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回顧】羅永忠:破黨紀處分來糊弄人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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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破黨紀處分來糊弄人

  黨紀攪亂了憲法
  撤職算什麽處罰
  黨紀算那條法律
  經常要超越法律

  就因爲一黨獨大
  所以黨紀國法
  黨內最大的書記
  比書記還大的
  是黨內的太上皇
  是黨奴才必須溜須的

  黨在內部處理了
  黨在內部就隱蔽了

  黨紀是你的一家之法
  但什麽都可讓你代表呀
  我不是黨員
  沒有義務遵守黨紀
  我只要遵守憲法
  並享受給我的權利

  人民要看的是依法治國
  不是先端出黨紀處罰
  黨紀處罰能代替法律嗎
  拿一邊去~~

  奴才推捧你稱帝
  你就稱帝呀
  奴才讓你抓軍權就抓軍權呀
  袁世凱的腦袋沒你大呀

  什麽黨紀
  在憲法面前是狗屁 

  (2003.5.19)

轉自民主論壇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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