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7日訊】(亞洲時報在線垚遠11月7日報道)湖南衡陽火災中94戶491位居民全部成功疏散無一傷亡,卻有20名消防官兵罹難,刷新了新中國歷史上消防員死亡記錄。誰該為這20個生命負責?是豆腐渣工程抑或消防指揮失誤?開發商與負責的消防指揮官各執一詞。回顧整個救火過程,縱然,大樓的質量備受質疑在情理之中,消防指揮的失誤也實在難脫干系。
“是建築質量有問題,我沒有指揮失誤”。“11·03”滅火現場指揮官在接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依然是一貫的堅持。他的解釋是“以前參加過此類建築的滅火,雖然理論上說大火燃燒3小時後,此類建築有坍塌的危險,但是實際操作中,按照慣常的經驗看,像衡州大廈這類建築,若建築質量合格的話,在大火中燒八九個小時也不會坍塌。開發商僅僅強調此類建築抗火不超過3小時的說法,純粹是推卸責任。”
據這位指揮官介紹,接到報警後,第一批消防員于3日淩晨5點45分就到場,後來陸續有150名消防官兵到場參加滅火,大火到早晨8點左右就控制住了,但是仍有反復,鑒於當時消防栓內的水壓不夠,消防員於是沖進大廈內部滅火,但是8點30分,大廈就突然坍塌。從火勢較大的5點40分到基本被撲滅的8點,大廈在大火中燃燒不到3個小時,所以不是他指揮失誤,只因建築質量太差。
事實上,據當地居民表示,火警大約是在淩晨4:40分左右發生,該樓一樓大廳內有煙霧冒出,火燒範圍雖然還不是很大,但是火勢兇猛。當時有值班保安立即撥打119報警,不過直到5:40分消防員才“姍姍來遲”。如此,到大樓倒塌的8:30分,大火已經燒了將近4小時,顯然,在這位指揮官的概念中,消防員未到之前,大樓已經起火達一小時是不必計算在內的。
根據2002年出版的《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建築分類、耐火等級及其構件耐火極限的規定,建築質量合格的建築承重牆在大火燃燒炙烤3小時後,大梁燃燒炙烤2小時後,樓板被炙烤1.5小時後,各項指標都已經超過耐火極限,隨時會出現坍塌的危險。當時衡州大廈已經燃燒3個多小時,按常規考慮,大廈也有隨時坍塌的危險,消防人員應該考慮到這種危險,並及時向建築工程專家諮詢,以最後決定是否能沖進大廈救火。
更有人質疑“為何人員已經疏散,大火也得到控制,消防員也應該撤退了,為何還貿貿然進入大樓內?”其時,消防指揮官員的解釋是:“火勢是比較猛烈。而消防員除了救人還要救火。這個燃燒的建築物周圍還有大量的居民樓,如果任由火勢擴大,後果是不堪設想的。然而,作為專業的消防指揮官,在大火已然受到控制又沒居民被困的情況下,仍指揮消防人員衝進已經遭受大夥焚燒長達三小時以上的大樓內,而無視樓房隨時倒塌的危險,這已不能單單用缺乏基本常識可以解釋的了。
有一位從鬼門關邊撿回一條命的消防員向中央電視台說,他原本跟隨小隊長聶學敏持救火喉進火場,但在大樓坍塌前5分鐘被聶隊長趕了出來,當時聶一句話“你還年輕,國家需要你”把年輕消防員趕走,可見這位最終殉職的隊長當時也預估到會送命。叫他送命的正是現場的最高瞎指揮。
據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德學率領的“11·3”事故中央調查組周三已抵達衡陽。中央調查組正式開始對該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組有關人士稱,此次一是要弄清大火是怎麼燃起的,找到直接相關責任人;二是要弄清楚建築物為什麼會坍塌,到底是設計、施工、建築材料還是別的什麼問題造成的。
調查結果如何,目前官方仍未有明確說法。不過按湖南一向的官風,即連打高爾夫球死亡的長沙縣委書記李振萼都可以被說成“因公殉職”,那這次負責滅火的消防指揮人員也就只有論功行賞,追究責任是更不知從何談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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