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9日訊】在感情與婚姻的關系上,女性大體可以被分為兩類,一類享受著有愛的婚姻,或決心要追求有愛的婚姻,否則寧肯不要婚姻;另一類則由於種種原因已經接受了無愛的婚姻。
向往有愛的婚姻
一位高級知識分子的女兒因愛情嫁給了一位家在農村的青年,她說:“我在選擇對象的問題上沒有一點世俗的痕跡。我雖然希望門第適當,但這不是必須的。我有好幾次機會可以出去(因婚姻關系出國),我都放棄了。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我絕不考慮。”
一位同丈夫關系不好的女性說:“人的一生中如果能和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個天大的幸福。這種情況很少見。剩下的人就只好是共同生活。你喜歡的人,人家不一定喜歡你。
一輩子沒碰上這樣的人會感到很寂寞。除了那些有非凡創造力的人,比如說一個大音樂家。
人的一生缺了這個,對精神上是個重大的損失。所以我覺得只有一個小百分數的人會十分幸福,大多數不會幸福。事情不會那麼巧的,你喜歡他,他也正好喜歡你。與其和不愛的人結婚,還不如單身。如果我還沒有孩子,就可能選擇獨身生活。”
“如果人僅僅為了找個男人結婚那也容易。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好找。但那樣太無聊,人還是要有感情。”
從一位女性對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對比中可以看出她對婚姻與感情關系的看法:“我是個獨生子女,除了父母就是他了。
相比之下,我覺得血緣關系更近,因為婚姻如果沒了感情就什麼都沒有了。”
一位因與丈夫無感情而離婚的女性說:“我們不光在有形的事情上有差異,尤其感到一種精神上的寂寞。我雖然沒有遇到兩心相印的愛情,但對愛情的看法很浪漫。我心中向往的愛情是羅米歐與朱麗葉、賈寶玉與林黛玉、安娜與沃倫斯基那樣的愛情。在這種事上,我和丈夫就聊不到一起。”
但是,也有人把愛情和婚姻對立起來,就像人們常說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位同許多人有過短暫性關系的知識女性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她說:“婚姻這種形式破壞感情和愛情。”
另一位女性談到,她的情人在感情與婚姻關系上的觀點也是把二者分開的,但她對這種觀點持批判態度:“他是喪偶的人,我和他好了好幾年,他覺得我是他認識的女孩裡最有才氣的一個。他從來不把愛情和婚姻放在一起。他把婚姻當作籌碼,後來他和一個外國的女人結了婚。”
因為尚未找到愛請,所以仍然獨身
一些女性是因為追求愛情不果而獨身的。對於性格比較敏感的人來說,對愛情的追求尤其艱難,成功的希望尤其渺茫。一位參加單身者活動的女性這樣說: “單身俱樂部裡有離婚的,也有未婚的。有人去那裡目的性很強,到那兒就是為了這個,沒有意思;一點兒沒目的也不行。有的人表面上可以,深入一了解就不行了。我不能湊合,想湊合也湊合不了,不能容忍。社會上的人總覺得我們是挑來挑去挑花了眼,其實對我們這些人來說,要就是在一起損害對方,要就不在一起。我大學畢業時24歲,機會不少,可沒碰上合適的。我覺得百分之八九十的家庭都是湊合的。我的素質使我不願意與周圍的想法同流合污。”她還說:“我也許一輩子獨身;也許到老了找個老伴;也許40歲以後不管好不好隨便湊合一個,那就是我對婚姻放棄希望的時候。”
一位離婚後多年過單身生活的女性說:“我不習慣介紹這種方式。我覺得兩人感情非得到你離不開我我離不開你,才能結婚。我認為一定要談戀愛才能結婚。愛情的夢沒做成就不行。
有一次我這樣和表哥說了,他大惑不解地看著我說:你都多大歲數了,還是十幾歲的小姑娘呀!”
有的女性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沒有感情的婚姻:“有人給我介紹過一個日籍華人,那人太老,又是外國籍,我不願意。正好我去日本訪問,和他見了面,他對我特別好,可我一見面就沒相中那個人。他一摟我我就一躲。請客吃飯時他給我夾菜,他筷子碰過的菜我都不想吃,我怎麼和他作夫妻呀。他提出要把我和孩子都接去日本,我自己心裡也使勁說服自己,那時我都老大不小的了,結婚機會少,社會上又是出國熱,我拒絕了他,別人都不理解我。可我不愛他,怎麼能和他作夫妻呢?”
