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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訊】 兩個月來,廣州所謂“非典型肺炎”造成了死亡事件,恐慌波及華南諸市,再及西南五省區,搶購相關藥品的浪潮仍未見稍歇。官方對此抱怨“謠言製造者”,又指責“不法商販”乘機囤積居奇,牟取暴利。遺憾的是,當局惟獨缺乏自我反省——它不僅不檢討自己在恐慌已經蔓延多日之後才在形勢逼迫下公告於民,更不反省這種非理性恐慌背後的深層社會政治原因。
商人的做法在一定意義上是無須更多指責的,他只是按利潤最大化原則作出理性選擇。更重要的是,商人的選擇僅僅是恐慌事件發生的結果而不是原因,同樣,謠言也基本上是恐慌的伴生物,而不是産生恐慌的最初根源。我們要分析的是,中國爲什麽會存在這樣的社會心理或大衆心理:一遇到突發性事件就亂作一團,爭先恐後?
首先當然和災民社會歷史文化傳統有關,由於歷史上的災變記憶造成了生存恐懼這樣一種民族心理。我們對生活缺乏基本的安全感,因此對任何發生在他人身上的突發性災難麻木不仁,而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災難則草木皆兵。當然這是較爲深層的原因,直接的原因是和當下的社會政治體制密切相關。
一方面,由於政治缺乏自由程式所設定的政治合法性,因此政府也必然缺乏關注“選民”的政治義務和“社會契約”所鎖定的政治責任。在這種背景下,選民不相信政府會對自己的命運負責,也不相信政府傳達出來的資訊的可靠性。這也是長期奉行“輿論導向”政策必然産生的社會惡果之一,這種不道德也不負責任的“宣傳”把自己的人民培養成什麽也不相信的“相對主義者”,即使它講真話的時候人們也寧願相信它是在做“正面導向”,在“報喜不報憂”,在掩蓋事實真相,在欺騙人們。事實上,人們作出這樣的判斷也來自社會經驗。現實生活告訴他們,政府官員從來是先自己之憂而憂的,從來沒有把他們的安危放在心上。有時候甚至爲了政績或其他利益,甚至隱瞞災情。這樣的例子他們見的太多了。近年來,人們還對這些現象記憶猶新,那就是越來越多的官員因“政治大恐慌”(特別是蘇東巨變之後)早已把自己的親人或利害相關的人送到了國外,先跑了,這樣的政府更不可能關心“本土”社會的災難。
另一方面,由於極權控制,人們多年來喪失了自我組織的能力和技術。極權社會的人沒有充分社會化,因此在突發性事件中不可能作出理性的反映和組織化應對,他們長期以來也缺乏自治的經驗。因此,恐慌萬狀、一片混亂乃至互事施拳腳是可以想見的。
我妄測,中國未來的危機或許將是突發性事件引起的大恐慌,這恐慌在嚴重的時刻將導致整個社會的崩潰。我不知道是否會在那廢墟上出現一個理性社會,但我確切地知道,這個社會崩潰的真正原因是“自殺”——首先是當局既得利益的精明算計,爲自己安排了一個愚蠢的悲劇結局; 其次,民衆將爲自己當年的相對主義精明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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