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雄:聯合國人權獎與殘疾人的悲慘命運

李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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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恐怖主義的受害者和維護者鄧撲方先生獲得聯合國人權獎的消息確實令人感慨萬千!因為他原本是一個四肢健全的年輕人,是紅衛兵為了保衛毛主席的紅色江山永不變色而奪去了他的雙腿。當時他是紅色政權不共戴天的階級敵人,是全國共誅之,全黨共討之的走資派(如今全黨都成了走資派,共產黨的偉大理想一變再變),並永世不得翻身的鄧小平的兒子,屬於死有餘辜的危險分子,。儘管他還是個孩子,但在國家恐怖主義之下是沒有道理可言的,親朋好友們見到他如同遇到瘟神;親兄弟姊妹誰也顧不上誰了,大難臨頭各自飛,一家人完全生活在惶惶不可終日的恐懼之中。

那火紅的年代,苦難的歲月難道全都忘了,忘得那麼徹底,那麼一乾二淨麼?中華民族的精神實質竟是「貴」在健忘,一切向錢看麼?這正是我們中國人真正的悲哀!好了傷疤忘了疼,何況還好不了,僅僅是變了環境而已。那些年對於他們家來說真是暗無天日,天,完全黑了。而整他們的毛主席和紅衛兵們則天天看到的是風光無限的艷陽天!這就是人吃人制度的典型寫照。

如今時來運轉,他天天所看到的自然也是艷陽天了。而千千萬萬僅僅為了活著而拚命掙扎的殘疾人則看不到任何希望。然而,全世界卻都知道由於鄧撲方先生同病相憐所激發出來的巨大愛心,已經使中國殘疾人得到了無微不至的關懷。而事實上,由於絕大多數殘疾人面臨生活無著的問題,天天為了第二天是否能活著而擔憂,病痛一律忍著,根本不敢進醫院,重病只有等死,真是苦不堪言。有些人看到中央電視台報道新的有關殘疾人的保護措施,急忙拖著殘缺的肢體像無頭蒼蠅那樣在政府各部門之間到處亂闖亂撞,結果是撞得頭破血流,淒淒慘慘,卻得不到絲毫的同情!有的官員乾脆說:「既然是中央電視台說的,你怎麼不去找他們呢?」在中國,連傻瓜都知道人權是與自己的生活完全不相干的宣傳專用語。

說他是恐怖主義的維護者就在於此,因為他深知中國最可怕的是國家恐怖合法化,本質上就是無法無天,哪裡有人權可言。身為一名受害者,不去救助那些和他當年一樣急需救助的人,反而參與欺騙宣傳,製造假相來掩蓋殘疾人悲慘命運的真相;作為鄧小平的兒子實在是愧對自己的祖宗與良心!

以下是吃飯權與生存權正在一天天喪失的殘疾人寫給他們著名的保護者,人權獎得主的求救信。因為擔心信又會石沉大海,委託我在美國將信公開出來,興許生活或工作問題從此得以解決;也許正相反,因為掃了人家的興!安一個「洩露國家機密」之類的罪名,打入大牢也說不准。無法無天嘛,說你是什麼你就是什麼。當年鄧撲方自己哪有什麼罪呢,還不是成了人人喊打的階級敵人。

李 世 雄
2003年12月 於 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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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鄧撲方主席:

祝賀您榮獲2003年聯合國人權獎!這說明聯合國肯定您對中國人權所作的貢獻,特別是殘疾人的人權保障方面。我沒多大的文化,也從沒給大人物寫過信,總之聽到您得了人權獎就情不自禁的高興了起來!感覺到自己未來的生活有保障了,因為我也是一個殘疾人(小兒麻痺症),只是在人權保障方面被漏掉了。我想借此機會直接向您反映情況,在您這兒掛個號,這樣,我的基本人權肯定就有保障了。

我叫柳國植,是湖北省武漢市人。我於1983年到武昌區積玉橋街東城汽車蓬墊廠工作,85年區勞動局批准為集體正式職工,同時被街道勞動服務公司任命為該廠廠長。之後我每年完成下達的產值計劃40多萬元,利潤5萬多元。我在該廠工作18年,年年完成任務。由於工作出色,街辦事處93年給我解決了一套”解困房’(住房人平不足3平方米),並同意從本廠借1.7萬元購房款給我。97年忽然因擴建馬路將我廠撤除,工人全部被解散,我也因此失業,喪失了償還購房款的能力。國家撤除工廠給的補償,我和工人們沒有拿到一分錢,從此街辦事處一直不給我安排工作。

