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呼籲中國群眾反思為何不能得到人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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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永昌紐約三十一日專電)陳水扁今天接受人權獎的同時,中國發動群眾在外面抗議,陳水扁發表「人權台灣,民主蛻變」演說時清楚告訴他們,「你們走錯地方,而且找錯對象,阿扁能夠在這邊受獎,你們應該感到高興才對,你們應該說台灣能,為什麼我們不能?」。

這項人權獎頒獎典禮,晚上八時在陳水扁下榻的華爾道夫飯店舉行,飯店外面,中國動員的抗議民眾與支持台灣的僑胞隔街叫陣,為這項典禮的場外增添熱烈氣氛,典禮會場內則是阿扁當選聲不斷。

整個頒獎晚宴有約近千人參加,陳水扁、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夏馨、美國眾議員艾克曼、外交部長簡又新、國際人權聯盟總裁侯頓夫婦、總統府資深顧問吳澧培、聯合防衛公司總裁拉鮑等人同桌吃飯。

當陳水扁從國際人權聯盟主席赫頓手中接過人權獎之後,發表這篇長達三十一分鐘的演說,這是陳水扁第一次在美國發表公開演說。

陳水扁的演說全文如下:

捍衛國際人權鬥士勇敢追求正義的公民社會」,是「國際人權聯盟」成立六十二年來的最高使命。本人僅代表中華民國政府以及台灣人民,向貴聯盟表達最崇高的敬意。

今晚,貴聯盟頒贈本人「二零零三人權獎」,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來說,是一份榮耀,也是一份更深的期許。它象徵台灣人民過去數十年來追求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努力,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它也賦予台灣擁護國際人權規範,以及捍衛人權自由的神聖責任。

公元二千年,台灣經歷華人社會首次的政黨輪替及政權和平轉移,本人在就職演說中揭櫫「人權立國」的目標。除了重申遵守「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 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維也納世界人權會議宣言暨行動綱領之外,也誓言台灣將以實際的作為,來參與國際人權體系。

三年半以來,台灣用具體行動實現了我們的承諾。 首先,在人權保障建制化方面,我國政府發表「國家人權政策白皮書」,規畫完整的人權政策與措施,繼而提出了「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本人相信,在明年三二零連任之後,我們絕對有信心 來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立法工作。

中華民國總統府所設立的「人權諮詢小組」,以及行政院所設立的「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也正結合民間力量,致力於「國際人權法典」的國內法化,希望能夠制定一部正式的「台灣人權法典」。此外,台灣歷史上首次的「國家人權報告」即將完成發表,一個旨在啟迪公民民主人權意識的「國家人權紀念館」也正在籌建中。

各位貴賓,台灣在推動人權保障的道路上雖然備極艱辛,但並不寂寞。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扮演了主 要「催生者」的角色。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台灣民眾集會紀念「國際人權日」,遭到當時的威權政府,以非法集會與密謀叛亂的名義鎮壓,這就是台灣民主化 過程的分水嶺-高雄「美麗島事件」。

當時本人擔任美麗島軍法大審判的辯護律師之一,我親眼見證貴聯盟派遣凱普南教授到台灣觀察「美麗島大審」過程,以及國際人權組織對當時台灣民主運動的協助與啟發。做為人權的堅定捍衛者,本人也曾經因為爭取言論自由而被判刑入獄,內人更因為一件懸而未解的政治車禍而受傷,必須終身與輪椅為伍。儘管如此,和許多台灣民主運動前輩的犧牲一樣,我們的遭遇,只有更堅定台灣人民追求政治與人身自由的決心。

現在的台灣,不再有黑名單和政治犯,沒有宗教的限制與迫害,人民享有更充份的言論、表達、結社與新聞的自由。縱使還不是聯合國的成員,台灣從來不曾減緩推動人權改革的腳步。

甚至當國際社會對人權的保障陷入「不同文化衝突 」的辯論之際,台灣的經驗已經證明,人權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普世價值和共有資產,沒有一個國家或個人可以被排除,或者存在著雙重標準。

誠如「世界人權宣言」所強調,「人人有資格享有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見解、國籍、社會地位、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而有所區別。」今晚,本人也要向美國政府推動台灣人權進展的努力表示謝忱。一九七九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第三款明言,「全體台灣人民人權的維護與增進,在此明訂為美國的目標」。這是美國法律明白訂定「維護另一國家之民主人權」是美國的政策目標。

