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8日訊】在中国,公民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的根源就是权大于法。2001年3月,北京市国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共同制造的《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权大于法的案例。
除了中共的司法系统之外,凡是了解我们的亲人所言所行的人们——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知道我们的亲人无罪。联合国宪章所代表的国际法,也不会认为我们的亲人有罪。然而,即便在三位主要证人全部翻供证明我们的亲人无罪的情况下,我们的亲人仍然被判处八年十年的重刑。这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但这在中国、在中共的法庭上,却是已经发生的事实!
1,为了罗织这项罪名,北京市安全局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睁着眼睛说瞎话,说我们的亲人是“无业游民”,想通过制造“社会渣滓”的形象来败坏我们的亲人的名誉。而实际上,“新青年学会”发起的五人中,有四个是党员,有公费研究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而且在被捕前都有工作。
2,北京市安全局与学校领导、教师一起,胁迫黄海霞(会员)做伪证,让一位年轻女大学生在“做证可以毕业,不做7年以上徒刑”之间作选择。黄海霞在被逼无奈的要挟下,只得用伪证换取毕业证。
安全局把范二军(会员)逼到预审室,尽施威逼利诱的手段,使范在所谓徐、杨、靳、张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材料上按手印,换取自由。
安全局还重金收买大学生李宇宙,以给活动经费的名义,让李宇宙做线人做伪证,李宇宙拿了钱,出卖了我们的亲人并做了伪证。在我们的亲人被判重刑的同时,李为了自保而潜逃到泰国。
然而,在威逼利诱之下做了为证的三位证人,其良知并没有完全泯灭。三人毕业后,都在良知的觉醒中翻了供(包括李宇宙),并痛斥了北京国安局内一小撮败类的卑鄙无耻(其实,即便不翻供,就以前的证词而言,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开庭当天,几个证人风尘朴朴从天津、上海赶到法庭,要求出庭当面作证:我们的亲人无罪!也要当面揭露北京国安局的威逼诱供的违法行为。但北京国安局内一小撮无耻之徒伙同检察院和法庭,不仅阻止证人到庭,而且在证人已经等候于法庭门外的情况下,在律师和亲属强烈要求证人依法出庭的情况下,作为执法者的中共司法人权却执法犯法和以权代法,将证人挡在了庭外,让证人和家属们一起,在冬日的寒风中,整整在庭外站了一天。
3,所谓犯罪证据的《学会》章程和誓言,也是以言治罪的构陷。这仅仅三百来字,就算你有三头六臂,也休想扒拉出一点点反党、反社会主义、颠覆国家政权的意思或字句。《学会》章程:努力做一个道德高尚,富有责任感,献身精神和追求真理的新青年,这和中国共产党党章有什么区别?把这说成反党证据,究竟谁在反党,难道必须像你们,整天想着低级下流的泡沫政绩,追求升官,抢权,换钱,才算拥护共产党吗?
《学会》章程和誓词有“积极研究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的表述,完全是热血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然。这和国家颁布的改革开放政策有什么区别?改革就要不断研究。不研究,难道要瞎改吗?北京国安局这撮人,做梦也想破个大案,立点汗马功劳,想官想疯了,才会把这也臆造为“反社会主义”。
所谓的秘密集会,仅仅是几个青年人,总共才凑了200元钱,连贪官污吏的一小碟菜都买不到,至多买几支羊肉串,几杯散啤,在宿舍内边吃边谈,议论一些学术观点,而且都是在公开场合的聚会讨论。然而,如此公开化的言行,却被北京市国安局内一小撮执法骗子,加上了“秘密”两字,又成了一条罪状。如此构陷,还让不让中国人说话了?在公共场所议论,难道就是扰乱社会秩序罪吗?我们的国家呀,有960万平公里,在哪里说话有罪,在哪里说话没有罪呢??
由此,对我们亲人的审判,真是黔驴技穷!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人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北京市国安局内这一小撮骗子手,为了邀功请赏,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践踏《宪法》。更有甚者,穷学生总共才凑了200元钱,以这200块钱的资本,能颠覆国家政权吗?这不是把我们的国家污蔑成纸老虎了吗?除非这个国家的政权,真的虚弱之极,在道义上就是纸老虎,所以才要屡屡用专制的牙齿嘶咬良知者。北京市安全局内的这一小撮败类,为了一顶小小的乌纱帽,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逆行历史,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污蔑我们伟大的祖国,强奸生它养它的母亲。
升官――掌权――权换钱,这是当前腐败分子,总结出的一条早富起来的致富公式,在权钱交易的腐败之外,还有为了升官而产生的“政绩腐败”。于是,出现了泡沫经济,豆腐渣工程和泡沫政绩等等,钻进北京市国安局内的一小撮腐败分子,不盖楼,不修堤,但可以织帽子,织几顶“反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的大帽子,冷不防扣在谁头上,就是一款“颠覆国家政权罪”。之后,他们在年度总结报告中,就能写上又破了一个大案、要案,提拔的本钱就有了。
《学会》五个发起人中,四个是党员,至今仍然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徒,拥护党的改革开放,以实际行动参加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当然不用防备谁来扣帽子,这种对党忠诚,对社会主义道路坚定的青年错了吗?马克思说:“资本来到世间,就是从头到脚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钻进北京市国家局内一小撮腐败分子,在捞取政治资本时,就印证了马克思的话。看他们肮脏到什么程度,在污陷这几个青年时,还在制造极端落伍的雍正时代的文字狱。
找一找《学会》章程和誓言中,有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字眼,包括断章取义也找不到。安全局作为执法机关公然违反《宪法》,罗织文字狱,在找不到证据的情况下,万般无奈,动用违法的威逼诱供,逼迫“学会”的三人出面做伪证,借这三个人的嘴,证那四个人的罪,这才完成了这项司法上的“豆腐渣工程”,实际是政治上的“豆腐渣工程”。光想立功啦、升官啦、发财啦,可笑的是这场“升官梦”还没有尝到甜滋味,三个做了伪证的人又反了供,最后连个伪证都没有了,还要硬着头皮维持原判,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司法穷光蛋和良知叫化子。
这种罗织构陷的手段之拙劣卑鄙,实在是北京市“安家号”的空前绝后的发明,本应该去申请《吉尼斯大全》,居然拿到法庭上叫卖,还真卖了个好价,见怪不怪,恐怕就是雍正皇帝活着,也会哀叹自己的“文字狱”望尘莫及。秦桧还略知羞耻,说了个“莫须有”,而北京市的“安字号”构陷,连秦桧都不如啦,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羞耻二字!
在开庭时,被北京市国安局收买的三个证人,都写信给法庭,陈述了当时背景,是被国安局逼出来的,全是伪证。这样一来,公诉人在法庭上出售的那点所谓公诉材料,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标准,便自然而然地成了“公诉垃圾”,除了回收造纸,还能起点什么作用。可法庭不敢出示证人的翻供材料,不敢让证人当庭做证,不敢让家属旁听,在庄严的国徽下,导演了一出“以垃圾为依据、以权力为准绳”的的肮脏剧,让人边看边摇头,越看越想呕,判了这些热血青年的八至十年的刑,历史将会做出结论,他们所以被判刑,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做的对。
我们的亲人无罪!
我们强烈抗议中共法庭的判决!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我们的亲人,直到公正降临的那一天!
徐伟父亲:徐连胜
杨子立的妻子:路坤
靳海科的父亲:靳建国
张宏海的父亲:张瑞庆
2003年11月17日
轉自《觀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