一位正在為再婚找目標的女人說:“我也找過,可是已經不像初婚時那麼純潔了,只是因為愛對方才結婚;現在總要把經濟條件提在前面,什麼有沒有房子呀,有沒有孩子呀,覺得特別沒意思。我不想讓自己再受到傷害,可也不想獨身一輩子。這是可遇不可求的,走到哪兒算哪兒吧。”
一位經過一次轟轟烈烈的戀愛但終未成婚的女性說:“我家兄弟姐妹幾個除了小弟的女友是經人介紹的之外,別人都是自己認識的,這可能是受父母的影響,他們就是自己認識的。所以我也不喜歡介紹這種方式。我接受不了這種方式。我不缺朋友,去看電影去玩都不會找不到伴。但是我懷疑自己還能不能碰上志同道和的人。那麼好的關系都壞了,我擔心不會再有當時那樣的激情了。”
一位單身女性在談到介紹這種方式時說:“總有一種機械的感覺。機會太多了也煩得很,覺得沒勁,所有的人都看不上。自己並不覺得非找不可,可好像不得不找,壓力很大,只好當任務完成。”
無愛的婚姻
在被訪問的女性中,有一位已婚但並未找到愛情的女性。
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個不同的故事,有的故事的基調是快樂;有的是痛苦;有的是輕松;有的是沉重;有的轟轟烈烈,大起大伏,像驚濤駭浪;有的平凡恬靜,像潺潺溪水。她的故事雖然平凡,但在我看來卻是我訪問到的人生經歷中最為慘烈的一個。它的慘烈因其平靜的外表而愈顯其烈度。它的基本情節就是一個很優秀的女人和一個很優秀的男人,他們雖然結了婚,而且已經共同生活了大半輩子,卻不能彼此相愛。誠然,夫妻無感情的婚姻成千上萬。這個婚姻的慘烈之處在於當事人都擁有敏感的心靈,在他們心中,有愛與無愛這兩種狀況的界限過於清楚鮮明。
如果他們能夠像那成千上萬無愛婚姻的夫妻們那樣稍微魯鈍一些,他們的經歷的慘烈程度就會降低很多。下面就是她的敘述:“我現在和他的關系好多了。過去他愛我,我就是激動不起來。當時我沒有經驗,是我最好的女友幫我下的決心。我喜歡在事業上能夠令我崇拜的人,結果他卻崇拜我。當初他如果不是那樣拜倒在我的腳下,顯示出一點能耐、一點厲害給我看,可能還好些。那時,他拼命問我:愛我嗎?愛我嗎?我說愛,我能說不愛嗎?可我實際上不愛他。我這輩子不是沒喜歡過人,但這種感情對他沒有過。常常是我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使他傷心好半天。我努力培養感情,但沒培養起來。他愛我的時候,忌妒得要命。我要會見什麼朋友,只要是個男的,他就傷心。有一次,有個我不認識的大學同學路過我住的城市,約我去辦點事。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個男的。可他就猜出他是男的來了。我出去的那天,他一個人對著月亮傷心。我回來告訴他去見的人是個男的,他說我早知道是個男的,接著就使勁審問我。他那時愛我愛得發瘋,可我就是不能愛起他來。後來他的心終於涼了。當時我還不太敢想象,不能接受這個現實。我後來才發現他的心真的涼了。他冷下來之後有一次對我說,這輩子沒有一件讓他感到幸福愉快的回憶。他把一直珍藏的我過去給他寫的信全燒了。他對我說:我對你的責怪是不對的。愛是不由自主的。有也不能責怪,沒有也不能責怪。從此他再也沒責怪過我,沒問過我。他有好多高尚品質。我現在有點離不開他了。我現在由衷地感謝別人給我做的決定。因為人除了性的要求外,還有事業的要求。我現在知道在生活上照顧他。現在他對我來說,就是一個生活伴侶。他對我的需要也就是需要個女人而已,不是需要我這個人。”
一位在多年的婚姻中一直沒有找到過愛而只在婚外戀中享受過真愛的離婚女性對婚姻與感情關系的看法很獨特,一方面,她堅持追求浪漫愛情並把這一點當作婚姻必要條件,而且認為這樣很不現實;另一方面,她又十分向往現實的夫妻關系,賦予婚姻極高的價值,她說:“我也知道我做的夢不現實,可我一直還在做著羅曼蒂克的夢。我這麼大年齡了,一天夫妻美滿的生活都沒享受過。”
一位正准備離婚的女性說:“我覺得天底下的婚姻不該是這樣的,我們兩個人基本上沒話,一晚上說不了五六句話。感情特別淡的時候,我看見他就覺得不高興。我嫌棄起他來,他沾過的那一半床我從來都不動,他的衣物我也不動,他沾過的東西我都不想碰。我從不給他洗衣服。”
一位離婚女性回憶當初結婚的情景:“我們倆中間沒有愛,根本就沒有愛,只是出於環境壓力,包括家裡人的壓力。他們總是用那種特別擔憂焦慮的眼光看我,老說學歷越高越不好找這類話。我失戀的經歷又一直像陰影籠罩我,於是就答應和他結婚了。”
“我結婚是因為社會的壓力,不是由於感情。”
“我希望穩定的婚姻生活,但是有一個前提:穩定不能成為負擔。如果每天一下班就和這一個男人在一起,從現在就能看到生命的盡頭,沒什麼意思。但是好像人人都認為應該是這樣的。”
