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7日訊】2003年11月11日,《光明日報》和《南方日報》兩家黨報集團合辦的《新京報》在北京問世,稍懂報史的人都會自然而然地想起歷史上的《京報》。辦報者在大談自己的政治優勢、資源優勢之餘,也不忘提及邵飄萍和他的《京報》。
遙想飄萍當年,不以任何特殊的權勢集團為後盾,僅憑一支筆,以極為有限的資金,個人獨資創辦《京報》。時在1918年10月5日,正值“五四”新思潮澎湃之際,“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民意之前”是他的辦報宗旨,“鐵肩辣手”是他的座右銘,他為新聞報國的理想流盡了最後一滴血。《新京報》表示“要向本國史上難能可貴的報業傳統致敬”,這個傳統究竟是什麽?首先就是民間辦報,不依附於任何利益集團,不聽命於軍閥、官僚或者外國勢力,沒有任何特殊背景,從《京報》到《大公報》《新民報》等都是如此,也就是要有經濟上、政治上的獨立性,才能堅持公正採導、獨立發言。其次是文人論政,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完全從良心、道義立場出發,不受制於其他外在力量,絕不以辦報作為進身之階,仕途的敲門磚,始終與權勢者保持距離,做社會良知。從邵飄萍、林白水到史量才,他們以自己的生命書寫了報業史上可歌可泣的一頁。
無論那時的軍閥多麽貪婪、社會多麽昏暗,畢竟還是一個自由“多”與“少”的時代,邵飄萍生前可以藐視軍閥當道,以監督政府的民眾喉舌自任,在他自辦的《京報》筆掃千軍。張季鸞、胡政之他們敢於把“四不”(“不黨”、“不賣”、“不私”、“不盲”)作為《大公報》的辦報方針。
《新京報》生不逢時,遭遇了一個自由“有”還是“無”、連打擦邊球也風險莫測的時代,君不見《21世紀環球採導》前車之鑒,要想存在下去,除了向現實低頭,幾乎很難有其他的出路。《新京報》本身就是兩家黨報集團合辦的(“不黨”、“不賣”根本就沒有可能),頭上懸著中宣部的利劍,條條禁令之下,要想有所發展也無非通過版面的花色翻新招徠讀者、取悅讀者,做些無關痛癢的新聞,說些不著邊際的風涼話,來點吃喝玩樂、風花雪月,“不私”、“不盲”更無從談起。
當然,這才是正常的。假如真的像《新京報》所標榜的,以“負責報導一切”作為採導理念,這張報紙恐怕辦不了幾天就只好夭折了。“負責報導一切”,好大的口氣,你能報導高層權力運作的內幕嗎?你能發出對“神五”上天的不同聲音嗎?你能對好大喜功的三峽工程說不嗎?你能如實報導讓億萬百姓深惡痛絕的不公平拆遷嗎?……在新聞自由沒有到達中國之前,這只能是一句空話。任何承諾都需要擔當,明知兌現不了仍要宣揚,不是虛偽,就是欺騙。什麽是擔當?還是看看邵飄萍吧,即使生命危在旦夕,他在《京報》發表的最後一篇文章《飄萍啟事》,依然是嬉笑怒罵、從容不迫。今天已沒有那樣的環境,這可真是一個“欲流血而不得”的時代啊。
“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看護,對理性的呼喚,對本真的逼近,對美好的追求,對公義的捍衛,對醜惡的鞭撻……這是超越國別和不同社會制度的媒體的普世價值和終極價值。”《新京報》的理想何其動人,就算把這些話當做邵飄萍辦《京報》的宗旨,恐怕也不會有爭議。然而它忘了在“國家和人民利益”之上還有一個高於一切的黨的利益,即便什麽是理性,什麽是本真,什麽是美好,什麽是醜惡,什麽是公義,所有這些都是由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黨來確定的,作為兩家黨報集團的子報,《新京報》不可能有自己的獨立判斷,不可能在早已劃定的圓圈外動腦筋。“超越國別和不同社會制度的媒體的普世價值和終極價值”注定了此路不通,什麽樣的“普世價值和終極價值”都抵擋不了普天之下莫敢不從的宣傳紀律。邵飄萍以一死成全了《京報》的報格,時至今日,放眼神州,早已沒有民間報紙的容身之處,《新京報》和《京報》只不過是兩個表面相同的詞匯,骨子裏不會有、也不可能有“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民意之前”的精神追求,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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