沒有來自國際社會人權與民主力量的挹注,台灣內部民主化的演進不可能有如此的成績,台灣今天在人權推展上的表現,也不會獲得貴聯盟,以及其他國際人權組織的肯定。當然,人權保障的落實,需要完善的制度化規範。台灣目前已經建立公平的選舉競爭環境,但是台灣的民主鞏固與人權深化,卻仍有賴人民持續努力,以及制度性的完善,其中最主要的關鍵在於修正現行憲政制度的不足性。

兩百多年前,美國制憲先賢之一的漢彌爾頓,在制 憲大辯論的「聯邦論」一書中就明白指出「當前的邦聯體制不足以維護美國」,因為當時的「邦聯憲章」在有關政府體制的制衡、政府各部門的分工、各邦的代表公平性,乃至於人民自由保障等方面的設計都不足以滿足 美國人民的需求。

經過美國制憲先賢們的討論,終於創造出現在的美國「聯邦憲法」,並且因應日後美國社會的脈動發展,陸續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明定保障人民自由權利的「人權憲章」,這些努力,為「美國的民主」奠定長治久安的基礎。

台灣現在所面臨的「憲政體制不足性」也類似當時的美國。做為一個對台灣歷史負責任的國家領導人,本人有必要針對這個嚴肅的國家發展課題,提出明確的願景,讓台灣的公民意識,在理性辯論的過程中,激盪出長治久安的憲政發展基石,這就是為何本人提出「催生 台灣新憲法」的主要思維。

「催生台灣新憲法」攸關台灣民主建制化能否成功,「公民投票」的實施則代表台灣的人權能否進一步深化,並不涉及本人在公元二千年就職演說中提到的「四不一沒有」,更不應該將攸關台灣未來憲政發展與落實「國民主權」的重要課題窄化成政治性的「統獨」爭辯 。

本人在此要特別呼籲國際社會傾聽台灣人民追求民主進步的聲音。做為中華民國的總統,我的職責就是要保護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安全、民主、自由與人權, 為台灣民主的永續發展奠定進步的基礎。

台灣民主與人權的進步,不只是台灣人民的榮耀,也是所有華人社會的指標,更是美國與國際社會的資產。本人有絕對的信心,一方面實現台灣民主的鞏固,展現「台灣價值」,創造能夠與國際接軌的台灣民主。

另一方面,本人也將持續推動台灣人權的深化,與亞洲各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共同催生「亞洲人權憲章」以及亞洲的區域性人權保障體系,同時以新成立的「台灣民主基金會」為平台,為亞洲人權情況的改善與提升,貢獻台灣的經驗和力量,讓台灣成為國際人權體系中 一股建設性的力量。

各位貴賓,在無數追求台灣人權進步的勇者心中,「綠島」曾經是禁錮他們心靈、剝奪他們自由的黑暗牢獄。這座位於台灣東南沿海的小島,如今矗立著一面刻滿這些人權鬥士名字的人權紀念碑。紀念碑上有一段文字是這麼寫的:「在那個時代,有多少母親,為她們被 囚禁在這個島上的孩子,長夜哭泣。」

時時刻刻,我都將這句話放在內心最深處。今晚, 我也要用一句話來和所有關心人權、捍衛人權的朋友共勉,那就是-讓悲劇停止重演,讓人民沒有恐懼,讓母親不再哭泣。人權台灣、民主蛻變,全世界都看得到。最後,我知道,當我在這邊受獎,在這邊演講的時 候,外面有一群人正在抗議、正在叫囂,我必須非常清 楚告訴他們,「你們走錯地方,而且找錯對象」,阿扁能夠在這邊受獎、接受二零零三年人權獎,你們應該感到高興才對,因為人權是普世價值,人權之路是一條正確的路,也是一條不歸路,台灣的民主成就跟人權深化,絕對可以發揮燈塔的效應,你們應該說「台灣能,為什麼我們不能?」,我願意跟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一樣,誠摰邀請在外面的這一些人,能夠跟我們一起分享,我們得到國際人權聯盟所頒贈的二零零三年國際人權獎的喜悅跟驕傲,相信民主、相信自由、相信人權,我們一定做得到,祝福大家、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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