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春階: 讓人記住的理由充分嗎?

逄春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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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訊】 前几天几個文友相聚,在藝術圈里小有名气的某君感嘆:“我的名气還是太小了,有什么法子才能讓更多的人記住我?”并抱怨父親給他起的名字不好,你看蓋叫天、你看魯迅、你看齊白石,名字都透著藝術气,你不想記也得記。在他看來,名字不好是他讓人記不住的關鍵。

別致的名字有時候的确能更容易讓人記住。但讓人記住的充分理由決不是名字本身。就說蓋叫天,我曾看過他的回憶錄《粉墨春秋》,出道前,他受盡人間從藝之苦,夏天,師傅讓他穿上厚棉襖在毒日下煉出嚴冬里的表情;冬天,師傅又讓他扒去棉襖在雪地里體會夏日里的“炎熱”,嚴格的訓練,才使他有了扎實的基本功,他的名字讓人記住了。讓人記住的理由是,苦苦的磨練,名气是“磨”出來的。魯迅的名字是与黑暗勢力斗出來的,他用自己的硬骨頭,征服了讀者,魯迅讓人記住的理由之一是他的勇气。魯迅曾自嘲:我的名气是罵出來的。

時下,刻意追求知名度,刻意成名,好象成為時尚。比如時下流行的一些歌星影星們,起些希奇古怪的名字,搞些希奇古怪的動作,來些嘩眾取寵的炒作,這确實能暫時走進部分人的記憶,但決不會像一粒种子一樣在人的心田里生根發芽,因為浮萍畢竟是浮萍,它的根是扎不到泥土里去的。世上的事情往往相悖,你越想成名越成不了名,不想成名反而成了名人。瞎子阿丙開始創作《二泉映月》時,我想他不會首先某算著成名吧,他飽受人間的冷暖,并仔細琢磨體味,把自己對世界的感悟用胡琴表達出來,但他卻成了名人。阿丙不是《二泉映月》作者的真名,真名叫華顏鈞,真名沒有被大多數人記住,大多數人記住的是他的作品,這不更值得人回味嗎?

一個人有名气,大多是在某一領域作出了卓越的貢獻或突出成就 (當然,臭名罵名下如希特勒之流也有,姑切不論)他們以過人的智慧和勤奮,贏得了人們的尊敬。但更多的人是默默奉獻在各自的崗位上,他們甘洒汗水,不為虛名不為浮利,用真誠把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干到最好。我覺得他們跟名人一樣,都值得尊敬,他們的所作所為,在某种意義上甚至更可貴。他們都有讓人記住的理由,那就是:真誠待人,給社會添彩而不是摸黑。

在土地上勞作的農民,土地記住了他;在天空中翱翔的飛行員,天空記住了他;在大海里捕撈的漁民,浪淘記住了他。這樣想一想,煩惱就會不滅自消。源自﹕劍虹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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