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鼓勵「民間自救」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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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訊】「現在我女兒的屍體在殯儀館已經存放了4個多月,每天要花費240元,光是屍體保存費就已經花了3萬多。100多天以來,兩次屍檢的費用、請律師的費用、上訪的差旅費用等等,天天都要花錢。我已經花盡了所有的積蓄──雖然親朋好友多方資助,但畢竟耗資太多了。為了給女兒申冤,現在我已經欠了4萬多元的債。」黃靜的母親黃淑華如是說。

緊接著,一場由著名教授秦琿、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等所發起的聲勢浩大的民間募捐活動迅速展開。因憤怒於年僅21歲的音樂女教師黃靜被殘忍姦殺,鼓勵與支持其父黃國華、其母黃淑華、其姐黃惠芳告倒權勢巨大的姜家及控訴所有掩蓋罪責的司法及相關檢測人員、啟動對中國司法鑑定制度的嚴厲審查──來自全國幾十個省、市、自治區的網友向黃淑華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截至7月1日早晨,黃淑華共收到17,840元人民幣、100美元。捐款最大的已達5,000元人民幣,由湖南省益陽市一位署名為「扶正義」的人捐出。截至目前,唯一的100美元由美國留學生孟剛捐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另一場有關「黃靜案」的簽名運動也在陸續進行。由北京記者朱寅年和江西教師徐建新聯名的《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呼籲書》,截至7月1日早晨,來自全國的簽名人數已達326人。最令我過目不忘的是簽名人中竟有我當年高中母校(重慶市永川萱花中學)的政教處主任、我當時的忘年之交──陳治奇先生。相信以他在母校中的威望和耿直仗義的個性,陳先生一定會在校會、校電視台、校廣播站上,向300名教師和4,000名學生大聲疾呼。

作為「黃靜案」的長期調查者,我堅信:「黃靜案」是中國法治之路、民主之路的舖路石,是活生生的人權啟蒙。以個案來推動人權與民主,更多地憑藉民間力量的參與,這就是我的理想。著名民主人士王丹在最近美國國會聽證會上也曾旗幟鮮明地向美國表明過這一立場:「在推動中國的人權與民主方面,美國不應當僅僅局限於一般性的訴求,而應建立起基於大量實際個案研究和政策建議的交流平台。」同時,現在大量事實也在表明,那種「盼清官、盼好官」的奴才思想必須一步步根除。對「胡、溫、吳體制」的過分讚譽和期待,很容易造成一團更為強大的「輿論泡沫」,就國際標準而言,其實際結果很可能與我們的期待差之萬里。因此,一個真正覺醒的民族應當持真正的公民立場。公民應更多、更自覺、更廣泛地參與民主、民權、民生活動,以「民間自救」的方式來建立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6月30日魏京生在華盛頓廣場的演講和杜導斌在網絡發起的「反對23條立法」簽名運動、7月1日香港市民的大規模遊行和台灣、澳洲等地的大規模抗議──所有這些都為我們提供了「民間自救」的楷模。6月8日世界第一跨海大橋──杭州灣跨海大橋──的誕生,也為我們提供了「民間自救」的範例:在385億的資本金中,其民營企業投資就占50.25%!這些實例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我們,要不忘向政府發問:為甚麼要讓政府去幹那些賺錢的事情、而不能讓民間去幹?為甚麼政府以權壓法、以惡法壓人權,而我們的民間竟不敢反彈?如果政府就是一個金錢暴發戶、一個政客集中營,那麼他們對民脂民膏接連搜刮的財政,對宗教、民運、異議人士殘酷鎮壓的暴政,對所有熱愛自由、嚮往民主的人民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政──所有這些豈不都是順理成章?那麼,我們的民間在面對這股強大壓力的時候應該怎麼辦?──就應該逼迫政府降低門檻、乃至砸爛門檻,讓民間自己來決定民間的前途。

因此,我們應當鼓勵一切持民間正義立場、抵制黨、政、軍、公、檢、法等公權濫用的「民間自救」活動,從現在開始為我們的後代爭取一個民主自由的新中國。如果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正義最終要戰勝邪惡的話,那麼我認為,作為21世紀的新公民,應當以身作則,不要讓我們自己的心靈在強大的謊言機器和暴力機器面前喪失了最基本的信念,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將來不再相信我們!

——原載2003年11月13日《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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