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希望廣大的傷殘朋友,採取更廣泛的傳播方式,爲我們幸福美好的明天爭取平等的待遇!道路坎坷崎嶇,普天下傷殘人互相勉勵,爲了那應有的權利,做不停的爭取!
“參與競爭而不是鬥爭!”
“做一個平凡而不平庸的人!”
事實告訴我們,沒有免費的午餐,行動是最好的語言,堅持正義是最好的武器,是最後勝利的法寶!
“人人生而平等!”
任何人的人格尊嚴都是寶貴的!人不應該因爲窮富或者傷殘而受到歧視偏見和可憐!
社會應該有窮富,但不應該有階級,生存權和發展權是平等的,傷殘人在求學,工作等,受到各種的歧視很不公平,嚴重的阻礙傷殘人的發展!
內心在呼喚,時代如燎歌,生命讓我們傷殘人奮起一博!
七律一首
刺破青天鍔未殘,
寒光映月照無眠,
十年力磨魚腸劍,
翻江倒海起巨瀾!
誰有身殘志彌堅,
誰有高峰在心尖,
我輩傷殘多壯志,
敢叫日月換新顔!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