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道/香港一名的士司機被警方路障截查,警員卻烏龍地誤將其身份證與車上乘客調換發還,的士司機不知情下持他人身份證,竟可以先後在羅湖及落馬洲成功出入境深圳,而未被香港入境處職員發覺,事件暴露了香港出入境管制站查驗身份證的漏洞。
香港媒體報道,任職新界的士司機的張先生於上月二十四日凌晨二時左右,接載乘客途經新界粉領鹿頸,遇到警方路障,警員在檢查他和後座乘客的證件後,疑沒有鑑別清楚物主身份,隨便將兩張身份證分別交還給他們。
2次成功出入中港
當日早上七時,張先生不知道身份證已被調換,持證經羅湖管制站到內地探望妻子,當晚七時許由落馬洲邊境檢查站返港,都順利過關。凡香港居民,由香港邊境檢查站進入深圳,都必須先持身份證等證件,經香港入境處櫃位檢查過關後,再持回鄉證經大陸關卡入境。
直至翌日早上,張先生再次經羅湖前往內地,但櫃台的入境處人員接過其身份證後,詢問其名字,他如實回答,對方即告知他正持有他人的身份證,將他交由同袍帶到房間扣查。其間,入境處人員要求他展示身上的所有證件,並以懷疑的語氣查問:「看一下你錢包還有多少張身份證?」
張先生細想下懷疑可能是日前被警員截查時,被調換了身份證。幸好其同行認識當天乘搭的士的乘客,於是立即透過入境處職員聯絡該名乘客,對方這時才知道身份證被調換了,於是趕到羅湖管制站當面核證,並辦理手續物歸原主。張先生因此被扣查三小時。
檢查馬虎無道歉
張先生向媒體指出,他與該乘客的容貌並不相像,他卻可以他人的身份證進出兩個不同的出入境管制站,而且他入境時均有填報健康申報表,表上寫明其真實姓名資料,證明入境處人員根本沒有核對,工作態度非常馬虎,且至今還沒向他道歉;反而沙頭角警署一名督察事後聯絡他,為警員調換了其身份證,當面向他道歉。
香入境處表示,正深入調查張先生當日先後兩次使用他人身份證,成功在羅湖及落馬洲出入境一事,若發現任何入境處人員因疏忽職守而導致錯誤,入境處將根據內部機制,向有關職員採取紀律處分。
警方發言人承認,事後已為有關警務人員調換了張先生與乘客的身份證,向他正式道歉。但據了解,有關警務人員事後毋須接受紀律處分。
在香港,任何人士行使他人身份證,即屬干犯《人士登記條例》,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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