由於我是正式職工,從97年我就多次找街辦事處民政科領導要求安排工作或者辦理「社保」(社會保險),領導的回答是不能解決。民政科許漢武主任說:你欠的房款我們不要了,你的要求我們也無法解決。我的妻子94年就下了崗,小孩子去年讀大學也無收入。按國家政策是每人每月最低220元人民幣,而我一家三口只拿到了260元,人平80多元。找政府辦理「最低保障金」的人員,他說他也沒有辦法解決。雖然我已經殘疾,但畢竟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不知該怎麼活下去?政府總是說讓每個人都有飯吃,可是,一人一個月只80幾塊錢(約10美元)能吃上飯嗎?

以上事實我無數次寫信給省政府,市政府,省殘聯,市殘聯,市勞動局等反映情況,結果是石沉大海,我到市殘聯,區殘聯直接找理事長,回答是不能解決。

2003年5月17日市政府發出公告.規定所有殘疾人營運車在5月28日前必須上交,否則,過期無償「收繳」。5月22日我到交車點找到了武昌區殘聯派往交車點專門負責解決殘疾人問題的李主任反映我的情況。第一,我靠殘疾人的營運車載客謀生,如果車交了,以後怎麼生存?第二,我的殘疾人證上的等級原來是三級,去年不幸又摔斷了腿,左腿完全傷失了功能,按黨的有關政策應改為二級。李主任笑著說:「不要有顧慮,你以後的生活我們政府來解決,要相信政府的承諾嘛,放心,一定會讓你滿意的。」實際上交車後,我無數次向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及殘聯反映情況,幹部們說你反映的情況都是事實,但我們不能作主,要向上級反映後再說。李主任甚至說:「因為你的腿還存在,還掛在身上,所以不能改二級, 除非你把腿鋸掉才能改。」我說:「你的意思是要我到醫院去把腿鋸掉後再來找你改成二級嗎?」李主任忽然用一種恨不得叫人往地下鑽的極藐視的眼光看著我,一甩手,理都不理就走了,完全不像交車時的那個李主任了,國家幹部就是用這種辦法來哄騙侮辱殘疾人的。

幹部們專門說假話,每次去找他們開始都說得很好,就是不解決實際問題,只想哄你快點走。我只要多說幾句,他們就說你到法院去告狀嘛,要麼不理你,走了。我到區殘聯找到一位叫劉躍和的主任,他說:「你來這裡就是回娘家了,有麼困難我們都給你解決。」可他說一套做一套,這困難那困難的,說得比我還困難。可是,電台和報紙說工作崗位多的很,根本不成在什麼困難。等我去找社區主任要工作時,主任說一個工作崗位也沒有,我說宣傳的不是很多嗎?主任說:「你聽他們的,連水都沒有喝的。」他們又是誰呢?這些幹部們表面上說要為人民辦好事辦實事,實際上純粹就是騙人哄人,作弄坑害我們這些無依無靠的殘疾人。

雖說人人平等,實際哪裡有什麼平等,我們殘疾人根本就沒有一個真正可以去說句話心裡的地方。我的妻子患糖尿病,高血壓根本不敢去看病,她哥哥從美國打電話叫她依靠神,天天禱告。孩子在上大學,每年學費需要6000多元。平時社區管事的還要上門來收很多「這費那費」的,我這個殘疾人家庭的人權(生存權)被剝奪得只剩下每月260元人民幣了,而我為祖國卻辛勤地工作了整整18年。

為了生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關於「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註:可是,交了謀生用的車,事實上是雪上加霜了)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的規定,我寫信,又靠著雙拐和妻子找遍了各級政府部門,結果是下面的幹部說:「國家不撥款,我們只有這個能力。」上面的官又說:「具體問題還是應該由基層來解決。」被國家幹部們到處踢皮球。

我的問題是:1,請求政府給我安排一個力所能及的工作。2,請求解決我的「社保」問題。3,請求解決最低生活保障的問題。4,如果連最低生活保障也不能解決,可否透徹地解釋一下到底什麼是殘疾人的人權?給我一家三口指條活路。

我請求您的秘書們良心發現,讓您能看到這封求救信,懇請您就我的生存權和殘疾人的保障問題親自作出批示。

祝您健康!
殘疾人:柳 國 植 敬上
2003年12月17日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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