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訊】一北京郎姓女交警〈43歲〉,多次向其表妹索取撈人費共約40萬元,最後人沒救出,卻被判了12年。不甘心的表妹近日將朗某舉報,獲宣武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檢察院調查瞭解,43歲的郎某案發前是北京某區交通支隊的民警,2003年3月,其陳姓表妹找到朗某,請求其幫助將她的哥哥給「弄出來」。陳某的哥哥是因一起打架事件而致人於死,以涉嫌故意傷害被關押。
對於表妹的請求,身為警務人員的郎某滿口答應,並開價30萬元。收到錢後的郎某找到自己極為信任的朋友張某計畫著如何撈人。
據京華時報報導,事後,其信任友人張某並沒有能力將這個犯有嚴重罪行的人撈出,由於此前誇下海口自稱可以將事辦成,並稱需要錢用於打點,先後向郎某索走了156000元錢。朗某為了在此事中撈得更多的錢,又以「再有幾萬就可放人」為由三次向表妹索取了10萬元。
事隔一個多月,表妹不見動靜,遂催促郎某早日將人撈出。眼看投下巨款可能無法將人撈出,表妹才向郎某催討「撈人費」,但遭到拒絕。表妹最終選擇了到北京市公安局舉報。據悉,北京市公安局紀委獲知此事後,將案件迅速交由宣武分局偵查辦理,11月中旬,張某被逮捕,一個月後,朗某也同樣以涉嫌詐騙落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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