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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訊】據法輪大法明慧網10日報導,四川省消息,資中楠木寺監獄洗腦班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學員們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不管在雪地上、雨中、風中,在這兒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罰站、罰蹲、毒打、挨罵,但警察卻說:”誰打你了?要治你,有的是辦法”。
知情者投書表示,2001年4月17日上午一法輪功學員在鎮菜市場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派出所職員陳勇強行送進派出所,上了手銬後關進一間空屋。當日下午,廣漢公安局的警察到這名學員家中抄家,回來後把其從空屋中拖出來,揪頭髮、打耳光及拳打腳踢,晚飯後,再次被同樣方式毒打一頓,當夜不給床睡,讓他睡在冰涼的地上。後來,警察將其送到廣漢公安局,非法關押二個月後轉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監獄洗腦班。
消息指出,楠木寺監獄中最為著名的是第7中隊,隊長姓張,警察常用的刑罰包括有:坐老虎凳、下蹲馬步、手舉呼拉圈、捆住雙腳在地上拖、電棍電擊、狼牙棒抽打、用木棒打手腳關節部位、用筷子在陰道裏捅、站軍姿、不准上廁所等殘酷方式虐待法輪功學員。不願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強迫從早上5點坐到晚上12點不准動,否則就會招致一頓拳腳。”蹲馬步”、”手舉呼拉圈”等刑罰,經常一罰就是幾個小時,有時警察還指使吸毒犯,用木棒或拳頭擊打法輪功學員手腳的各個關節,常使學員疼痛不堪;”站軍姿”也是常用的酷刑,被罰者要面對牆壁罰站,一天站19個小時,持續好幾天,學員的雙腳常因此而站立不穩、失去知覺、嚴重浮腫。
據稱,監獄內將被洗腦轉化後的法輪功學員稱為”民管”,他們經常被警察指使用來折磨法輪功學員,這些人包括攀枝花巿米易縣的姚遠芳、都江堰的強學華、溫江巿的楊學如、成都巿的朱學鋒及綿竹的劉遠芳,有時其所用的手段比吸毒犯還要狠毒。
消息中說,現有幾名情況較為嚴重的法輪功學員,如高燕:大學生,已被折磨得精神失常;於卓:大學生,警察常用繩子捆住其雙腳在地上拖、毒打及關小間;付天陸:因拒絕寫”轉化書”,被毒打至腎臟嚴重損傷;向玉梅:因拒寫”轉化書”,被罰坐老虎凳,十六大後被關小間、毒打、不准睡覺,目前被打成重傷,送進醫院生命垂危。
據悉,目前海外己成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對於正在參與迫害的相關機構、組織和個人,進行追查,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