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女子勞教所以吸毒犯折磨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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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訊】據法輪大法明慧網9日報導,重慶巿消息,重慶市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以下簡稱女教所)位於重慶市毛家山江北區五江路21─1號,原是專管吸毒犯的勞教所,但自1999年7月20日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為逹到鎮壓目的,耗費了巨大的財力物力增添設備及人力,它已成為重慶巿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最為著稱的集中營之一。

消息來源指出,該女教所設有四個大隊,其中的第四大隊又名”整訓大隊”,是在1999年7月鎮壓法輪功後所建,專門用於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大隊。2001年9月,第四大隊進行第一次大調整後,改稱為”教育大隊”,約有25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於此,女教所特別將其他三個大隊中,幾位個頭高、身體壯、膽子大的吸毒犯集中安排於此,以利用這些人參與迫害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工作。

消息稱,此教育大隊共有管教人員36人,完全採用集中營式的管理:包括樓與樓之間安上鐵門,互不往來,同樓之間不能走動,就連同一房間的法輪功學員也不准相互交談,每個房間終日上鎖,每天只有早晚幾分鐘輪流放出來洗漱,完全進行統一強化”整訓” 。

據悉,此女教所的警察與吸毒犯共同用殘忍、狠毒的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例如:

一、增添設備加強監視 :自從下令鎮壓法輪功後,三年多來這裏建監獄、添牢房(三十多間)、增警察聚警力(從警校及外地調)、撥專款(為落實”整訓”任務,撥專款80萬),牢房裏、過道上、飯堂、操場、大門口、甚至垃圾場都安上監控器。

二、凌駕於法律之上:被關進女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都是無故被抓,如警察未出示法律憑據就被綁架、或被警察私闖民宅抓走,在洗腦班若拒絕被洗腦就被非法送勞教、被騙到派出所軟禁後轉到女教所,各地專政機構非法亂抓法輪功學員屢見不鮮,一但被抓,如果不放棄修煉,關押到期不被釋放且可能被延期,再者,法輪功學員一律沒有上訴權和請辯護律師的權利。

三、施行酷刑:警察受上級指令,執行”從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密令,針對不讀誣蔑法輪功文章、仍堅持學法煉功、不接受強加的罪名(如不穿勞教服、不佩胸牌、不背23條、不報數)等的法輪功學員,使出了許多招術進行殘酷迫害和折磨,例如:
1.站軍姿、單腳直立、罰軍蹲、跑操場、跑樓層、上銬、關小間、用手肘使勁猛擊背心、用手亂抓、亂揪大腿內側肌肉等。尤其是從外地調派來的監獄長──蘇燦使用手段極為殘忍,曾連續六天罰學員站軍姿,且不得稍沒站穩或沒做準,否則會受到更嚴重的虐待,法輪功學員龍崗就在此被折磨致死。

2.女教所針對身體虛弱的法輪功學員,藉”關心”之名,對學員強制”打針”、”吃藥”進行迫害。周成渝(重慶渝洲大學教師)及莫水金(重慶長安廠幹部)都因而被折磨致死。

3.上銬:白天雙手被銬在窗的高處,腳尖著地;晚上銬在床柱高處,不准睡覺。

4.關小間:小間設在樓梯轉角處,長一米,寬二米多,四壁均用厚厚的黑膠皮釘上,膠味濃烈刺鼻,四周無窗全部漆黑。關小間至少七天,均要上銬,不准坐、不准睡,除上、下午由吸毒的勞教犯專押去一次廁所外,其餘時間都得在黑屋度過,扣飯、灌食、暑天不准洗漱等是常有的事。

四、封鎖消息強制搜查:每月會大搜查一至數次,一部份警察嚴查宿房及法輪功學員個人用品,床上床下、衣服鞋襪、臉盆水桶、牙膏肥皂、每個邊角、每個縫隙無一遺漏,包括存放在貯藏室編織袋中的物品也不例外。另一部份警察則在操場依次對每位學員搜身,包括衣褲層層剝光,直到裸體。

五、強制洗腦:整夜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強制洗腦,若有不從,便口出惡言及拳打腳踢。女教所並給予吸毒的勞教犯特權,並以減其刑期為獎勵,安排這些吸毒犯對付法輪功學員。

消息說,以上所報導的內容,僅是重慶市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的一部份事實,目前,被關在女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尚有一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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