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4月21日報導) 北京市當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商店的標價必須使用民眾對商品價格容易理解的用語。有關人士指出,這意味著使用“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等沒有依據或無從比較的誤導性用語以及使人產生誤解的標價內容及方式進行價格宣傳,將成為違規行為並受到處罰。通知規定,物價部門將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對價格欺詐行為嚴重的企業不僅要通過媒體曝光,而且要依照規定載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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