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1日综合报道】“河南平輿少男連環被殺案”告破後,儘管被害人的DNA鑒定有了最終結果,但公安部門仍沒有公佈受害者名單,善後處理方案還沒有出臺。在案件還未了的情況下, 有關部門下口頭通知,要求家長前往縣殯儀館簽字火化孩子屍骨。如果配合工作,每個家庭將獲得民政部給予的1萬元救助金,如果不配合,屍骨將在3日後被強制火化。據悉,也只有前十名簽字火化的家屬能得到救濟。
多數家長拒絕火化屍骨。他們要求徹底查清案情,並追究公安部門在案件偵破前的不作爲行爲。一位家長說,政府還沒有正式告訴我們DNA檢測結果,正式的遇害名單還沒有公佈,這樣就把屍骨火化掉,將來又怎麽證明我們的孩子是在該案中遇害的呢?家長還要求,有關部門要儘快告訴案件的詳細情況,如果不知道孩子是怎麽死的就把屍骨燒掉,心裏冤屈難平。
但一些家長迫於壓力, 同意火化屍骨。遇害少年翟鵬超是第一個被火化的。其父親翟海清告訴記者,他是被有關領導架往殯儀館的,並被逼在一張寫有“不再鬧事”的紙張上簽字。記者在翟海清提供的《火化證》上看到,翟鵬超逝世時間和原因均爲空白。有關人士指出,逝世時間和原因空白,只能表示案件還沒有完全偵查清楚。在這種情況下火化屍骨是不妥當的。
繼翟鵬超之後,又有3具屍體在19日被火化,而其中有一個並沒有得到家屬簽字,遇害孩子的父親在孩子屍體已經被火化後,仍堅決拒絕簽字。
遇害者陳萌萌的父親陳寶玉說, 10多名幹部來到他家,要求他儘快把孩子的遺體火化。而他是聽到鎮裏幹部說上面已經來人調查,除了殺人兇手被懲處外,相應的責任人也會追究的話後,才答應去殯儀館火化孩子的屍體。屍體被火化後,孩子的火化證沒有寫明死亡原因。陳寶玉說,儘管他在火化單上簽了字,但他要求的死亡證明卻沒有開出。政府承諾的一萬元補償金,要再晚些時候才能拿到。
遇害的劉黎明和韓光明的屍骨,也在同一天下午被火化。韓光明的父親韓忠耀在屍骨火化前,要求一份DNA鑒定證明,遭公安局警官拒絕,要求複印,也被拒絕。韓忠耀追問理由,警官解釋說自己沒有這個權利。韓忠耀反問,那誰給你的權利來念鑒定結果。於是,韓忠耀拒絕在同意火化的證明上簽字,但韓光明的屍骨還是被火化。
韓忠耀說,殯儀館開具的火化證明上,沒有寫死亡原因,更沒有寫上家長們希望看到的真實原因:被害身亡。”我的孩子是怎麽死的,被殺的情況是什麽,相關的責任人怎麽被處罰,這些東西不弄清楚,我不可能把這個事放但一邊。”韓忠耀還透露,沒人給他提一萬塊錢的事,他也不想去問。
更多的家長仍在堅持,不滿足幾個條件,堅決拒絕火化孩子的屍體。但是,所有沒有火化孩子屍體的家長都得到了一個口頭通知:21日晚所有遇害孩子屍體將被強制火化。而且家屬不會被補償一分錢。”有堅決不同意火化的,是自己在找麻煩”,一位家屬轉述一個鎮裏幹部說的話。
一個家長十分氣憤地說,天天來逼著去火化的,都是村裏,鄉裏的幹部,”在屍體挖出來後,我們連縣裏領導的面都沒有見過。”
“家屬不同意就強制火化,是不是侵犯了遇害人家屬的權利? “, “如果他們不簽字,有人就把遇害孩子的屍體火化了,是不是算犯法?” 許多家長提出质疑。河南的一名律師解釋說,按照河南的有關法規,只有在太平間裏的屍體,七天以內必須火化,不放在太平間或者是特殊原因的屍體,法規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11月19日,一些電視媒體來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現場–玉皇廟鄉大黃莊進行了拍攝、採訪。這是自11月12日以來,新聞媒體第一次正式進入現場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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