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作出規定,從明年七月一日起,全大陸範圍內所有零售藥店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才能銷售未列入非處方藥藥品目錄的各種抗菌藥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類、抗結核、抗真菌藥物等。
新華社今天引述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員說,抗菌藥物的不合理使用,不僅會增加藥品不良反應和藥源性疾病的發生,同時也可能造成細菌耐藥性的增長,嚴重威脅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這名官員表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藥品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要求本轄區內零售藥店做好抗菌藥物憑執業醫師處方銷售的準備工作。明年七月一日後不按規定銷售的企業,一經發現,將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