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親愛的各位朋友,我將去不了外邊了分發“6.4”祭詩了!
我就知道這一天會來的,我其實是無時不等待這一天的到來,我知道外面的風到底有多寒冷,也知道自己很難能挺住那風的凜冽!
今天上午,來了三個人,進屋轉了一圈,說是派出所的,問“怎麽樣呀?”我說效益不好,快停業了!也沒說什麽,就走了~
旁邊打撲克鄰居說,新來一個戶籍,從市局調來的,下來走訪一下~
剛進屋,前後還沒兩分鐘,就得到消息,有人著急的對我說,咋回事呀,拿著寫你名字的表,還有照片,來調查你,我們也說你挺老實的,不惹禍,咋回事?你小心點吧!
知道了,我能不知道嗎?事實上連我哥哥也不知道我在忙什麽?只知道我上網玩電腦!
我不想和他們說~
我不害怕,我想說朋友們若我走進監牢,必會絕食抗爭,以求速死!
我本還想寫幾首紀念“6.4”的詩,可是現在即使是時間來的及,可我已經寫不下去了!
我想我做的對,那我就不會後悔,也不會妥協!對的,我就要堅持!
我有很多遺憾~我覺得我的人生是失敗的!
也許只是“6.4”的緣故吧,但我決不是暴徒!我就要在“6.4”是說!終於這種好事情輪到了我~
到時候了,我和自己說再見吧~
(2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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