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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8日訊】紐約市健康衛生局局長湯瑪士.傳瑞登(Thomas R. Frieden, M.D.
, M.P.H. Commissioner)﹐最近正式函告各餐館﹑酒吧﹑超級市場﹑銀行﹑戲院﹑學校﹑託兒所﹐購物商場﹑候車室﹑大眾運輸工具﹑運動健身房等工作場所業主﹐全面禁煙新法將於3月30日實施。 這項由禁煙法案(Smoke-Free Air Act)修正改進從而制定為編號47號的地方法律(Local Law 47 of 2002)﹐最初由市長彭博提出由議表決。經過多次的公聽﹐市議會終於於2002年12月8日以42票對7票通過﹐12月30日經由市長簽字生效﹐宣導期為三個月。
函中指出﹐市府將委託健康局﹑食品安全局和社區清潔局共同執法臨檢。第一次違法者﹐罰款二百至四百元之間。一年內第二次違法者﹐罰款五百至一千元之間。一年內第三次違法者﹐罰款一千元至二千元之間。一年內違法超過三次者﹐業者將被吊銷營業執照。
新法中亦有例外﹐如煙草公司﹐無工作人員的自僱主酒吧則需向健康衛生局申請免除禁令。酒吧業者如需自建獨立通風系統的吸煙室﹐也需向該局提出建築工程藍圖﹐但此吸煙室在2006年1月2日後全面取消。
美華防癌協會會長楊明德表示﹐全美每年有超過四十四萬人死於煙害引發的疾病﹐其中六萬五千人死於二手煙﹐去年大約有一千位紐約客死於二手煙害。新法的實施將有助於減少煙害﹐對業者﹑員工以及所有人健康的威脅。楊會長並提醒法拉盛各商家﹐經濟不景氣賺錢不易﹐請盡早訓練員工配合新法﹐以免遭受罰款並影響商譽。健康衛生局將於近日內陸續寄出相關資料提供商家參考﹐詳情請電美華防治煙害組(718)886-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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