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法的秘密組織——610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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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四年來,江澤民及其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組織“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系統迫害,其制定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政策通過江澤民和羅幹的親自推行,在全中國範圍得到實施。但“610辦公室”不見於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公開機構名單的組織,被認為是一個在中國非法的秘密組織。

*610 的組織結構及其背景

据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1999年6月10日,在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鎮壓法輪功的機構──“610辦公室”,自中央以下,“610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由於該“610辦公室”全面控制了所有與法輪功有關的事務,因而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整個中國政府都被脅迫聽命於江氏鎮壓法輪功。這使得江及其領導的610有超越政府的生殺予奪的權力。

各種消息來源指出,在中共前政治局7名常委中,只有江一人竭力鎮壓法輪功,甚至連後來負責“610辦公室”的李嵐清當時也是不同意的。

正式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以1999年7月20日前後連續出台的幾個文件為標誌的。這些文件是:最早的中共中央7月19日的《中共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其後是民政部7月22日的決定;公安部7月22日的通告;新聞出版署7月22日的通知等。也就是說,“610辦公室”的成立比中共中央的通知早了整整40天。按中共的傳統,只有執掌實權的最高領導人才能這樣破壞黨的組織原則來達到其目的。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對“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的追查報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央“610辦公室”的成立未得到中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未得到國務院的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都沒有授權給中國共產黨及其任何附屬機構直接干預和運作政府行政的權力,因此,中共中央在行政上直接領導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也是非法的;此外,各地“610辦公室”及其所掛靠的各級政法委對公檢法的領導同樣違反了憲關於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及不受干擾的規定;而且這個有兩個正式對外名稱和一個對內名稱(610辦公室)的組織不見於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公開機構名單的組織,因此可以認定這是一個非法的秘密組織。

*迫害法輪功學員

羅幹早在江氏集團系統地鎮壓法輪功前,就不斷製造事端,以圖栽贓陷害法輪功。1999年7月20後,羅幹在全國範圍多次指示:要嚴打“法輪功”。並親自到各地布署指揮、監控迫害法輪功的具體措施。2001年2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婦女酷刑特別調查報告中指出:羅幹了解2000年10月在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投入男室的行徑。據稱,羅幹曾多次給馬三家監獄指示要加大迫害法輪功的力度。

說“610辦公室”殺人如麻不過份。到目前為止,通過民間渠道證實的已經至少有819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本信息中心記錄://chinese.faluninfo.net/fdi/big5/pohaizhisi.htm),很多人死於勞教所和監獄的殘忍的虐殺。因為江氏集團嚴密封鎖消息,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受害者中有北京工商大學(原北京商學院)經濟學院30歲的教師趙昕,她只是因為在公園煉功被北京海澱分局公安人員綁架並毆打成頸椎粉碎性骨折,經歷了6個月的極度痛苦後逝去。華爾街時報記者伊恩.約翰遜在一篇後來獲得“普利策獎”的報導中,描述法輪功學員陳子秀被山東省的警察打死的事件,幾周後,她的女兒張學玲因為在報導接中接受採訪而被判三年勞教。除了這些被奪去生命的法輪功學員之外,還有數萬人被劫持在各個勞教所,遭受著納粹集中營一樣的摧殘。位於遼寧省的馬三家勞教所在風雪天把法輪功學員衣服解開,銬在球架上,直到把人凍昏,滿臉凍出成串的大泡;在漆黑的夜晚,把法輪功學員拖到廁所連續十幾天的毒打,腿上的肉凹進去近一釐米深還流著膿水;位於北京的團河勞教所將黑龍江學員魯長軍毆打致脊椎斷裂而癱瘓;將愛爾蘭中國留學生趙明用六根幾萬伏電棍電擊;將協和醫科大學青年研究員林澄濤和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朱志亮摧殘致精神失常……

“610辦公室”在全國都設有分枝機構,它的另一個活動就是舉辦多如牛毛的洗腦班(美其名曰“學習班”或“法制教育學校”),任意綁架法輪功學員,剝奪他們的睡眠,強迫他們接受封閉洗腦,並以暴力威逼他們寫所謂的“保證書”、“揭批書”。這種洗腦無異於靈魂虐殺,比肉體虐殺還要殘忍。

