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7日訊】一個基本事實是:高瞻,一位人權工作者,被懷疑做了違反美國法律的事遭到美國有關方面檢控;高本人認罪。本文就是根據這一基本事實進行評論。
根據這一事實,我認為應該肯定、支持、讚賞高瞻過往所做的出色的人權工作表現;對她認罪表現也表示認同;對她做違法的事表示批評和反對。
現在有人批評和反對高瞻的違法行為,對此我表示完全支持。
但是現有些人矯枉過正,有些人借機攻擊民運、民主和人權。
在這裏先確認一個基本道理。參加政治、社會活動是每一個人天賦的權利。落實到現實來說,就是不論流氓人渣還是君子聖人都有上述的同等權利。或者說,不論一個人曾經、現在、將來守法犯法或行善作惡,只要沒有在法律上剝奪其權利,他們都有這些權利。只有好人、聖人才可做政治社會工作,有歷史或政治問題的人一生一世都不能參與政治活動,是封建共產文化的觀念作祟的表現。功過分明,有罪當罰,有功當賞,是做人處事的基本道理。但共產文化有另一套:借過誣功。這是中共慣技和奸行。
對一些曾經是親中共或中共的成員,後來轉變為反專制倡民主的人士應得到尊重。利用過去的不光彩歷史來否定別人之後的功績是中共整風和政治鬥爭傳統,作為反專制的民主人士不應用這樣的觀點來對待高瞻。不能因為某些人犯了一個錯誤或出了一些缺失就否定他的其正面部分。高瞻做了有益的人權工作就應該肯定支持和讚賞,因為高犯了法就否定她的工作成績和懷疑她的品德和理念是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民主精神的。
因此高瞻現在犯法不構成她失去做人權工作的權利,更不構成否定其過去做了出色人權工作的功績。現在一些異議或人權機構在高瞻一出事尚未判案的情況下,就急忙和她劃清界線是矯枉過正的做法。這表現出民運、異議團體、人權組織本身多少有這些封建共產文化;更主要的是這種表現可能是屈服於反民主反人權陣營的封建共產文人的圍攻。
請看,今天這一群標榜自己是獨立知識份子者藉反高瞻瘋狂攻擊民主人權和民運的表現。
這幫人的招數有二。
一是歪曲、栽贓。
把高違法輸出違禁品說成是“擁有上百萬黑心錢的中共間諜”,有的更說成是雙重間諜;把高的人權工作說成是交換美國對她不起訴的陰謀。高瞻明明搞的是人權活動,但這些黑心腸的傢伙,先把高歪曲栽贓成民運分子,然後猛攻之。這些反民主人士的“民運”並不是是指廣義的民運,也不是指狹義的,例如楊建利、劉國凱、王丹、魏京生等人的民運,而是經他們喉舌十多年來抹黑了的“民運”。在這些人口裏的民運比希等勒秦檜都臭的東西。
二是利用這些栽贓歪曲出來的“事實”作炮彈抹黑民主人權。
如果這些傢伙利用這些一廂幻想、歪曲、栽贓的“事實”來攻擊高本人,我們還可以說這是就“事”論是。但這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很多文章批判高只是一個幌子,志在集中火力利用高作炮彈抹黑民主人權和民運。
一些藉高瞻事件反民主人權人士,為了迫使別人對他們攻擊高瞻不發異議,就以守為攻這樣說:對高瞻最近的犯罪事實,任何人都應該看清其為人,也完全有權利對其表示不齒。從權力的角度來看,這完全對。但同樣道理,別人也可以對表示“不齒”者表示不齒!
唯利是圖千千萬萬,被揭出來的也萬萬千千,但因為他們沒有搞人權倡民主,或者他們只是共黨官,即是說,他們沒有高的作為攻擊民主人權和民運炮彈的利用價值,所以並沒有受到高瞻式待遇。
反民主人權人士永遠不會放過一切民主人權工作中出現錯誤的機會來攻擊民主人權。民運就是在其主子的喉舌和這些受雇或義務御用文人筆墨抹黑下出現的負面扭曲形象。所以我們民主人士,民運人士就要針鋒相對反擊他們的攻擊。作為一個民主人士,我認為現在應該義無反顧地維護高瞻過去所作的人權工作的功績。
有人說,你這麼一說,萬一將來事實證明高瞻真的是中共間諜,其所作的人權工作完全是一種反間預謀怎麼辦?
其實這很好辦。我們只要堅持以真實可靠的事實作論述的基礎和出發點就行了。現在的結論是根據現在的事實作出;將來有新的事實就根據新事作結論。只有當事實證明瞻是中共間諜或是蓄意欺騙陷害反專制異見陣營後,我們才應該對高瞻作否定和批判。但是現在全無這方面的事實。
2003/12/5@(//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