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7日訊】2003年11月17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負責人約翰佛阿德先生親臨魏京生基金會並與基金會執行主任黃慈萍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會談。雙方就有關中國人權的各方面問題,尤其是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有關工作,交換了意見與看法,並表達了今後進一步加強聯繫與合作的願望。
黃慈萍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03年年度報告表達了魏京生基金會的立場與觀點,並將基金會的書面回復面呈佛阿德先生。佛阿德先生表示將會將此轉至中國委員會的所有的23位委員。以下是魏京生基金會有關的書面回復及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03年年度報告的概要。與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02年年度報告相比,魏京生基金會認為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03年年度對中國人權情況的報告要真實與確切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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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基金會致美國國會中國事務委員會
尊敬的中國事務委員會委員們:
作為一個中國人權和民主的組織,我們密切關注你們委員會的動向。我們已經認真拜讀了你們在2003年10月2 日發佈的年度報告。同時,我們還散發了報告的具體內容,收集了大家的反應。
這裡,我們提交這些公眾的反應供你們參考,希望它們有助於你們未來的工作。
對比去年的年度報告,這次的年度報告有很大的進步(見兩個附件中我們一年前收集並發佈的一些意見和評論)。我們認為,和2002年的報告相比,今年的報告以關心的姿態,更加詳盡、現實地表述了中國的人權狀況。為此我們感到釋懷與安慰。在此,我們衷心地感謝你們的努力,同時,我們也期待著今後的更大進步。
回顧中國人權狀況,我們認為近來有所惡化,特別是最近幾個月以來。我們希望貴委員會密切關注這個惡化。下面列出了中共新政權以來特別需要關注的幾個問題,我們敦促委員會對此給與特別的注意。
1)緊縮信息流通的控制,尤其是在新聞媒介以及英特網方面。
2)進一步迫害持不同政見者,國家政府對民眾的激憤缺少反應。更多的百姓遭到騷擾、拘禁甚至被捕,而更少的現拘人員得到釋放。英特網知名自由撰稿人杜導斌先生最近呼籲釋放青年學生劉荻,卻自己遭到了拘禁,就是一個對以上兩條狀況的最好說明。
3)持續地壓制宗教活動,包括對基督教家庭教會成員以及法輪功參與者的迫害。中國政府,包括警察和法律系統對於這些個人所施於的不人道的處置,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4)中國工人的狀況持續惡化。包括(日益增多的)失業工人、勞保得不到落實、無法成立真正的工會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以及農業工人的惡劣生存狀態等等。工人們的困苦隨著中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而變得越加嚴重。
這裡,我們呼籲中國事務委員會的每一個成員,慎重地審視中國目前的人權狀況並採取行動。特別地,我們希望委員會敦促並說服美國政府,在即將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第60屆人權會議上,提出提案譴責中國的不良人權紀錄。另外,我們強烈希望你們能夠寫信給布什總統,鼓勵他給與這個提案不懈的支持。
希望不久能夠聽到你們的意見。多謝。
黃慈萍
魏京生基金會執行主任
2003年10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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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03年年度報告摘要和建議