精神病療法被用來摧毀學員的意志。江蘇省徐州精神病院把學員強行綁在床上打針、灌藥,所謂的醫務人員超劑量地給學員注射不知名的針劑,人立刻就昏了過去,不省人事。藥物的作用發作時,人撕心裂肺地痛苦、疼痛。當學員清醒時指問那些所謂的醫務人員:“為什麼給我們這些沒病的人打針、灌藥?”他們說:“用這些藥你們不會死的,只是很痛苦,如果你們說不煉法輪功了,就可以不給你們用藥了,你們自己千萬不能跑出醫院去,我們不給你們逐漸停藥,人會瘋掉和死掉的,即使跑出去,別人也會把你們當成瘋子再送進瘋人院的。藥性反應起來痛苦是難以想像的,非常可怕,後果不堪設想”。一天,一位學員在凳子上盤坐,院長走過來惡狠狠地說:“你還在煉功嗎?就把你的針藥量還要加得更大,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看你還煉不煉!” (明慧網史料:2001年4月29日)

*在國內煽動仇恨

2001年2月6日,在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王茂林、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團中央書記處書記趙勇等的鼓動和指揮下,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的近千個社區的800萬青少年,開展反對法輪功的宣傳活動。各地青少年走上街頭,深入社區,通過開闢反“法輪功”專題宣傳櫥窗,張貼掛圖、招貼畫,發放宣傳資料,播放音像製品等形式,開展聲勢浩大的攻擊法輪功的宣傳教育活動。報導中稱,當天全國各地共張貼宣傳畫50多萬幅,發放宣傳資料1000多萬份,舉行集會200多場,共有800多萬青少年直接參與。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5月14日公布對自焚報導的調查結果顯示,“天安門法輪功修煉者自焚案”是中國官方誣陷法輪功的一個陰謀。但是,這個陰謀卻在極短的時間內,點燃了十多億不明真相的中國百姓的仇恨之火。

《華盛頓郵報》2001年8月的題為“中國(江政府)系統根除法輪功”的報導稱,“通過對中國政府中一位顧問的秘密採訪,了解到中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三個最關鍵的政策:暴力(酷刑),高壓宣傳(詆毀)和洗腦。”

據不完全統計,迫害的頭三年中,在江和610指揮下,製作的攻擊法輪功的宣傳品包括:
l)幾萬篇反法輪功的文章和報導;
2)幾十萬小時的誹謗法輪功的電視和電台宣傳,
3)耗資幾十億元人民幣的反法輪功宣傳運動。
4)幾百萬的反法輪功的漫畫書籍,
5)幾十億小時的人工時間;

*將仇恨傳播海外

江集團指使“610辦公室”,把造謠與迫害延伸到海外。他們利用駐各地的大使館及領館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監聽、跟蹤甚至雇請打手騷擾法輪功學員,任意吊銷法輪功學員的護照,並在華人社區煽動不明真相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等等。在德國,由於中共施加壓力,警力被用於驅逐江所住賓館裡具有中國人面孔的人,僅因這些人可能會對他提出抗議。在冰島,一份法輪功修煉者的黑名單被發往全世界各機場,來阻止法輪功修煉者進入冰島,從而確保江的訪問沒有抗議。當香港按著江的意願驅逐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時,香港的“一國兩制”被質疑。這些做法,也給海外各地帶來混亂和災難,嚴重動搖那裡的民主和自由的基礎。

他們還向國外主流社會散布謊言,包括向政府官員、媒體、圖書館、非政府組織、社會名人等散發宣傳資料。江本人曾直接將充滿謊言的小冊子交給前美國總統克林頓。而接到資料的加拿大國會議員克林說,“這種資料說服不了我,我曾經請外交部長譴責中國對人權的迫害。中國搞這一套不過是為他們侵害法輪功人權製造藉口罷了。”2003年9月18日,不斷接到此類宣傳的加拿大議員安德斯說,“不要再把更多的此類宣傳品帶到加拿大,來反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他們一直在試圖壓制宗教自由。不要來這裡騷擾!在中國做這些事已經夠惡劣的了!不要把這帶到加拿大來!”

*610頭目海外被起訴

來自七個國家及地區的八位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10月聯名在芝加哥的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與反人類罪起訴當時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和處理法輪功問題辦公室“610辦公室”。

2002年12月,一份刑事訴訟案被送到法國,指控前中國副總理、610辦公室另一頭目李嵐清犯有酷刑罪。2003年7月,法國刑事法庭開始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

610辦公室頭目羅幹2003年9月份訪問歐洲時在冰島、芬蘭及摩爾多瓦和亞美尼亞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和“群體滅絕”罪追蹤起訴。(//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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