老家被抓獲。
受傷的9人均為輕傷,給兩處餐廳造成的財務損失為22萬元人民幣。
中國官方媒體說,黃是海南省海口瓊山市一農場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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