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8日訊】 據亞洲時報田鏡12月17日撰文: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決定,瀋陽黑社會“劉涌案件”將于12月18日在遼寧錦州被提審,這是建國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對一起普通刑事案件進行提審。中國最高司法機關執意要破格提審,和很多老百姓視此案為中國反腐指標有關。
曾為瀋陽市人大代表、民營企業嘉陽集團董事長的劉涌,長期以來網羅一批打手,倡狂作案,暴斂錢財,共作案42起,打死打傷42人,其中死亡1人、重傷16人。可是,劉涌在二審中竟然被改判死緩,此消息一出,立時引起中國輿論譁然。
社會對劉涌案關注,是因為大家覺得劉涌案背後涉及一個集團,而背後可能有很高層的政府高官:據中新網2002年4月18日報導,2000年7月14日,當劉涌被從黑龍江省黑河市押回瀋陽後,當時任潘陽市市長的慕綏新曾多次向公安局施壓。雖然慕綏新已在2001年10月10日被判死緩,但社會還是關心是否還有更高層的官員逍遙法外。
劉涌的高幹子弟背景,也是社會關注此案結果原因;據《中國青年報》2001年9月21日的報導,劉涌的父親退休之前是瀋陽市中法一個審判庭的庭長,在法院系統工作的,尤其是瀋陽市中院工作的很多法官都是劉涌父親的老領導、老同事、老部下,劉涌利用發展了這些關係,這樣就使他在遇到“麻煩”時,左右逢源。
據報導,1997年3月,原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實在裝修新房時,劉涌送上了人民幣20萬元;1997年11月,瀋陽中院組團出國,劉涌又送上3萬美元。
另外,報導稱劉涌的“保護傘”最直接的是3個人:原瀋陽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實是劉涌的“乾爹”,和平區勞動局副局長高明賢是“乾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以致公黨瀋陽主委身份擔任市政協副主席的焦玫瑰則和他有曖昧關係。其弟劉軍是和平公安分局探長,以他為首的多名警察形成了一股黑勢力。
中國政府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於2004年3月開會,一般而言法院和檢察院的報告都得到最多反對或棄權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指出:反腐敗要做到“不願為不敢為不能為”;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在10月底一期黨刊《學習時報》大談“反腐”,聲稱要在2003年餘下的60天內揪出一批大案要案查辦。
問題是,中國法院都是依附政府,地方法院的預算也是由地方政府審批,在這個前提下,具有獨立性的司法實在是空談;中國高院是否有決心反腐,除了劉涌案的一個答案外,還需要司法改革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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