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郭無患華盛頓特稿)美國貿易代表署將在近日內公布特別三零一報告,從貿易代表署最近公布的報告研判,台灣在今年特別三零一報告中情況獲得改善的可能性不是很高,主要癥結還是在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問題。
台灣在一九八九年被美國列為特別三○一優先觀察國家名單,一九九○年降為一般觀察名單,九三年「升級」為「優先觀察國家的立即行動國家」,主要是美國關切著作權協定未能按原協議內容通過,美方提出一「立即行動計畫」,後由於台灣當局的努力,美方並未實施貿易制裁;九六年到九八年台灣連續三年自名單中除名,九八年到二○○○年再度「上榜」列為「一般觀察名單」。二○○一年升級到優先觀察名單,二○○二年依舊維持在優先觀察名單中,主要原因就在於美方認為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
駐美代表處高層人員透露,美台間主要貿易問題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稻米進口、藥品驗證以及電信執照開放,其中以智慧財產權保護最為美方所關切。
台灣方面就智慧財產權保護已經採取許多措施,這些訊息並已充分傳達給美方了解,特別是美方也知道台灣陳水扁總統、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親自督導參與相關專案的推動,此外,教育部與司法機構也對如何從教育著手,以及在法律事務上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已經有了共識。
而且更重要的是,台灣向美方強調,台灣是全球第三大資訊產業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在保護自己,所以台灣確實,也一直在非常認真地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
不過,根據美貿易代表署於四月一日公布的「二○○三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書」,台灣在四百一十一頁的報告中佔有七頁篇幅,較去年少一頁,列舉了台灣十大項主要貿易障礙,其中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在二○○二年致使美國損失七億五千七百萬美元,較二○○一年增加一倍多。
這個數字是引述美國國際智慧財產聯盟(IIPA)的估算,由於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致使美國二○○二年在台灣出現七億五千七百萬美元的貿易損失。相較於二○○一年美商在台灣的貿易損失三億三千三百萬美元,成長百分之一百二十七以上。
因此,光是從這個數字分析,台灣在二○○三年想要在特別三零一報告中獲得地位改善,恐怕機會不是很大。
根據IIPA的統計,二○○二年台灣的盜版行為,造成IIPA會員七億五千多萬美元損失。二○○二年台灣電影產品的盜版率是百分之四十四,較前年的百分之三十增加;音樂產品部分的盜版率是百分之四十七,較前年略降百分之一;商用軟體的盜版率是百分之四十八,前年則達百分之五十三;娛樂軟體部分是百分之五十六,也較前年的百分之七十大幅滑落;書籍產品部分的盜版,則造成美國出版業者兩千萬美元的損失。
IIPA報告顯示,集團式的光碟盜版及大學周圍影印店的教科書盜版,是目前台灣盜版的兩大問題。儘管去年臺灣政府通過「光碟管理條例」,但對於燒錄機的成長、及跨國盜版犯罪的邊境措施,仍無具效率的管制與執行行動,使得台灣成為全球盜版母片的主要來源國之一。
貿易代表署在二○○三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書中列舉台灣十大項主要貿易障礙包括:一、進口措施;二、標準、檢驗、標籤和認證;三、政府採購;四、出口補貼;五、智慧財產權保護;六、服務業障礙(金融服務、法律服務、美國影片、電信服務);七、投資障礙;八、反競爭措施;九、貪污腐敗;十、電子商務。
美國貿易代表署列舉的台灣貿易障礙中,仍以智慧財產權保護為重點,美方直接了當地表示,雖然台灣定二○○二年為智慧財產保護年,並採取多項改進措施,保護智慧財產權仍然是美台間嚴重而持續的議題。
報告說,由於台灣盜版光學影音碟片問題依舊存在,又未能關閉仿冒和侵犯智慧財產權工廠設施,而海盜產品、仿冒商品向海外出口,美國政府要求台灣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以法律架構;報告指出,去年四月,台灣已經被美國連續兩年列入特別三零一優先觀察名單。
貿易代表署在依法向國會遞交報告後,四月底將針對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足國家發布特別三○一報告,並據以採取必要貿易行動。
美國貿易代表署每年三月底向國會提交「各國貿易障礙報告」,並根據這份報告在一個月內列出特別三0一的優先指定國家(PriorityForeignCountry)、優先觀察國家(PriorityWatchList)、一般觀察名單(WatchList)及特別陳述名單(SpecialMention)。
包括台灣在內不少與美國有可觀貿易額的國家都在睜大眼睛等著看美國貿易代表署提出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書的最後定案內容,作為研判情勢的依據,也可能在報告書提出後一個月內積極展開與美方的貿易諮商行動;不過,對已經順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為會員的台灣而言,所謂特別三零一已經不像以往那樣威力強大。
原因是WTO會員國單方面對另一會員國採取貿易報復措施是會引起爭議的,但著眼於台灣對美國的龐大貿易額,更重要的是台灣非常期待能夠與美國推動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能夠不上三零一特別觀察名單總是好事。(//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