本委員會認為,過去一年中中國的總體人權狀況沒有改善。中國政府繼續違反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以及保護人權的國際常規和標準。本委員會認識到,中國在某些領域中正在從事一些積極的工作,特別是在法律改革方面,這方面的工作能夠為未來加強人權保護打下基礎。但是,此類變化幅度較小,總體影響有限。此類局限性反映了在繼續建立尊重基本人權與自由的、負責任的政府方面中國人民所面臨的障礙的複雜性。
中國公民由於以和平方式行使言論、結社和信仰自由的權利而受到拘押和監禁。執法部門經常無視中國的國內法律有時則利用法律的漏洞拘押嫌疑犯和被告,拘押時間超過中國法律或國際人權常規和標準許可的時間。
中國在保護國際公認的工人權力方面記錄不佳,這種局面在去年沒有明顯改善。中國工人不能成立或參加獨立工會,由於遭受僱主不公正待遇而提出申訴的工人經常被騷擾,甚至遭到刑事控告。另外,在經濟的某些部門中仍然存在使用童工問題,強迫犯人勞動是常見現象。雖然政府已經開始修改歧視農村流動人口的政策,這些農工在離開家鄉尋求就業方面仍然面臨嚴重的不利條件。中國許多工作場所的健康和安全條件不佳,採礦工人死亡事故尤為常見。儘管制定了旨在增進健康與安全標準的相對進步的新法律,但中國政府缺乏實施此類法律的意願或能力。
2003年有數十名基督徒、穆斯林和西藏佛教徒被逮捕或拘押。尋求在政府認可的教會、清真寺、寺院之外進行信仰活動的中國天主教徒、新教徒、穆斯林和佛教徒受到騷擾和壓制。中國當局繼續壓制精神活動團體,包括法輪功精神運動,壓制的主要手段是實施反邪教法。
中國公民享受不到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中國政府壓制言論自由,這不僅直接違反了國際人權常規和標準,也違反了中國的憲法。有一些無法獲得政府授權的個人和群體設法在小範圍內發行出版物,但他們採用的方法可能使他們受到行政和刑事懲罰。
中國新出台的計劃生育法基本保留了長期以來對生育進行限制的要素,包括對絕對生育自由實行強制限制和採用強迫手段、特別是嚴厲的經濟制裁,以達到限制生育的目的。但是,新法律也規定必須為婦女提供產前和育期健康護理與服務。
中國政府正在採取重要步驟解決艾滋病及其病毒的問題,但很難取得進展,公眾仍然普遍對該疾病一無所知。某些省份的公共健康政策導致艾滋病及其病毒的蔓延,使病人和孤兒處境悲慘。對這些受害者的投訴的反應是恐懼和強力壓制。
中國已經建立了旨在保護婦女權益的進步法律框架,但仍存在一些漏洞,現行法規條例的執行不完善,使許多中國婦女在家中和工作單位中遭受虐待、歧視和騷擾。
中國近期的政策變化表明,在放寬戶口限制方面有了進步,農村流動人口在城市更容易獲得合法居留權。在發生了一位被拘留者死亡的事件後,政府官員的袒護行為引起公憤,導致中國政府廢除了一種經常被濫用的、稱為「收容遣送」的行政拘留程序,這是一項可喜的進步。但地方政府常常不徹底實施中央政府的政令,對流動人口根深蒂固的歧視態度和行為對改革構成了障礙。
中國繼續努力改革和加強基本法制。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行政部門的試點如能持續和進一步擴大,可能增強政府官員問責性,改變人們對治理領域公眾輿論作用的期待,從而改善中國人權狀況。中國政府在增進其司法系統的能力、效率和管轄範圍方面取得了進展,並且正在考慮可能在有限範圍內實施增強司法獨立的改革措施。參加世貿組織導致各級政府更加重視透明度,對立法和監管改革產生了良性影響。加入世貿組織還有助於推動中國司法系統的良性改革。
儘管上述變化在長期可能產生重大的良好影響,但目前其總體效果仍然有限。雖然地方政府嘗試向公民提供更多信息,並且開始接受公眾監督,但是通過聽證會的方式聽取並認真考慮公眾意見的做法仍然有限。複雜和盤根錯節的問題繼續困擾司法系統,這包括缺少合格的法官、腐敗現象普遍、對司法部門的獨立存在重大限制。
法律對政府權力的制約在實踐中仍然軟弱無力。儘管如此,越來越多的公民使用現有法律機制挑戰國家行為,在某些領域中顯示出公民相對國家開始享有更大權利。部分由於官方對修憲的重視,在今年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公民就憲政展開了一場熱烈的討論。但是,到2003年中期,中央當局開始對這場很有前途的討論所涉及的範圍開始感到擔憂,於是禁止利用新聞媒體或未經批准的學術論壇討論修憲和政治改革。
在2002年下半年和2003年,中國政府開始與達賴喇嘛的特使展開初步對話。達賴喇嘛的獨特地位使之能夠幫助確保西藏文化的存在與發展,同時為中國的穩定和繁榮作出貢獻。雖然達賴喇嘛特使的訪問是一個具有積極意義的步驟,但對藏族人的壓制仍在繼續,西藏文化和宗教環境並未改善。
