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3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造謠的可以判刑了
張文康要當被告了
政府官員撒謊要負法律責任了
彌天大謊在上邊還有吧
造謠的官員太多了
畝産可以超萬斤了
GDP象冥幣,寫多少是多少了
造謠的官員要判刑了
不能光撤職了
今年的經濟還在增長吧
沒有人家不小康吧
人權問題很好吧
沒有暫住證小心吧
下崗的不多吧
終於可以懲治造謠的了
嘔,讓我想想太多了
民謠不多,官謠多
老梟如是說
官,汝,哥,定!
窯窯都是爲官出
政府謠言何其多
隨手一抓幾火車
領導上臺口若懸河
謠言是一個接一個
政府謠言誰來管
多少事實被顛倒
領導造謠怎麽吧
可否一起來規範
領導造謠可以撤
百姓造謠怎麽撤?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