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4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母親節儉
如果有一柳筐的蘋果
她總是捨不得吃
後來蘋果開始有些腐爛
她就不得不吃
但是她還是挑那些有點腐爛的蘋果
修理以後慢慢的吃掉
在她慢慢的修理爛蘋果的時候
那些略好的蘋果又再加速腐爛
就這樣,她總是吃爛的蘋果
她著急時,也催我們快吃蘋果
可我們就是不吃
她雖然有些著急
可她捨不得扔掉
哪怕還能修理出一口的“好蘋果”
她寧可讓好的爛掉
她也要吃爛的蘋果
我們說,媽媽你就吃那些好蘋果吧
再放幾天,也是爛的了
我就願意吃爛的,這個好吃
這才爛一半,俺捨不得,扔了可惜~
你們這些敗家的東西!
但是她吃不了多少的
最後只有等到那些蘋果爛得實在沒有一點能吃的了
她才心安理得說
這些全都爛了
那就應該扔了吧
(2003.5.28)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