建議
本委員會努力實施其建議,直至達到目的。因此,除2002年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建議外,本委員會在2003年又提出下列建議:
促進中國人民的人權
在2002年12月舉行的美中人權對話中,中國政府就人權作出了重要而意義深遠的承諾。總統和國會應當增強外交努力,促使中國政府兌現上述承諾,特別是釋放那些被無故拘押者以及無條件邀請聯合國反虐待特別報告員和聯合國反無故拘押工作小組訪問中國。
美國政府在防止監獄產品進入美國方面的努力由於在總體上缺乏信息和中國政府的合作而遭遇障礙。總統應當指示禁止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產品行動小組(根據《公法》第五篇106/09286條成立)建立已知中國監獄工廠數據庫,以便禁止全部或部分來自這些設施的產品進入美國。該數據庫還應當用於編製參與上述產品包裝運輸的中國出口商名單。
中國如不採取緊急措施,就將面臨艾滋病及其病毒的重大災難,但中國政府的反應並不積極。總統和國會應當在所有雙邊會談中繼續向中國最高層領導人提出艾滋病及其病毒的問題,指出該傳染病是國際關切的問題,沒有中國最高層領導的行動不可能得到解決。
在自己國家內選擇居住地點和旅行不僅是一項基本人權,而且能夠促進發展現代化經濟所需要的勞工流動性。國會和總統應當促使中國政府採取進一步措施撤消戶口制度,繼續採取具體措施剷除對國內流動人口的歧視和虐待。
美國政府關於中國國內藏族人的項目在改善藏人條件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需要進一步資源。國會應當增加對美國非政府組織(NGO)的撥款,以建立項目,改善生活在中國藏民區的藏人的健康、教育和經濟狀況,為藏人提供直接而可持續的福利,而不鼓勵大批非藏人流入藏民區。
推動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項不可缺少的權利。總統和國會應當敦促中國政府無限制地重新安排原來承諾的美國宗教自由國際委員會和聯合國宗教寬容特別報告員前往中國的訪問。
中國官方認可的宗教協會不公正地限制中國宗教信仰者的信仰自由,許多信仰者由於在政府控制的系統之外從事宗教信仰活動而遭受監禁。國會和總統應當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中國政府許可在官方宗教協會之外自由從事宗教信仰活動,釋放由於宗教信仰被監禁的所有人士。
促進中國工人的勞工權利
中國工人常常不瞭解其根據中國法律和中國的國際承諾所享有的各項權利。為了消除該差距,總統和國會應當擴大現有工人權利教育項目,強調基於相互教育技術編製教學內容和培訓,為根據中國法律承辦工人權利案件的法律診所提供資金。
美國政府在美國內外培養企業社會責任感的努力缺乏工作重心、協調和政策引導。總統應當任命一位企業社會責任協調員,協調各政府部門之間的政策和項目,並與民間組織合作。
為中國公民爭取信息流通自由
中國政府利用行政制約手段壓制言論自由和控制新聞媒體。總統和國會應當敦促中國政府廢除關於出版的此類限制。
中國政府繼續阻止公民從政府控制之外的來源獲取新聞,中文新聞來源受到的限制特別嚴格。總統和國會應當敦促中國當局停止拘押記者和作家,停止干擾新聞廣播和阻擋網站,為美國之音中文部的至少兩名母語為中文的記者頒發記者簽證和資格認證書。國會應當向開發技術、幫助中國因特網用戶存取中國政府目前阻擋的新聞、教育、政府和人權網站的項目提供資金。
為中國公民爭取法制和民間社會
富有生命力的民間社會和法制有助於一個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發展。總統應當申請國會應當提供大量補充資金,支持美國政府和美國非政府組織幫助中國建設民間社會體制和法制的項目。
隨著美國政府對法制項目的總體支持增加,某些小型美國項目產生的影響將超出其規模和資金。總統和國會應當擴大現有美國項目,盡快在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內設立一名永久性常駐法律顧問,並增加法制小額撥款項目的資金。
本委員會行政部門的成員參加並支持了委員會的工作,包括本報告的編寫。但是,本報告中表達的觀點和建議並不一定反應行政當局具體成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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