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震南東京二十二日專電)一九九四年造成二百六十四位中外旅客死亡的華航名古屋空難索賠案,名古屋地方法院將於二十六日一審宣判。由於這是第一宗以航空公司和飛機製造廠為索償對象的判決,被告的華航和法國空中巴士如何面對日本司法判決,已經受到罹難者家屬的高度關切。
向名古屋地方提起訴訟,由八十七位日本死亡旅客和一位倖存者家屬以及台灣罹難者家屬共同組成的『合同原告團﹃,一致要求華航和空中巴士兩家公司賠償一百九十億日圓。
這項司法訴訟案件的最大特點,除了原告人數、賠償金額都創下日本國內最高紀錄之外,罹難者遺族要求追究飛機製造商和航空公司的共同責任問題也是第一回。
有關華航名古屋空難一事,當時的日本運輸省特別成立航空事故調查委員會。同一委員會在一九九六年七月提出的最終報告,認定空難發生的原因,除了駕駛員的操縱瑕疵,還包括機上並未設置告知異常的警報裝置。
原告方面根據日本官方的報告書,強烈主張華航和空中巴士應該共同為名古屋空難負全責。
日本經濟新聞指出預定二十六日宣判的這項訴訟,最大焦點應該在於,國際條約雖然規定,航空公司在空難的賠償,上限最高為兩萬美元,但同一條約也針對空難原因如果是因駕駛員的疏而造成損害和傷亡,賠償金額可以不在兩萬美元之限。
據了解,目前華航和罹難者家屬之間的最大爭執,在於機長是否涉及重大業務過失。
否認重大過失的華航表示,在飛機後方突如其來的亂流影響之下,有可能是失事班機副駕駛的不可抗力操縱。至於空中巴士公司的責任部分,罹難者家屬指出,空中巴士對操縱飛機的說明不足以服人。但空中巴士認為,華航空難發生的原因在於駕駛員的多項重大過失,要想預先查覺這些原因幾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