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4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請擦去歷史的灰塵
讓歷史告訴我們真實的過去
爲了美好的明天
殘酷的歷史事實,才更有價值
也許那時還很幼稚
但那是絕對的真實
也許那時很固執
更是血熱情熾
是誰不直面“六.四”?
是誰躲避“六.四”
是誰隱瞞事實
是誰昧下良知
竟然這樣卑鄙無恥
竟然這樣寡義無知
欺騙的眼裏
沒有真誠的眸子
如果真理是雙刃劍
但事實卻不可以顛倒
黑的就是黑的
是不必辯駁的事實
不要你的結論
只要給我們真正的歷史事實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