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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8日訊】據《人民日報》,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曾錦城上任前曾寫下“血書”:“我以一個黨員的名義向組織保證,我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然而,寫下“血書”不過一年,檢察機關就查實曾錦城先後收受他人賄賂40多次,款物折合人民幣30多萬元。
信誓旦旦的“血書秀”之所以形同兒戲,首先在於“血書”本身就有問題,“血書”一是向“組織”保證,二是“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他的權力來源於“組織”,當官只須向“組織”負責,只要讓“組織”放心他就可以走馬上任、長保權位,甚至步步高升。曾錦城的落馬不過是個意外,是他做官的某個環節出現了紕漏,比如不經意間得罪了“組織”的某個人,等等。曾錦城的“血書”成了示衆的樣板,其實不寫“血書”的貪官污吏那個不曾向“組織”保證過呢?在一個以官爲本的社會裏,官高於一切,官場讓世俗社會趨之若騖,即使富甲一方的豪門巨商、學富五車的知識名流,想撈個一官半職的大有人在。光宗耀祖還在其次,官位在一個古老的東方大陸仍是衡量一個人價值的主要指標。也因此,才會有教授、院士等都要往官位上靠的笑話,什麽相當於廳級、部級等等。
何況,做官往往和發財聯繫在一起,一旦當上官,“官命”就變成了第一位的。幾天前,也是在《人民日報》上讀到過一篇短評,4月12日,礦難頻發的山西呂梁地區出臺了煤礦安全系列硬舉措,以“從根本上杜絕煤礦事故的發生”。其中有一條說,“凡發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事故的縣市,縣市委書記、縣市長當年不得推薦提拔,當年連續兩次發生或連續兩年發生十人以上死亡重特大事故的,縣市委書記、縣市長調離本崗位”。這條“硬”舉措實際上不硬,“一次死亡十人以上”,黨政“一把手”也不過“當年不得推薦提拔”罷了。即便“連續兩次發生或連續兩年發生十人以上死亡重特大事故”,也僅僅“調離本崗位”了事,言下之意就是另有任用,官照做,車照坐,只是挪一個位置而已。這樣的“硬”舉措又何硬之有?爲什麽就不能有撤職查辦、追究責任之類的“硬”舉措?難道“官命”要比礦工們的生命還重要嗎?這是問題的要害所在,既然是以官爲本,無論如何是不能觸動官位本身的,死多少人事小,失去官位事大,一切都以保住官位爲要旨,在這一條之下,才可以談什麽煤礦安全。一句話,“官命”重於人命,做官已成爲官員的第一需要。這樣的官員,我們還能指望他做什麽?
前些年,北京三聯書店出過一本風行一時的書,書名叫《總統是靠不住的》。我想說,官是靠不住的。從河南交通廳長的“血書”到呂梁的煤礦安全“硬”舉措,都充分表明——官是靠不住的。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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