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8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六月的雨啊
紛紛紛
想起八九啊
憤憤憤
爲國分憂跪請願
問問問
換個書記啊
蠢蠢蠢
一直高舉啊
跟跟跟
三個代表啊
汪汪汪
腐敗份子啊
忙茫茫
腐朽專制何時呀
滾滾滾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