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麗珠╱台北報導〕為了讓具有市場性、變現性的短期投資盈虧概況充分揭露,財政部次長陳樹指出,企業帳列股票等短期投資擬由現行的成本市價孰低法改採市價法入帳,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若完成3讀程序,上市櫃公司將取得美化帳面好的工具,每逢季底、年底的作帳行情也將更為猖狂。
據自由時報11月30日報導,財政部次長陳樹日前自歐洲訪問回國後,帶回不少訪問心得,包括證券、期貨等監理機構的組織整合、證券商轉型投資銀行的業務鬆綁、以及面對會計環境變化所必須做的調整,尤其是國際會計準則對具有市場性、變現性的短期投資改採市價法的入帳方式,讓短投的盈虧更能反映股價變化。
對於短期投資的會計處理原則,官員表示,現行的成本市價孰低法是較為穩健的方式,一旦成本低於市價必須認列短期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而市價高於成本卻不認列利益,必須待真正處分才可入帳,而市價法則在市價高於成本之際,馬上認列獲利。
官員表示,其實,早在4、5年前,各界即提出短期投資應採取市價法處理,主要是參酌美國的作法,惟國內企業的股東會當時大都在每年6、7月進入旺季,才承認前一度的財務報表並進行盈餘分配,若採取市價法入帳,年報上所列短期投資盈餘可能到了股東會召開之際,已因股價變化,出現稀釋甚至虧損的現象,如何作為盈餘予以分配,爭議甚大,以致當時連經濟部商業司都持反對立場,衡酌國情及市場結構之後,遂未貿然實施。
官員指出,短投採市價法重新被提起,源於歐盟即將在2005年跟隨美國的作法,以致我國也開始積極研擬相關作法,目前並獲得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2讀通過,完成3讀後,正式公告即可付諸施行。
不過,官員表示,儘管股東會已經提前至6月底之前召開,短投的帳面獲利若當作盈餘分配,盈餘數字恐怕到了股東會召開之日仍將會有落差,為此,短投的帳面盈餘將可能被限制提撥一定比率的特別盈餘公積,獲利未實現之前,不得做為盈餘分配或轉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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