有的女性將自己的婚姻做推己及人的聯想,得到極其悲觀的看法,一位婚姻不幸福的女性這樣說:“我覺得別的夫妻也都是這樣,我不相信有好的。我看大多數的婚姻都不幸福,幸福的只占10%,也許是1%。因為我和別人一樣,所以也沒有什麼太不好的。”
有一位離婚女性,當初結婚時,她的身分是干部,知識分子家庭出身;他丈夫是個工人,公公是解放後住過監獄的資本家。
她說:“現在我才懂得門當戶對的道理,結婚時我沒想那麼多,也沒有看不起他的感覺。現在回想起來只是覺得從一開始倆人對事情的看法就不一樣,很別扭。他這個人老喜歡天下大亂,一有個什麼運動就特別活躍,可我老是想到大自然裡去,享受大自然的美;他食不厭精,我以為營養有了就行了;我的專業是美術,可是我一畫畫他就急,兩個人處處不對勁,想的都不是一碼事。我覺得這個男人太可惡了,我把時間都給了他,結果落得一個離婚。我一直得不到愛,覺得人還不如動物呢。鴿子都知道不在窩裡拉屎,比人都仁義。人惡起來真不得了。”
一位再婚後又離婚的女性承認自己當初並不是因為感情而結婚的:“我和他是經人介紹認識的。我有一個孩子,他帶著兩個孩子。我們倆能結婚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因為他是離婚的,原來有過夫妻生活,突然中斷了,很想從心理到生理上和人有個溝通;第二個原因是我也有點自私心理–他是個英語老師,我覺得找他對自己孩子的教育有好處。另外覺得兩人還能談得來,就同意和他結婚了。”
有些女人由於心軟而組織了不幸的婚姻:“婚前有兩次我曲曲折折地表達過‘算了’,每次他都特痛苦,我第二次表達這意思時,他寫了一封血書,上面還畫了一顆心,把我嚇壞了。我當時的‘條件’很差,自己在農村,父母都有問題,他一直沒變過心,別人有給他介紹的,他也都拒絕了。從那封血書之後,我就死心踏地跟他好了。後來我上大學,他又等了我好幾年,我更沒理由不跟他結婚了。所以一畢業我們就結婚了。我結婚特別簡單,心情也非常淡漠。他的單位、家庭都讓人羨慕,但從感情上卻非常淡。”
“我是22歲談的戀愛,特別沒勁。他比我大五六歲,是一個熟人介紹,個子高高的,長得很帥。有一陣他天天來我家。他特別願意,我那時懵懵懂懂的,覺得就來往來往吧。要是擱到現在,我就知道了,有興趣就是有興趣,沒興趣就是沒興趣。他這人特別不愛說話,我們在一塊兒沒興趣。”
有的女人只是出於同情答應嫁給對方,往往導致婚後不和離異,一位離婚女性這樣回憶了自己的婚姻:“那時我們處得很好,只覺得合得來,可一點都沒往感情那兒想。那年他要去當兵,走前他跟我說了這個意思,我一聽就說不行不行,我覺得自己還是個小孩,對這種事覺得下流。後來幾天他眼睛紅紅腫腫的,見了面也不理我。我看他這副樣子,感到很同情,就答應了他。後來他就去當兵,我去送他時,把小說裡看的送郎當兵的感情模仿了一遍。我們通信時,也不懂什麼是愛情,只是各寫各的經歷,看了以後只是感到很平靜,沒有什麼幸福甜蜜和沖動的感覺。我覺得自己只是進入了一個角色,也覺得自己就該進入這個角色。”
有關感情與婚姻的關系,有一項前蘇聯的調查稱,越是因為愛情而結合的婚姻越不幸福。該調查發現,在15000名調查對象中,有70一80%是因愛情而結合的; 15一20%是因為人人都結婚才結婚的;3一10%是因個人利益而結婚的。進一步的調查發現,因愛情而結合的人婚後百分之百感到不幸福;因人人如此而結婚的人中幸福者占十之四五;因利益而結合的人中十個幸福對七個不幸福。作者從而得出結論說:因愛情而結合並不能保證婚後幸福。(轉引自李銀河,第53頁)這個調查似乎是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說做了注解。可以想到的解釋是,愛情的浪漫色彩同婚姻的世俗氣味發生了矛盾。據此說來,人們是應當向往和追求有愛的婚姻,還是應當安於無愛的婚姻呢?那種追求還能夠是有結果的嗎?從調查的情況看,的確有人得到了有愛的婚姻,這也是事實。另據筆者一項關於北京市婚姻質量的調查,大約有近半數的北京居民宣稱“自己非常愛配偶”,“配偶非常愛自己”,因此,對現有的婚姻“非常滿意”。我想,無論人們對感情與婚姻的關系的印象有多麼悲觀(以為大多數人的婚姻都不幸福),無論追求有愛的婚姻有多麼困難,它始終都是人們心向往之的目標,而且實際的情況也許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悲觀。(摘自《中國女性的感情與性》)(//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